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核定并公布了弃风、弃光地区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及相关结算和监管要求。《通知》作为落实今年3月24日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核心措施,为落实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全额保障性收购提供了具体措施和手段,为走出可再生能源产业面临的最大困境提供了有效途径,为实现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自主减排承诺奠定了基础。
相关新闻:
【重磅】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通知(附保障性收购小时数)
重磅丨国家发改委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意义重大:根治“弃风、弃光”顽疾,落实中央电改精神的具体措施
“弃风弃光”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最大绊脚石,也是完成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减排承诺的巨大障碍,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2015年全国弃风电量达到339亿千瓦时,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80亿元。今年一季度全国弃风情况愈发严峻,弃风电量19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5亿千瓦时,已超过去年弃风总量的一半,平均弃风率26%,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三北”地区平均弃风率逼近40%。更让企业雪上加霜的是,在上网电量完全无法保证的情况下,上网电价也被变相降低,以致出现“量价齐跌”的现象。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纷纷推出“直供电交易”、“自备电厂替代交易”、“跨区交易”,风电光伏企业甚至要报零电价才可获得上网电量。如果不参与交易,轻则给与极少的上网电量,重则被限令完全停发。此外还有地方政府要求风电企业拿出收入所得,补偿当地火电企业。云南省工信委在《2015年11月和12月风电火电清洁能源置换交易工作方案》中,要求风电企业将电费收入,按国家批复火电电价的60%支付给火电企业。
以上种种乱象表明,弃风、弃光问题大有常态化之势,如不尽快有效解决,我国提出的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15%的目标承诺就不可能兑现,不仅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任务无法完成,一个本可以领先全球的战略新兴产业也会半路夭折。电改9号文将解决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作为当前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从这个意义上讲,能否解决好弃风、弃光问题,既是电改的重要内容,更是衡量电改成败的标志,是能源革命能否成功的关键。所以,《通知》和《办法》既是为了解决燃眉之急,更是深化改革、建立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市场机制的一项具体举措。
合理可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保证了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合理收益
保障性收购电量确定的首要原则就是要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合理收益。一个发电项目的收益,是由上网电价和上网电量所决定的,保价保量收购,才能确保投资收益。实际上,我国可再生能源分类电价就是根据各地区资源水平、投资成本、按照内部资本金收益率8%确定的。因此,核定保障性收购电量时,按8%的内部收益率倒推回去,再参考单位千瓦造价水平、固定电价水平等相关参数即可确定。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划分区域同上网标杆电价的划分区域是匹配的。该利用小时数乘以项目装机容量就得到了保障性收购年上网电量。
依据上述原则,《通知》核定并公布了弃风、弃光限电地区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对弃风限电地区,风电项目按四类风资源区分别核定,结合资源条件和消纳能力,各地区风电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在1800小时-2000小时之间(具体见《通知》);而对弃光限电地区,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则在1300小时-1500小时之间(具体见《通知》)。同时《通知》再次强调,严禁对保障范围内的电量采取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向煤电等其他电源支付费用的方式获取发电权。保障性收购电量按照国家规定的各类资源区的可再生能源标杆电价结算。只有超出最低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部分才可以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消纳,市场交易电量部分除了市场交易电价之外,还可以按当地可再生能源标杆电价与煤电标杆上网电价的差额享受可再生能源补贴。应该说,这次核定公布的保障性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基本保证了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合理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保障性收购小时数的确定主要适用于弃风、弃光严重地区,不存在限制可再生能源发电情况的地区,电网企业应根据其资源条件保障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发电量全额收购。《通知》明确,对未列入《通知》附表的省(区、市)应根据资源条件按照可再生能源标杆上网电价全额收购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各省(区、市)“不得随意设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也就是说,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由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改委有关司局共同确定,各省或电网公司不参与核定工作,避免出现地方有意压低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网小时数的情况。
权责明确: 未达到保障小时数要求,地方不得新建项目,电网企业和交易机构落实限电补偿
《通知》对各方权责和具体实施要求进行了明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发电计划和电量交易方案时,要充分预留风电和光伏发电保障性电量空间,不允许在月度保障性收购电量未完成的情况下结算市场交易部分电量,已经制定的市场交易机制需明确并落实月度保障性电量的收购要求。各地电网企业应该在限定时间内,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签订年度优先发电合同。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应将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全年保障性收购电量,根据历史和功率预测情况分解到各月,并优先结算当月的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电量,月度保障性收购电量结算完成后,再结算市场交易部分电量,年终统一清算。
