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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十三五规划:加快热电联产建设 统筹推进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全文)

2016-04-01 14:1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十三五规划黑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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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全面开展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

制定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市场化交易目录,纳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一律采取市场公开竞争方式进行配置。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机制,健全交易制度,加快建立省、市级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公共资源全部纳入平台交易。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市场化交易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杜绝谋取私利、利益输送。建立公共资源配置参与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对获得公共资源、有违规违约行为的市场主体建立“黑名单”。

第三节 创新实施“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坚持通过生产关系变革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改革总目标,全面完成“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任务。创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注重合作社由生产主体向全方位经营主体转变,引导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合作机制,探索抵御市场风险的经营模式。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农村土地征收、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途径和形式,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引导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开展调整和优化农业补贴政策改革试点。创新农村金融保险服务,开发金融产品,增加金融机构,提高融资便利性,降低融资成本;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开发多元化保险产品。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建立农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粮食收储、生态补偿、政策性补贴机制。创新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第四节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促进中央企业与地方融合发展。主动与驻省中央企业衔接,积极参与中央企业二、三级子公司改革。重点推动地方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与大庆油田等中央企业,在延伸产业链、技术研发、原料供给、产业配套等方面合作;在改制分离辅业、生产性服务业和高新技术溢出方面加强合资合作,设立新企业。

专栏3 与中央企业融合发展的重点

加快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现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新组建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设立。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改组组建地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加快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采取引入战略投资者、企业改制上市、员工持股、股权投资基金入股等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黑森、森工旅游、九三、完达山等竞争类国有控股及国有参股企业上市融资。实施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人员转岗分流、资源优化配置、强化经营管理、剥离办社会职能为重点的龙煤集团改革以推进资源和社会管理职能与企业经营管理职能分离、完善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和监管体制为重点,加快森工管理体制改革。以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为主线,推进农垦系统改革。通过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淘汰“僵尸企业”。继续妥善解决厂办大集体、分离企业办社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

第五节 加快非公经济发展

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地位平等,废除对非公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享受一视同仁的国民待遇。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公共事业等领域。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建立配套协作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机制和补偿基金。拓宽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低成本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创新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新型抵(质)押担保贷款业务,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债券融资和上市(挂牌)融资。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开展企业组织建设、企业管理运营等培训,培育树立制度规则契约意识、法治意识、营销意识和合作意识。

第六节 创新投融资体制

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投融资模式。对PPP重点领域内的重大项目,优先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合作伙伴。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参与市政设施、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建立PPP项目政府注资、财政补贴和价格同步调整的协同机制,使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筹建省PPP项目融资支持基金,为PPP项目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利用黑龙江工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政府性投资基金,吸引各类金融资本参与设立天使、创业、产业等投资基金。对竞争性领域中市场失灵的特定环节,由直接支持项目改为更多采用股权投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市场化方式。鼓励企业采取上市(挂牌)、发行债券和利用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等方式,加大在资本市场融资的力度,构建多元化融资体系。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

第二章 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提升创新能力,促进技术与产品的商品化,培育创新发展新动力,建设国家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

第一节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加快培育壮大创新主体。依托我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研发力量,构建产学研金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实施省级重点新产品开发鼓励计划,通过研发费用补助、科技服务项目补助和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深化与国家战略有机衔接,建设哈工大空间环境地面模拟装置等国家大科学工程项目,支持机器人、现代焊接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快发展,争取国家在我省新布局重点实验室。依托哈尔滨、大庆国家级高新区争取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哈尔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支持企业自建或与科研院所合作建设省级技术创新平台。支持石墨、乳业、马铃薯等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做大做强,在轨道交通、3D打印技术等具有产业和技术优势领域培育发展新的联盟。推动公共科技资源整合共享,实现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对社会开放。

加快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做好科技创新专项布局,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和群体性技术突破,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电子信息等领域突破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产业化前景的重要成果。

第二节 加快科技型企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继续实施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梳理成果、成立公司、进行孵化、借助资本市场发展、推动企业上市,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完善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立从实验研究、孵化、中试到生产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和股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利用创新金融产品融资。到2020年,孵化企业达到6000家以上,新形成2000家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培育一批科技型上市公司。

加快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重点推动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应用型成果、国内重点大学和科研院所重大科技成果、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院校的科技成果在我省尽快转化,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或与科研院所联合研发的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推广科技企业新型孵化模式,推动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等高新区建设加速器,完善哈尔滨科技创新城配套功能,鼓励科技园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创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发展。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到2020年,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150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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