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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能源发展需地方政府主导

2016-05-12 11:25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许文发关键词:区域能源可再生能源能源规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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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区域能源作为一个新型的产业链,包括区域中的能源规划、设计、采购、建设、施工、运行、管理、维护、经营收费、服务以及人才培训等各个环节。把能源的生产、转换、输配、末端利用及环境保护等全方位都涵盖了,这并不是一个企业、一个行业可以单独完成的,而是要涉及多产业、多行业、多企业综合集成,由地方政府来主导和引领也是最为合适的。

最后,区域能源是一个服务行业,可以就地解决很多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区域能源面对区域内众多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和普通百姓等广大用户,有价格、收费、服务、投诉、协调等一系列关系国计民生问题,也与地方政府直接相关。也需要由地方政府来协调。

通俗来讲,现阶段我国的区域能源系统是上面“千百条线,下面一根针”。“千百条线”是各种能源系统的生产供应体系,煤、油、气、可再生能源、电力、市政多条生产供应线,“一根针”是所有能源生产供应体系都要落实到区域内这根针来实现。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建设,我国目前有几百个区域能源项目,预计“十三五”期间将会有上千个区域能源项目,但这些都是各个地区、各个企业根据各自需求自发建设的,缺乏总体的规划和指导,也没有各级政府的支持和指导。

在未来的能源规划中,国内应该把区域能源建设列为重要内容,出台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制定实现测试区域能效的目标和具体措施,所有新建和改造区域编制能源规划,确定全国和各地方建设发展区域能源计划。

现阶段,我国应该研究出台国家城市区域能效的标准及监测标准,开展示范城市条件及根据能效对应的税收减免政策。响应联合国的倡议,在“十三五”期间,选择几十个国内城市作为国家级的区域能源示范城市,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同时,支持区域能源技术的开发和相关产品设备的研发和国产化。

(作者为全国区域能源专业委员会名誉会长,全国区域能源产业联盟理事长,住建部供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原标题:区域能源发展需地方政府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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