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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全国首个秸秆禁烧决定 10%发电燃料被各地生物质发电企业收购

2015-12-10 09:56来源:微能源关键词: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秸秆焚烧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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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荆州市、潜江市和荆门市等地率先开展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荆州市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发动市、区、镇、村层层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仅去年就拿出2000万元专项资金对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和奖励。襄阳市则规定,各县、市、区大型收割机必须加装秸秆粉碎装置,不装者不得下田。

湖北将秋季禁烧工作会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将采取约谈、区域限批或扣减经费拨付等行政措施;对存在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予以追责。

电价政策鼓励发电企业收购秸秆

《决定》之后,相关配套措施得迅速跟上。近期,湖北省物价局宣布,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给予秸秆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临时电价特殊支持措施。

凡在2015年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秸秆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沼气发电除外),在规定的电价基础上按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增加0.081元(含17%增值税),所需资金来源于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腾出的空间,实施时间暂定1年,从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

湖北省秸秆中,约有10%作为发电燃料被各地生物质发电企业收购,1吨秸秆可发电550度左右。截至去年底,湖北全省生物质发电厂有17座,装机容量44.9万千瓦,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为0.75元。去年全省生物质发电上网电量为19亿千瓦时,其中,发电企业秸秆收购量约占总燃料收购量的6%到15%。补贴后,生物质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将提至0.831元,预计今年全省生物质发电上网电量将达到23.8亿千瓦时。

据了解,该省此次调节生物质发电上网临时电价,就是希望利用电价政策提高发电企业收购秸秆积极性,提高秸秆收购价、扩大收购量,使农民得到收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原标题:【微·生物质】湖北出台全国首个秸秆禁烧决定 政策鼓励发电企业收购秸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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