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评论正文

曾鸣:我国未来电力市场啥样?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2015-12-08 10:28来源:发改委作者:曾鸣关键词:电力市场售电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三、设计市场准入标准,健全市场信用体系

电力工业是具有社会普遍服务属性的公共事业,因此有必要设计电力市场准入标准,保证参与市场交易的主体都是信用良好、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因此,规范市场参与主体,提高市场效率是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的根本保证。

在发电企业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其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单位能耗、环保排放、并网安全应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新核准的发电机组原则上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这项规定是贯彻国家节能减排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市场比例、推动传统化石能源发电产业清洁化发展的重要手段。

在用户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参与市场的用户应当为用电量较大、接入等级在一定电压等级以上的用户,并且这部分用户在进入市场后一定周期内不可退出”,这样的规定能够提高市场运行的稳定性,防止出现市场主体频繁退出、恶性竞争等问题。同时,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不再按照政府定价购电,适时取消目录电价中相应用户类别的政府定价,这样的规定能够明确电力市场与传统政府定价之间的界限,使市场手段与行政手段相协调,避免出现定价机制混乱的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健全市场信用体系,措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立针对不同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制度,二是建立市场主体年度信息公示制度,三是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上述三项制度比较全面地涵盖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各个方面,能够起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国电力市场快速健康发展的作用。

四、改进市场运行机制,提高市场运营效率

《实施意见》对我国电力市场如何运行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可以说已经照顾到了包括交易组织实施、中长期交易电能、日前发电计划、日内发电计划、竞争性环节电价形成、市场结算、安全校核、阻塞管理、紧急事故处理、市场监管、市场干预等各方面内容,其中尤其明确规定了电力市场与发用电计划之间的界限,为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保证市场平稳运行提供了保障。

第一,市场交易与发电计划相协调。《实施意见》明确了中长期电力电量交易、竞争性环节电价形成的具体过程,并给出了日内和日前发用电计划设计过程。《实施意见》给出的运行规则深入细致,市场各参与主体可首先根据自身未来较长一段时间的电能需求进行中长期电力交易,初期以单一电量电价为主,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和推广,可以向着更多交易衍生品等方向发展。同时,现货市场作为中长期交易的补充,各地区可根据自身情况采用区域电价和节点边际电价等电价机制。同时,在日内发电计划设计过程中引入调整竞价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有利于为中长期电力交易以及临时交易提供良好支撑。

第二,市场交易与系统运行相协调。《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市场结算、安全校核、阻塞管理、紧急事故处理等多项系统运行规则,设立上述与市场交易相协调的系统运行机制,能够有效降低市场交易与系统运行发生冲突的可能性,解决系统出现紧急情况时经济性和安全性取舍的问题,以安全性为先的基本要求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证系统的稳定可靠性,同时也与我国基本国情相符。

延伸阅读:

【图说】售电公司组建程序+售电侧改革实施步骤

此次电改透彻吗?明年即将出台配套文件都有啥?

原标题:建设竞争充分、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市场查看更多>售电查看更多>电力体制改革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