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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内部下发(全文)

2016-01-22 09:07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售电主体电力交易机构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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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光伏)结算电价=风电(光伏)标杆上网电价-参与市场竞争的优先电厂上网电价平均降幅

其中:电厂i为第三类优先电厂, n为所有三类优先电厂总数。

四 、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

交易中心对云南电力市场交易各环节的重要信息进行公布和披露。

1、交易信息披露

(1)交易前信息披露

交易中心公布电力供需形势预测、电网安全约束信息和报价约束信息。

电力供需形势预测包括系统发电能力预测、系统用电需求预测等。

电网安全约束信息包括通道能力、主要设备检修计划等。

报价约束信息包括各售电主体和购电主体的申报电量约束、上限价格和下限价格等。

(2)交易后信息披露

交易中心公布交易结果,包括成交电量、最低成交价格、最高成交价格、平均成交价格等。

2、结算信息披露

交易中心公布偏差电量责任认定结果、交易调剂账户资金收入及支出情况。

(二)电量偏差责任认定方法

1、发电侧

根据月度实际来水情况,测算电厂实际发电能力T0。假设电厂月度交易成交电量为T1,日前交易累计结算电量为T2;电厂月度实际发电量为T。

(1)当T<(T1+T2)

(2)当T< T0 <(T1+T2)时,[(T1+T2)-T0 ]为因电厂自身原因导致的少发电量,T0-T为系统运行需要导致的少发电量。

(3)当T>(T1+T2)时,[ T-(T1+T2)]为电厂超发电量。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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