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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征集和更新工作的通知》

2016-06-12 14:4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电节能节能技术节能减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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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节能技术申请报告

(一)所属领域

指申报技术具体所属的行业领域,如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等工业行业,农业,交通运输,建筑,民用及商用等。并说明申报技术的细分领域。

(二)与该技术相关的能耗及碳排放现状

指申报技术所属相关行业的平均水平所对应的能耗及碳排放现状,以及申报技术在节能减碳方面的作用和意义等。

(三)技术内容说明所申报技术的节能原理、关键技术、工艺流程等内容;需提供所申报节能低碳技术的工艺流程图或主要设备工作原理图及结构图。

(四)主要技术指标

指体现该技术先进性和节能减碳特征的关键指标。

(五)技术来源

需提供技术所有方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技术鉴定情况及专利情况

如申报技术已通过有关鉴定和检测,需提供相关材料的书面及电子扫描件,包括技术鉴定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或其它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等。

(七)该技术应用现状及产业化情况

指该技术及类似技术目前在业内推广应用及产业化情况。

(八)技术推广障碍及建议

指申报技术在市场推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以及对国家推广该项技术的政策建议。

(九)目前已推广比例及预期推广比例

参见汇总表第 6 条和第 7 条。

(十)预期 2020 年可形成的节能减排能力

指申报技术在 2020 年达到预期推广比例后,可形成的年节能和碳减排潜力,需说明该技术节能量及碳减排量估算时对比的是何种技术,并提供具体测算过程。

(十一)已实施的典型案例

需列举申报技术目前已实施的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案例(需两个以上)。

(十二)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意见指国务院国资委、各地区发展改革委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节能主管部门)、中央企业或各行业协会对所申报的技术出具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节能量及碳减排量估算方法

节能量可根据申报技术实际应用中减少的一次能源及二次能源的数量折算为标准煤进行估算,能源折标系数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其中,电力折标系数可按 320gce/kWh 计算。

碳减排量可根据节能量乘以相应能源品种的排放系数进行估算。

各能源品种的排放系数分别为:

煤炭:2.64tCO2/tce;

石油:2.08tCO2/tce;

天然气:1.63tCO2/tce;

电力:0.75kgCO2/kWh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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