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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家民用新能源汽车充电站10月18日开业 解决充电难问题

2015-10-19 09:12来源:江南时报作者:李爽关键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电设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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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不再“进门难”

新小区要预留建设条件

王庆宁说,从去年开始投资建设大型充电站和充电设施,一年来让他感到最为难的,是住宅小区、写字楼、企事业单位“进门难”问题。为了进驻更多地点,他甚至喊出了“免费安装还贴息”的口号。比如,住宅小区、写字楼等想装一个充电桩,本身是免费的,但是要交五六千元押金,以防止设备恶意损坏。不过,押金可以每年提15%利息,另外如果充电桩对外开放,还可以享受利润部分15%的回报待遇。

不过,随着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门难”的窘境将被打破。根据《意见》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配建公共充电车位。

其实,南京市政府早在今年上半年,就出台了一份《关于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与国务院《意见》同样的要求。

“以后政府出让住宅用地时,要把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作为土地出让条件。项目验收的时候,这也是验收标准之一,同时还是销售前提条件。”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办公室工作人员朱媛告诉记者。

充电桩建设将开“绿色通道”

所有的审批可在一个窗口完成

在政策上,虽然充电桩建设得到了支持,但是想建一个充电桩,得牵涉到规划、国土、住建、供电、城管等多部门审批。

为解决和各个部门间的交涉,在南京已建成新城大厦、台城大厦、丁山花园、中国药科大学等20多个布点充电桩企业普斯迪尔采用了“众筹建桩”模式。即政府和电力部门给予政策引导和支持,机关、商业大厦等提供车位资源,充电设备方提供供电设备,运营管理方提供后期服务。四方共同建设,拿出各自的资源,充电桩建成后各自获得应有的经济收益。

除了“众筹建桩”外,未来是不是可以考虑简化审批流程呢?对此,南京市交通局公共交通处处长陈兆宏表示,国家此次发布的《意见》中,提出了简化规划建设审批,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电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陈兆宏说:“除了这些审批程序的简化,南京市还计划在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专门的充电桩建设的受理窗口,开辟‘绿色通道’,所有的审批流程可在一个窗口完成。”

原标题:南京新能源汽车上路“换挡提速” 首家民用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昨日开业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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