《通知》鼓励各地提出并落实更高的保障目标,同时要求未达到保障小时数要求的省(区、市)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完成保障要求,除资源条件影响外,未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的,不得再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这其中包括纳入规划或已经核准的项目。当前,西部一些省份对风电、光伏项目的建设开发非常积极,但是重开发轻消纳,管生不管养的矛盾非常突出。一方面是大干快上了很多项目,另一方面是大量的弃风、弃光限电。装机规模不断增长,上网电量却在大幅下降,不仅造成了新增装机的浪费,也严重影响了已有装机的效益。地方政府必须改变这种饮鸩止渴的发展方式。
风电、光伏发电企业要协助各省级电网企业或地方电网企业及电力交易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限发电量按月进行统计。对于保障性收购电量范围内的限发电量的补偿由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实施。电网企业协助电力交易机构,负责按照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所在地的可再生能源标杆上网电价和限发电量计算补偿金额,同时确定补偿分摊的其他电源机组,完成对风电、光伏项目的限电补偿工作。
《通知》以及《办法》的出台,不仅对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持续发展、对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减排承诺的实现、对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推动能源革命具有积极作用,也彰显了我国在能源管理工作中的科学和法制精神,是完善可再生能源法配套政策措施,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的开创性工作。一项政策的出台非常不易,机制设计的殚心竭虑,不同利益的博弈妥协,一言难尽。但政策的落实执行,就更是难上加难。能源局的派出机构是否敢于监管和考核?各级地方政府能否依法行政?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能否积极主动贯彻实施?从以往的经验看,这些都是潜在的问题所在。万事开头难,不论如何,解决问题的方向已经明确,步子已经迈出。
(本文作者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深入了解皖北地区新能源发展情况,近日,华东能源监管局赴国网阜阳供电公司、国网淮北供电公司调研了解新能源消纳情况。2023年以来,阜阳、淮北地区新能源装机增速均在35%以上,发电量增长也保持了20%以上的高速增长,在促进安徽省用能结构转型方面做出了贡献。但伴随着电网承载能力不断下降,新能源
1月29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384号(资源环境类024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提到: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编制“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
5月9日,中国电建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会上,中国电建针对“2022年全国整体新能源装机量增长迅速,抽水蓄能的施工周期长,是否会出现新能源因配储不足而造成大量的弃风弃光现象?”的问题,回复如下:1、目前新能源项目的弃风弃光现象普遍存在,多存在于“三北”地区,储能配置不足是其
3月29日,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岳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主要目标,到2025年,煤炭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规模大幅提高,能源消费强度与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逐步提升,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单位地区
为扎实做好今年“迎峰度夏”工作,全力保障电力供应和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5月13日,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栾健一行赴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调研座谈,双方共同会商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共谋保供大计。栾健指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事关发展、民生、稳定大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将电力供应作为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日前发布的《服务推进自治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操作指引(1.0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引》)明确,建设4小时以上时长储能项目的企业,允许配建储能规模4倍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记者注意到,新疆以储能规模确定新能源项目的方式,有别于目前国内新能源配储的常规操作。目前,
“十四五”开局第一个季度,根据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的监测数据,1~3月全国新能源消纳形势总体良好,其中青海、蒙西等局部地区消纳压力较大,特别是青海弃风弃光同比大幅增长,陕西等地也出现了类似现象。这些地区存在的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源网荷不协调的共性问题,应在制定“十四五”规划与行业管理政策中引起重视,切勿让局部性的弃电增长演变为全局性的弃电反弹。
“十四五”开局第一个季度,根据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的监测数据,1~3月全国新能源消纳形势总体良好,其中青海、蒙西等局部地区消纳压力较大,特别是青海弃风弃光同比大幅增长,陕西等地也出现了类似现象。这些地区存在的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源网荷不协调的共性问题,应在制定“十四五”规划与行业管理政策中引起重视,切勿让局部性的弃电增长演变为全局性的弃电反弹。
“十四五”开局第一个季度,根据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的监测数据,1~3月全国新能源消纳形势总体良好,其中青海、蒙西等局部地区消纳压力较大,特别是青海弃风弃光同比大幅增长,陕西等地也出现了类似现象。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回答了记者问题:“碳中和目标将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与利用,伴随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及发电量不断增长,如何避免弃风弃光备受关注,请问国家能源局将如何保证电力消纳保证机制?”
