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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第5部分:场外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GB/T 17680.5—2008)

2015-07-17 10:46来源:中国新能源网关键词:核电厂应急核安全核电站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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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定年度演习计划时,要及时吸收以往核应急和应急演习的经验,包括国际上的有关经验和成功实践等。

4.1.2演习方式

演习一般在不惊动公众的情况下进行。条件成熟时,可动员组织少量公众参加演习。必要时,可把演习计划的有关事项事先通知给当地的新闻媒介,视情况还可邀请当地新闻媒介观察或参加演习。

演习的方式应有利于提高核应急的实战能力。例如,进行不预先通知、不事先拟制演习脚本的应急演习。

4.1.3演习频度

4.1.3.1综合演习

应2~4年进行一次综合演习。

4.1.3.2联合演习

应3~5年进行一次联合演习。

4.1.4演习情景设计

在演习情景的设计中,应对演习的目标、事件序列以及对事件序列中假想事件的预期响应作出详细的描述。

演习情景的事件序列应能适当反映为达到演习目标而设计的有关事件的性质及其发生的时间顺序和预计的后果。所包括的事件应有足够的广度,使计划参加演习的各个应急组织能按照演习目标的要求,演练其完成相应的应急任务的能力。

应根据演习目标和事件序列,对事件序列中假想事件的预期响应,例如事件的模拟、应急决策、响应行动、公众信息的发布等,作出适当的描述。

4.1.5演习的实施

4.1.5.1概述

应指强必要数量的监控员和评估员。演习情景的设计人员不应作为参演人员参与演习,但可作为演习监控或评估人员。

4.1.5.2演习的监控

4.1.5.2.1监控员基本任务

应指派必要数量的监控员,对演习的进行过程和效果进行监控。必要时,应提供有关的信息和数据等。应在演习计划中对监控员的工作位置和任务作出明确的规定。

监控员的基本任务是负责引导演习的进行,保证演习按照预定的计划和演习情景进行,并且参加演习的评估工作。

4.1.5.2.2错误的纠正

在演习过程中,如果监控员发现参加演习的人员在演习中出现偏离演习情景并可能影响演习重要目标的严重错误,应及时纠正这种错误,以保证达到预期的演习目标。

4.1.6演习的评估

4.1.6.1评估员职责

应指派必要数量的评估员,对演习的进行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包括情景设计与准备、参演人员对情景事件响应的适宜程度、应急计划与程序的执行及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以及应急响应设施的利用及其适用性等。

应在演习计划中对评估员的工作位置和任务作出明确的规定。

评估员可由相应领域内的专家、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担任。

4.1.6.2演习评估表

应事先制定演习评估表,明确规定详细的评估项目。

评估员应在演习的过程中,按照演习评估表中的评估项目逐项进行考察和记录,并在演习后认真填写演习评估表。

4.1.6.3评估内容与等级

4.1.6.3.1评估内容

应对参加演习的主要应急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应急指挥和应急响应行动是否恰当等。另外,还要对演习情景设计的合理性和演习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作出评估。

4.1.6.3.2评估等级

对演习的总体表现按下述等级作出评价:

优——无差错地完成了所承担的所有应急任务;

良——达到了预期的演习目标,差错少;

中——存在明显的缺陷,但没有影响实现预期的演习目标;

差——出现了重大的错误,演习的重要目标受到严重的影响,使监控员被迫对所发射的错误进行纠正,造成应急行动的延误和资源的浪费。

4.1.6.4演习讲评

演习的讲评工作必须在演习结束之后即进行。演习组织者、监控员和评估员以及主要演习人员应一起参加演习的讲评。

4.1.6.5演习评估报告

监控员和评估员应在演习讲评后3天之内,向演习评估的负责人提交一份对演习的书面评价总结。

每个参与演习的应急组织应在演习讲评后一个星期的时间内完成自我评估工作,向演习评估的负责人提交一份全面的演习总结报告。演习评估的负责人应在演习讲评后两个星期的时间内,完成最终的演习评估报告。

4.1.6.6经验反馈

应在组织上和技术上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在演习中获得的经验能够反馈到应急计划和执行程序以及以后的应急准备中,有利于应急响应能力的持续提高,包括吸收国际上和国内有关应急演习的经验和成功实践。

4.2练习(单项演习)

应定期进行相应的练习。练习可单独进行,也可以与综合或联合演习结合起来进行。

4.2.1练习内容和频度

4.2.1.1通信

原标题: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 第5部分:场外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GB/T 17680.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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