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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7年)(全文)

2015-09-14 10:25来源:无锡市经信委关键词:新能源汽车纯电动充电设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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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会同市推广办负责制订并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资金补助政策,负责安排市级专项补贴资金。会同市推广办和相关地区及部门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及相关设备的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控制政府机关及公共服务领域非新能源汽车的采购。

市科技局 会同市推广办制定新能源汽车科技计划申报、产学研等方面政策和措施,加强行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支持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和技术攻关,加快高新技术及产品成果转化。

市公安局 在市推广办统筹协调下,严格按照国家消防安全达标标准,负责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消防工作。会同市推广办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研究起草我市新能源汽车年检检测等相关项目、标准及要求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积极研究实施新能源汽车登记上牌等便捷化措施。

市国土局 在市推广办统筹协调下,具体负责充换电站、充电桩及相关辅助设施建设的用地保障,办理相关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土地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在土地出让过程中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的相关要求纳入招拍挂和出让合同;做好项目建设的用地报批和供地工作。

市住建局 协助市推广办和相关地区及部门,指导督促投资主体和建设单位在大型公共建筑、房地产开发、道桥建设等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把充(换)电站(桩)基础设施建设等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相关要求纳入项目建设;配合市推广办和相关地区及部门,研究提出在现有大型公共建筑、城市综合体、住宅小区内推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和办法,并协同做好推进落实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在市推广办统筹协调下,协助相关地区及部门,把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相关要求纳入大型公共建筑、房地产开发、道桥建设等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会同市推广办负责公交、出租、专用车驾驶员、维修人员、运营调度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运营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做好运营管理有关工作,在行业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宣传引导工作。

市环保局 在市推广办统筹协调下,具体负责充换电站、充电桩及相关辅助设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对汽车废旧电池处理进行监督管理。

市规划局 会同市推广办和相关地区及部门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过程中的充(换)电站(桩)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把充(换)电站(桩)基础设施建设等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相关要求纳入大型公共建筑、房地产开发、道桥建设等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市政园林局 在市推广办统筹协调下,会同相关地区及部门做好公用事业领域和景区园林区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统筹规划和推进实施工作。

市城管局 会同市推广办做好在城市公共停车泊位中推进建设一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泊位的工作;负责本系统内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统筹规划和推进实施工作。

市物价局 会同市推广办和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核定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等经营性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并做好日常运营过程中的价格监管工作。

市旅游局 在市推广办统筹协调下,会同相关地区及部门做好旅游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统筹规划和推进实施工作。

市机关管理局 会同市推广办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4]128号)的要求,在政府新购和更新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

市国资委 会同市推广办比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4]128号)的要求,指导和统筹协调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在新增和更新公务车辆过程中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原标题:无锡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7年) 锡政办发【2015】128号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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