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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05-10 14:21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充电设施电网改造电动汽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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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省情、通用开放。在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下,研究制定适应高寒、高海拔要求的地方标准;充电服务平台之间互联互通,充电服务统一、通用、开放性,形成满足高寒、高海拔特殊要求,标准统一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

(三)建设目标。

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建设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到2020年,建成充换电站40座,充电桩2万个,届时满足2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制订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结合电网情况,预判电动汽车发展形势,负责制订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将省政府批准后的规划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新建和改造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住宅区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应考虑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建设的,应预留建设条件。

(二)加强电网适应性改造。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负责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配电网改造规划和农网改造升级规划。同时,加大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保障充电基础设施无障碍接入,切实做到电网先行,保障电力供应。国土、城乡规划等部门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用地、线路走廊通道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公交、环卫车辆、机场大巴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场所,根据线路运营需要,电网、公交、机场等企业在停车场站加快建设快充站和换电站及配套电网改造等充电基础设施。出租、物流、公安巡逻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要充分挖掘单位内部停车场、公共场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潜力,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四)鼓励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西宁、海东、海西、海北、海南、黄南等地区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结合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和职工购买电动汽车需求,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地,配套建设充电桩。玉树、果洛地区视电动汽车发展情况逐步推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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