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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2016-02-25 09:58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互联网+配电网能源互联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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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加快推进宽带普及和提速降费工作。积极发展移动互联和新一代移动通信,推动4G网络全覆盖,率先启动5G试验网建设,进一步扩大城市公共场所热点区域内免费WiFi覆盖范围,推动基站、通信管道等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大网络光纤化改造力度,加快下一代互联网根服务器建设,促进大规模公共网络和移动互联网向下一代互联网升级。加快广播电视网数字化和智能化改造,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和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研究完善北斗地基增强系统,打造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张北云计算产业基地,打造京津冀大数据走廊。(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网信办负责)

(三)加强信息安全保障

大力发展面向新技术和新模式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技术、产品和标准,增强复杂信息系统安全防范能力。加强电力、能源、交通、制造等重要领域新型智能工业控制系统和政务、金融、通信、医疗、电子商务等重要云平台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完善行业信息安全标准和规范制定,提升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复杂异构网络环境下网络安全监测评估、监督管理体系,制定跨部门、跨区域的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形成畅通的应急联动机制。探索建立数据安全流动认证体系,完善数据跨境流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知识产权执法和维权工作,严厉打击网络侵权假冒行为。(市网信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负责)

(四)推进公共信息开放共享

按照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分级分类,推进政府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明确信息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厘清各部门数据管理及共享的义务和权利,试点建设政务信息开放统一平台,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网建设。研究建立“互联网+”统计监测制度,开展统计监测分析。强化人口、法人、空间地理、金融、征信、交通等基础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和社会化开发利用,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分级认证制度。鼓励电信运营商、广电运营商、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发挥信息服务渠道优势,搭建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平台,支持公众和小微企业充分挖掘公共信息资源的商业价值,促进互联网应用创新。(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负责)

(五)营造开放包容发展环境

深化交通运输、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等经济社会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主动适应网络化发展趋势,调整和创新行业监管模式,研究出台一批鼓励互联网融合创新的先行先试政策,以及重点行业网络服务管理办法,破除制约互联网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发展的行业准入障碍。研究制定有利于“互联网+”融合创新的事中事后市场监管制度,探索形成以信用信息为导向的行业自律监管模式,构建互联网融合创新规范标准体系。(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网信办负责)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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