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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淮北充电设施数量将不低于总停车位的10%

2016-05-18 11:01来源:淮北新闻网作者:黄旭关键词:充电设施充电桩建设充电服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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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安徽省淮北市市民购买电动汽车不用担心没地方充电了!5月17日,编者从市发改委(物价局)获悉,根据淮北市新近出台的《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老旧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物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处,将通过改造和加装等方式提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到2020年将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的10%。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能源战略,积极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同时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市民生活品质,安徽省淮北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力争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运行规范、覆盖全市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除了老城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的停车位将全部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配建的充电桩原则上不少于规划停车位的10%;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将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的20%配建充电桩。

到2020年,除上述场所外,凡具备安全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充换电设施全覆盖;同时,还应按照相关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公共充换电站,主城区原则上按服务半径每3公里建设1座公共充换电站,并优先建设公交、出租车充换电站。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确保满足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

据了解,充电基础设施按照不同充电对象分为自用和公用两类充电基础设施。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行项目备案管理制度,由市能源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居民个人自用充电桩建设不需履行备案程序,可直接向供电部门申请报装;在既有建筑物、场地内加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视为设备安装,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单独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关于电费,安徽省淮北市对向电力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其他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企业向用户收取的充电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针对不同类别充电基础设施,以电价为计费依据,服务费暂按每千瓦时不超过执行电价的50%收取。待国家、省出台相关收费政策时再作调整,并结合市场发展情况,逐步放开充电服务费标准,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

原标题:淮北市将改造和加装充电基础设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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