"新能源+储能可以实现能量搬移,解决弃风弃光,平滑功率输出,削峰填谷,降低功率波动范围。"在PAT2021爱光伏一生一世光伏先进技术研讨会上,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魏显贵就新能源领域储能实证研究及应用做了精彩演讲。
2025年1月11日,一年一度的中国风能新春茶话会在京成功举行。会上,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CWEA)秘书长秦海岩做了近100分钟的主题演讲,其中,就国内风电行业面临的“内卷式”竞争和风机价格问题再次发表了观点。*注:综合自专家现场发言和演讲材料,未经本人审核。从2019年抢装之后,风
秦海岩:打破“技术锁定”,加快绿色电力燃料发展,助力碳中和目标——在第二届中丹航运脱碳峰会上的发言当前,实现碳中和已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终端用能电气化,电力来自风光等可再生能源,是实现碳中和的现实路径。而电力系统零碳化则是其他部门及全社会实现碳中和的基础。在此背景下,电力系
9月4日,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发布文章《穿越周期,跨过险阻,中国风电的征途仍是星辰大海》指出,“价格战”延续,侵蚀风电产业发展根基,各类事故频发,关乎风电行业生死存亡。穿越周期,跨过险阻,中国风电的征途仍是星辰大海文/秦海岩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
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作用愈加凸显——访世界风能协会副主席、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记者:您认为我国能源电力行业这些年发生的最为深刻的变化是什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能源电力发展面临着怎样的新形势、新任务?秦海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
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动能源转型、提升能源安全和寻求可持续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各国纷纷加快规划和部署海上风电,海上风电呈现出快速发展趋势。其中,深远海作为未来海上风电开发的主战场,其战略价值正在不断显现。在目前已取得一系列科研与实践成果的基础上,我国深远海风电市场已行至实质性发展阶
5月23日—24日,风电零部件与材料技术论坛暨风电机组液压变桨技术研讨会在青岛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主办,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承办。会议围绕风电机组液压变桨系统创新技术及应用,探索技术发展路线和前景,推动液压变桨技术及产品在我国风电产业中的应用,为
为推动海上风电产业全链条高质量发展,助力企业对产业发展趋势和技术前沿的深刻洞察,北极星电力网、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将于2024年6月6-7日召开“聚链协同低碳赋能——第四届海上风电创新发展大会”,届时将邀请来自行业主管部门、高端智库、科研院校、领军企业及重大项目的相关代表齐聚一堂,共襄海上风
秦海岩:中国风电2023,创造属于我们的历史!——2024年中国风能新春茶话会演讲实录秦海岩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每年的中国风能新春茶话会上,我们都会对过去一年行业的发展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回顾中国风电20年的发展,从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2023年,风电产业发展持续向好,新
因地制宜,稳妥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印发以来,备受各方关注,各地政府部门和企业更是表现出很高的积极性,广大农村地区的风能资源开发迎来新一轮机遇期。“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政策的出台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组织实施、支持性政策和保障性措施等。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向新华网就“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实施要点
秦海岩:因地制宜开发农村风能资源,为乡村振兴注入绿色动能——《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解读文/秦海岩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4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千乡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是2005年《可再生能源法》制定之初确立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适应了可再生能源起步阶段的技术特征和经济特性,在电网企业垄断特许经营的条件下,切实降低可再生能源项目交易成本,为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强制上网、全额收购”制度实践中始
2024年12月31日,陕西省发改委印发《2025年陕西电网发电企业优先发电量计划的通知》,其中,分布式、领跑者、扶贫等光伏项目全额收购,常规光伏项目则部分收购,其他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化交易。根据文件,非统调水电、分布式新能源、光伏领跑者项目、光伏扶贫项目、生物质项目及未入市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日前,新疆发改委公布《关于2025年新疆电网优先购电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通知提出,风电机组安排优先发电计划电量248.82亿千瓦时。其中:国家示范、试验风电项目优先发电利用小时数(以下简称“优先小时数”)按照批复小时数保障收购,计划电量7.26亿千瓦时;其他风电项目保量保价优先小时数895小时
3月18日发改委发布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新能源场站运营究竟有什么影响?本文梳理了和该政策相关的过往版本,并基于山西具体规则研究了相关影响。(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洪玥)一、政策背景首先,上一版相关政策公布于2007年9月1日,相关文件名
3月18日发改委发布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新能源场站运营究竟有什么影响?本文梳理了和该政策相关的过往版本,并基于山西具体规则研究了相关影响。(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洪玥)一、政策背景首先,上一版相关政策公布于2007年9月1日,相关文件名
时隔17年,新版《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于2024年2月5日经国家发展与改革委第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举办的2024分布式光储创新峰会上,国网能源研究院资深专家李琼慧对新出台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近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印发通知,推动贯彻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通知要求辖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贯,全面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加快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共同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要进一步强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逐步深入,新能源装机,特别是以风能和太阳能为主导的清洁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然而,新能源固有的波动性和不稳定性给电网消纳以及电力系统的成本控制带来了显著的压力。(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鉴于原有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导致电力系统承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印发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办法》印发的背景是什么?答: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2007年9月1日印发施行《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5号
转变理念,明确职责,强化监管——《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解读文/秦海岩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3月18日,《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第15号令,下称《办法》)印发,结合我国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客观需要及可再生能源发展面
编者按:2024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15号令,下称15号令),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5号,下称25号令)同时废止。在新能源装机总容量、总发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