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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电力企业应主动适应新《环保法》制度 树立环保成本概念

2015-07-06 10:07来源:中电新闻网关键词:火电环保电力企业新环保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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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出现最大一笔“按日计罚”罚单,业内认为

中国电力报 中电新闻网见习记者 张文 前不久,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因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拒不改正,被陕西省咸阳市环保局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处以1580万元罚款,成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最大的一笔“按日计罚”罚单,一时引发舆论关注。

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 《环保法》不仅新增了“按日计罚”制度,还授予环境保护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违法排污设备具有查封、扣押权,以及对“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等四种情况的拘留措施,堪称史上最严。

“新《环保法》的严厉惩罚机制将使得环境违法企业难以为继。”阳光时代首席合伙人、全国律师协会能源资源环境专委会副主任陈臻表示,新《环保法》有效地解决了以往环保违法成本低、惩罚手段弱等问题,环境违法企业将在经济上彻底无利可图。

6月25日环保部发出公告,对2014年脱硫脱硝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17家企业予以处罚。公告显示,这17家企业均存在超标排放问题。环保部要求这些企业于今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逾期未完成的,还将依法从重处罚。

陈臻指出,企业应积极适应新《环保法》赋予的政府环保监管方式和手段的改变,加强风险防范,特别是“企业需要尽快改变以往因环境执法不严而降低企业环保投入的侥幸心理。”

执法趋严促电力企业加快升级改造

6月15日,环保部向媒体通报了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通报称,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保部门充分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执法力度日益加大。根据1~4月调查情况,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160件,罚款数额达11229.51万元,个案罚款数额最高为1580万元。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向媒体通报,在罚无上限的压力下,企业纷纷主动加大环保投入,加快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改进度,以执法逼转型,以守法促升级。例如,湖北省武汉市环保局对武汉高新热电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拒不改正问题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金额为210万元,面对高昂的罚单,企业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原标题:能源电力企业应主动适应新《环保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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