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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环保厅审批、公示5个电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附文)

2015-09-16 12:3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火电项目风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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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件

桂环审〔2015〕8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国电广西灌阳正江岭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国电北投灌阳风电有限公司:

《国电广西灌阳正江岭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属新建,地点位于桂林市灌阳县西山瑶族乡。主体工程主要包括30台2兆瓦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60兆瓦),辅助工程主要包括35千伏集电线路(采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配套道路等。项目不单独设置升压站,拟接入马头风电场220千伏升压站,并在该升压站内扩建1台63兆伏安主变压器及相应的配电装置。项目总投资约5.2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434.86万元。

项目永久占地1.17公顷,临时占地48.63公顷。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项目所在区域位于候鸟迁徙通道附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桂发改能源〔2014〕353号文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符合《广西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广西陆域风电场工程规划修编报告》等规划。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具了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50000201400053号),自治区林业厅出具了项目选址意见函(桂林函〔2015〕311号)。

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书》和我厅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 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禁止在海洋山自然保护区内施工或设置施工营地、弃渣场等设施。

2.合理组织施工。应避免在鸟类迁徙期和雨季进行施工,施工期尽量避免施工噪声、夜间灯光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3.施工单位应向当地环境保护局申报施工期排污许可登记。施工营地设化粪池、沉淀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施工场地设置雨水收集沉淀池,施工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排放。

4.临时弃土放置于临时堆土场,根据情况及时回填或用于后期绿化覆土。临时堆土场和砂石料场应采取洒水、覆盖等抑尘措施。

5.施工结束后,按计划及时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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