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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国家审计署发布国电集团2013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2015-06-29 09:06来源:能见度关键词:国电集团央企审计报告电力央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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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4年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国电集团本部及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科环)、国电陕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公司)等9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国电集团成立于2002年12月,2013年底注册资本120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772家,参股公司73家,主要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与电力相关的煤炭能源投资;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等。

据国电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2013年底资产总额7860.27亿元,负债总额6568.7亿元,所有者权益1291.57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2327.64亿元,净利润123.73亿元,资产负债率83.57%,净资产收益率10.12%,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11.8%。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该集团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国电集团积极实施企业转型的发展战略,围绕主业积极拓展相关产业,压缩管理层级,强化分、子公司管理职能。审计也发现,国电集团在经营业绩、发展潜力、廉洁从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业绩方面。

1.财务收支方面。

(1)2011年至2013年,下属国电科环等9家单位收入多计9.30亿元、少计0.02亿元,成本费用多计9.02亿元、少计2.60亿元,导致3年间多计利润2.86亿元(2013年多计利润0.54亿元)。

(2)2012年至2013年,国电集团及下属国电燃料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合并报表抵销不充分、存货及在建工程核算不实等,导致资产少计0.37亿元、多计6.27亿元,负债多计6.27亿元,所有者权益少计0.37亿元,其中2013年资产少计0.24亿元、多计1.71亿元,负债多计1.71亿元,所有者权益少计0.24亿元。

(3)2011年至2013年,下属国电河南电力有限公司、陕西公司、国电四川电力有限公司超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326.47万元,其中2013年180.53万元。

(4)2012年10月,下属国电科环为帮助关联企业国电宁夏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宁夏)减少亏损,要求所属国电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光伏)安排业务往来单位购进国电宁夏生产的远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多晶硅料,加工为光伏产品后,再由国电光伏全部购买,从而为国电宁夏承担亏损5285.2万元。

(5)2011年6月,下属国电光伏为完成利润指标,采用低价购买生产原料后高价卖出的方式,实现利润9000万元。利润考核后,再向原料供货企业返还相关差价及税费等1.22亿元。

2.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决策部署方面。

(1)截至2013年底,下属国电蒙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林白铁路未批先用土地322.11公顷,其中农用地226.6公顷。

(2)2010年至2013年,下属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燃料有限公司的12家煤矿超核定产能生产煤炭4507万吨,取得收入81.29亿元,其中2013年1185万吨、收入17.72亿元。

(3)2012年至2013年,下属国电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乌拉煤矿在未获得采矿、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生产销售煤炭3015.67万吨,取得收入43.55亿元,其中2013年19.87亿元。

3.内部管理方面。

(1)2008年1月,下属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为获取“上大压小”容量,在未报国电集团批准的情况下,与有关地方和电力企业签订收购协议,并支付“上大压小”容量补偿款1.94亿元,超过国电集团最高指导价约7750万元。

(2)2011年,下属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在未经地方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两个风机制造项目,涉及投资7762万元。由于预期效益不佳,目前均处于停工状态。

(3)2011年5月,下属国电集团西北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北分公司)违规将办公楼建筑面积从国电集团批复的2.5万平方米扩大至4.49万平方米,并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建设。国家出台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定后,项目于2013年10月暂停施工,累计完成投资6210.66万元。

(4)2011年5月,下属国电咸阳煤电一体化公司未经国电集团批准,出资654.5万元成立煤炭公司,由于未列入国电集团年度投资计划,缺乏后续建设资金,项目在累计完成投资4922万元后,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5)2010年1月,在未落实国电集团有关要求的情况下,下属国电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鸡发电公司)自行决定出资2000万元参股宝麟铁路。

(6)2011年6月,下属国电光伏控股的国电晶德太阳能科技(宜兴)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向宜兴佳丽娜科技有限公司出借资金1.4亿元,用于该公司收购国电光伏持有国电晶德太阳能科技(宜兴)有限公司40%的股权。

(7)2010年至2012年,下属国电科环控股企业江苏德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违规向公司高管亲属控制的3家关联公司采购9522.05吨普通钢材,支付价款比3家公司采购钢材的成本价高出454.48万元。

(8)2009年至2010年,在未取得国电集团正式批复的情况下,下属国电陕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出资7500万元收购了甘肃白龙江凉风壳等4个水电项目。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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