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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环保厅审批、公示5个电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附文)

2015-09-16 12:3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火电项目风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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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件

桂环审〔2015〕8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崇左市天等县龙茗牛头岭50MW风电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天等天润风电有限公司:

《崇左市天等县龙茗牛头岭50MW风电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属新建,地点位于崇左市天等县龙茗镇与福新乡交界的牛头岭-四城岭山脊上。主体工程主要包括25台2兆瓦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50兆瓦),配套建设1座110千伏升压站。辅助工程主要包括35千伏集电线路(采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配套道路等。项目总投资约4.3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024.05万元。

项目永久占地1.91公顷,临时占地24.66公顷。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也不涉及候鸟迁徙通道。

自治区能源局以桂能新能函〔2013〕40号文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符合《广西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广西陆域风电场工程规划修编报告》等规划。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具了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50000201400059号)。

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书》和我厅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 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组织施工。应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施工,施工期尽量避免施工噪声、夜间灯光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2.施工单位应向当地环境保护局申报施工期排污许可登记。施工营地设化粪池、沉淀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施工场地设置雨水收集沉淀池,施工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排放。

3.临时弃土放置于临时堆土场,根据情况及时回填或用于后期绿化覆土。临时堆土场和砂石料场应采取洒水、覆盖等抑尘措施。

4.施工结束后,按计划及时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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