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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中电联王志轩:电力行业绝非雾霾“元凶” 超低排放治霾效果相当有限!(完整版)

2015-11-24 07:46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贾科华关键词:超低排放火电电力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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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控碳有哪些措施?

王志轩:控碳目标主要包括控制碳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强度、非化能源占比等要求。在措施上包括技术措施、工程措施及结构调整措施等。管理手段上包括行政和市场手段。

电力行业而言,以上目标、措施、手段都会涉及。不同政策措施应当有不同的适用对象。低碳发展要求与常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的性质、范围不同,采用的目标、措施、手段也不应相同。由于碳排放影响是全球性的,减排的目标具有国际性影响,从目标来看应当是自上而下设定和分配。而常规污染物由于环境影响主要是先局部而后区域,自下而上设置更合适。且由于对电力行业来说,减碳的措施更广泛,实施碳排放交易的市场手段更能经济地达到碳总量控制的目标。但如果对电力行业采用碳税时,对达到总量目标具有不确定性。当然,碳交易与碳税工具在使用得当时并不对立,关键是适用范围不同。碳税可能更适应于消费领域。

电力行业适合采用哪种措施?

王志轩:在电力行业进行碳交易,有其合理性。对于碳强度控制如果采用严厉的行政手段时,容易出现“一刀切”问题,或限制碳交易空间,这是需要高度重视和避免发生的。

电力行业二氧化硫的排污权交易失去意义,便缘于此。因为电厂如果未安装脱硫设备,可以买入排污权,经济上更合算,这也使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成为可能。但目前所有电厂都已被强制安装脱硫设备,从而也就没有进行排污权交易的必要了。因为此时参加排污权交易,就会使电厂自身脱硫设备闲置,而这些设备已经投入大量资金,这样做无经济性可言。

当前电力行业节能提效水平已经很高,尤其是火电行业供电煤耗已连年下降,继续降低空间有限,所以火电行业内部通过提高能效而创造的碳交易空间已经不大。但“十三五”期间,如果推进全国碳交易市场,且火电与可再生能源间可以进行碳交易的话,可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的理论依据,因为碳交易则能够体现出可再生能源和低碳能源的减碳价值。另外,电力行业控碳工作也已超前其他行业,所以电力行业碳交易应该有更大的交易空间。

那该如何推动?

王志轩:体现碳的价值,首要的是建立相应评价体系。以前我国也制定了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体系,当时主要是从解决资源浪费的角度出发。但随着不断推进,其作用发挥受到限制,再推行下去与低碳发展的要求会产生一定的矛盾。碳排放涉及各个行业,是一个综合性抓手。所以,减碳的地位应该提升,提升到统领节能减排全局的高度。在电力行业,以低碳发展为统领也最能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碳交易的推行,首先需要确定总量目标,并分解下去。那如何确定各个行业、企业的初始排放权?

王志轩:这的确是一个大问题也是系统性问题。初始排放权也是发展权,争“权”的激烈博弈再所难免。但只要国家确立了控碳的总量目标,完全可以寻找出合适的方法层层分解。 实施碳放交易要吸取环保常规污染物管理的经验和教训。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处理好低碳和经济的矛盾,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释放企业创新的活力。

二是在初始排放权分配上以价值导向为依据,综合权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分配排放权。

三是要尽可能避免管理上上下不通畅、左右相矛盾、前后不协调的政策的交叉,管理交叉,监督交叉问题。

控碳是大势所趋,电力行业面临的控碳任务十分艰巨,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开展,有许多研究需要进行,“十三五”期间,电力行业在这方面还应继续超前于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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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磅独家 | 王志轩:电力行业绝非雾霾“元凶”,超低排放治霾效果相当有限!(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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