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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模式及特点

2016-05-23 09:29来源:分布式能源关键词:天然气发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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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BOOT 投资模式实务操作

4.1 项目案例分析

下面以某医院项目为例,本项目由业主委托能源服务公司采用BOOT 模式建设,若由能源服务公司单独出资建设则经济性较差,最终双方决定采取增量投资模式,即能源服务公司先期垫付项目全部投资,业主参考“燃气锅炉+ 电空调”的常规系统方案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投资增量部分予以补偿:业主每年向能源服务公司返还初投资,共支付15 年,能源服务公司将该项资金计入投资回报科目。

由上表可见,该项目如果采取BOOT 投资模式建设,则采用增量投资方式经济性方面更有优势。

4.2 合作投资具体操作

在采取BOOT 投资模式建设的项目中,采用合作投资方式经济性方面往往更有优势。合作投资模式在具体应用中有多种实现方式,较为常用的有:成立合资项目公司、开立项目专项资金托管账户、各自采购设备、设备租赁等。

成立合资项目公司即能源服务公司与业主合作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中心的投资、建设、运营,并按投资比例分摊运营成本、分享能源费收益。这种方式的优点是项目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以任务为中心,目标为导向,有利于项目的开展,项目公司中专业人员专业使用,便于成员集中精力工作。缺点为注册公司手续繁琐,时间长,项目公司员工归属感不强。

开立项目专项资金托管账户即业主与能源服务公司委托银行对需要实施专门管理的专项资金,进行监督资金用途、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的业务。双方均将印鉴在银行预留,动用资金需双方同意。这种方式的优点是通过设立托管账户,确保账户资金和企业自有资产严格分离,保证账户资金的完整和独立,执行合资双方指令资金安全。缺点为合作各方资金归集统一使用,各自资金使用情况和所购买的资产难以划分,且托管手续费较高。

各自采购一部分设备即业主与能源服务商根据投资比例分别购买一部分设备,在同一个能源中心内运行。此种方式优点在于各自投资界限明晰,资产归属划分明确。缺点在于各自招标分别购买的设备,后期耦合运营难度较大。

设备租赁方式即一方按照购买能源中心内的设备,其余合作方租用并分期支付其租金,支付金额为投资额加分配利润部分。此种方式优点在于可以减轻承租方短期资金压力。缺点在于出租方前期资金压力较大且承担全部投资风险。

5 结语

针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发展前景,本文总结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投资模式,并结合具体项目和运营实际归纳出了一些可行的投资模式和运用策略。以目前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行业的发展现状来看,BOOT 模式仍将是未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领域的主要投资模式,而采用合作投资模式经济性更为突出,有利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此外,待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行业发展成熟稳健后,应运而生的其他模式还需进一步探索、创新和研究。

作者简介(北京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白一(1981—),女,北京市,硕士研究生,总经理助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投融资。

李昊亮(1990—),男,北京市,大学本科,项目经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投融资。

叶彩华(1981—),女,北京市,硕士研究生,项目经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投融资。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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