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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北京市公布纯电动客车补贴细则(附政策全文)

2015-07-29 16:02来源:北极星售电网整理关键词: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纯电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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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标准

在中央补贴基础上,本市纯电动客车补助按中央标准1:1确定,2015年补助标准详见附件1,2016年补助标准详见附件2,2017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如国家政策调整,本市财政补助标准参照国家政策另行制定。

汽车生产企业享受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三、补助方式

地方纯电动客车补贴,直接拨付到汽车生产企业,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助后支付。非本市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申领本市财政补助资金,须授权委托一家在京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统一申领,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到该汽车销售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委托北京环境交易所(以下简称“环交所”)负责受理和审核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材料,申请补助资金所提供的材料及补助流程见附件4。

四、职责分工及相关要求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协调相关委办局推动纯电动客车的示范应用;北京市财政局负责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审核及兑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纯电动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

汽车企业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

附件2

注:上述补助标准以10-12米客车为标准车给予补助,其他长度纯电动客车补助标准按照上表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和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其中, 6米及以下客车按照标准车0.2倍给予补助;6米<车长≤8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5倍给予补助;8米<车长≤10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8倍给予补助;12米以上、双层客车按照标准车1.2倍给予补助。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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