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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经信委批复21家火电、风电企业机组并网(附批文)

2015-10-09 11:0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作者:李晓君关键词:电力企业火电项目风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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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灵石县鑫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2×3MW垃圾焚烧发电机组并网备案的函

晋经信电力函〔2015〕119号

晋中市经信委、灵石县鑫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灵石县鑫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2×3MW垃圾焚烧发电机组,经省发改委《关于灵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发改资环发〔2010〕263号)批复,予以并网运行备案。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13日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兆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并网的函

晋经信电力函〔2015〕117号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西河坡“上大压小”2×350MW热电联产项目并网运行的请示》(晋国能办﹝2015﹞7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项目,总投资约32.69亿元。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异地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2﹞1881号)、省发改委《关于同意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万千瓦热电机组变更为2×35万千瓦超临界热电机组的通知》(晋发改能源发﹝2014﹞1654号),环保部《关于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异地新建工程(变更)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4﹞9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异地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3﹞875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接入电网意见的函》(国家电网发展函﹝2010﹞35号),省安监局《关于<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2×300MW超临界空冷供热)机组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的函》(晋安监管二函﹝2008﹞26号)。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机组达到我省超低排放要求后,同意该企业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并网发电。

二、按照发改能源﹝2012﹞1881号文件精神,该项目建成投产后3个月内,须关停河坡电厂(2×10+2×5)万千瓦机组。

三、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要按照电网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机组接入系统工作,同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签订购售电合同、调度并网协议,按协议的要求履行好责任和义务,严格调度规定,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四、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并及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完成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等评价工作,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12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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