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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面完成6个火电项目建设 加快城乡电网建设(全文)

2015-07-08 15:5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电厂电网建设火电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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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措施

1.支持省内龙头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以市、县(区)为单元推进乡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排水服务、市政设施管养等跨行业捆绑打包投资建设和运营。

2.选择公共停车场等收益比较稳定、技术比较成熟、长期合同关系比较明确的城市公用设施项目,根据投资回报特点,积极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鼓励相关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城市公用设施PPP项目。对政府投资已建成的符合条件项目,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并组建PPP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租赁、重组、转让等方式对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或合作运营。对城市公用设施PPP项目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扶持政策的意见》(闽政办〔2015〕69 号)规定优先给予支持,优先上报争取财政部的中国PPP融资支持基金。

3.今年中央安排我省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的 50%、明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不少于三分之一,统筹用于城市公用设施项目建设;各级整合盘活的财政性资金重点保障城市公用设施等重点领域建设资金需求。

4.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对我省污水垃圾处理、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县城基础设施等城市公用设施建设的资金补助力度。对2012年及以前年度国家下达我省的中央投资存量资金,由有关市、县(区)政府收回倾斜调整用于亟须资金支持的城市公用设施项目建设。

5.提高省级预算内投资对在建及拟新开工的城镇污水和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的补助标准。城镇日处理污水1万吨或日焚烧处理垃圾100吨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补助标准,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从26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其他县(市、区)从100万~15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

6.支持做实做强企业债券发行主体。尽快筛选一批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地下综合管廊、公共停车场、轨道交通、城市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适合发行专项债券或项目收益债券的城市公用设施项目,申请发行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和永续债券。从下文之日起至2016年底,新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城市公用设施项目建设的,按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给予发债企业1%的贴息,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和项目所在地财政各承担50%,省级财政分担部分由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各承担50%。

牵头单位: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

二、加快水利建设

(一)目标任务

全年力争完成投资332亿元,比年度计划增加77亿元。

(二)投资重点

1.万里安全生态水系。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推动城镇乡村所在地、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生态敏感区等所在水系生态系统建设,今年力争完成投资 5亿元,5年投资100亿元。

2.重大水利项目。加快水库(含烟区水源)、引调水、防洪防潮、流域综合治理四大类工程建设进度,力争全年完成投资225亿元。其中:水库(含烟区水源)工程 51 亿元、引调水工程 30亿元、防洪防潮工程74亿元、流域综合治理工程70亿元。

3.其他水利项目。强化加固海堤60公里、除险加固小型水库183 座,基本完成中小河流治理 112 个,解决 91.46 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 70 万亩,完成农村水电增效扩容 263 座等,全年力争完成102亿元以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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