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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一文看懂中国31个省市“十三五”能源重点工作

2016-06-13 08:1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十三五规划燃煤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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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西藏自治区

提高能源保障能力

完善能源生产供给体系。加快雅鲁藏布江中游等河流电源项目和藏中燃气电站建设,规划建设大型并网光伏、光热电站,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积极开发利用风能、地热能,满足区内需求的电力装机容量达460万千瓦。推进青藏联网工程,实现昌都电网与藏中电网联网,推进阿里电网与藏中电网联网,力争建成覆盖全区的统一电网。研究推进阿里电网与新疆电网联网。加快主电网延伸,实施农牧区电网延伸扩面工程,建设小康电示范县,完善城镇配电网。升级改造七地(市)城市电网。推进进藏输气、输油管线建设,完善油气运输和储备设施,提升一次能源保障能力。

能源领域重点任务

01电源

建成加查、大古水电站和藏中燃气电站,开工建设街需、康工、林芝、阿青、冷达、仲达、巴玉、忠玉、侧格、约龙水电站。拉萨、山南、日喀则、昌都建设大型光伏、光热电站,阿里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那曲、山南、日喀则布局风电场。拉萨、阿里开发地热发电资源。

02电网

中部电网与昌都电网联网工程、中部电网与阿里电网联网、电网网架完善工程、拉林铁路电气化供电工程、青藏铁路电气化供电工程、电源接入工程、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

03油气

适时建设格尔木至拉萨输气管线,开展拉萨至日喀则和拉萨至山南输气管道前期工作。格尔木至拉萨输油管线扩能。实施980油库至725油库管线搬迁工程。

第三节 优化能源结构

发展清洁低碳与安全高效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改善能源供应和消费结构。积极发展水电,加大区外优质能源输入,大力推广太阳能、天然气利用,提高电力消费比重,控制煤炭、石油消费,加快城乡居民传统生物质能消费替代,清洁低碳能源消费比重超过55%。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接轨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方向,加快“政企分开、厂网分离”,建立发供电现代企业管理体制。推进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支持国家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承担农村电力建设和管理,逐步由代管向直供直管的农电管理模式转变,建立和完善农牧区电力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和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充分发挥中央投资主渠道作用,完善能源保障补偿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能源设施建设与运营,研究设立推动西藏水电持续发展的基金。规范和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有序调整上网标杆电价,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电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建设国家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

煤炭方面。坚持安全、绿色、集约、高效发展的原则,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主攻方向,以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为重点,依托准噶尔、吐哈、伊犁、库拜四大煤田,建设国家第十四个大型煤炭基地。准噶尔煤田以发展“疆电外送”、煤炭深加工项目为主,参与“疆煤外运”,配套开发五彩湾、大井、西黑山、将军庙、塔城白杨河等矿区;吐哈煤田以“疆煤外运”和“疆电外送”为主,适度发展煤炭分质利用项目,重点开发大南湖、三塘湖、淖毛湖、三道岭、克(布)尔碱等矿区;伊犁煤田以发展煤化工示范项目、适度发展煤电,实施煤炭就地加工转化,重点开发伊宁矿区;库拜煤田主要满足南疆四地州生产、生活用煤为主,适度发展煤电和现代煤化工,重点开发阿艾、拜城矿区。结合“疆电外送”、“西气东输”、“疆煤外运”等重大工程项目,优先开发建设大型特大型现代化煤矿,积极推进开发大型绿色矿山示范项目。大力改造现有中小型煤矿,坚决关停一批技术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的小煤矿,严禁在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开发煤矿项目。

煤电方面。结合疆内能源密集型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建设大容量、高参数、节能、节水、环保、煤电一体化机组。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逐步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高污染、高耗能的小火电机组,提升煤电发展水平。根据居民供热和工业热负荷需求,因地制宜布局一批中心城市、人口密集城市及工业园区热电联产机组项目,重点加快伊宁、哈密、吐鲁番、塔城、沙湾、吉木萨尔、奇台、库尔勒、阿克苏、乌恰等热电厂建设。在满足疆内用电需求的同时,大力实施“疆电外送”工程,建设准东、哈密千万千瓦级煤电基地。

煤化工方面。在生态环境、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坚持示范先行,适度发展、量水而行、清洁高效转化,按照“基地化、大型化、集约化、一体化”发展要求,科学发展煤制天然气、煤炭分级分质综合利用项目,有序推进煤制油、煤制烯烃等煤化工项目,全力推进高能效、低煤耗、低水耗以及实现液态废物近零排放和技术装备自主化的现代煤化工项目,构建以煤炭深加工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重点建设准东、准北国家级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区。

煤炭煤电煤化工建设项目

煤炭:加快推进准东、哈密煤电基地以及准东、伊犁煤化工示范工程配套的新疆天池能源准东大井矿区南露天煤矿(3000万吨/年)、神华准东五彩湾矿区三号露天煤矿(1000万吨/年)、国投大南湖矿区西区七号矿井(1200万吨/年)等煤矿项目建设。

煤电:加快推进准东-华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及配套7个1320万千瓦电源项目建设;启动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厂(2×35万千瓦)、库尔勒纺织工业城热电厂(2×35万千瓦)、乌恰热电厂(2×66万千瓦)等疆内自用电源项目。

煤化工:加快推进国务院批准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准东年产300亿立方米煤制气示范项目建设;推进美克化工煤基精细化工产业一体化项目和美克化工与BASF新材料项目建设。

建设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

按照“稳步推进、重点突破、互利共赢、惠及民生”的原则,全面推进新疆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在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转化过程中提高地方参与程度,加大石油天然气资源在新疆加工转化力度。推进中央驻疆油气开发企业的就地注册,加快与新疆本地企业合资合作,支持在新疆注册成立公司的企业参与新疆油气区块竞争出让,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参与石油和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围绕塔里木、准噶尔和吐哈三大油气资源,重点建设独山子、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南疆塔河石化等千万吨级大型炼化一体化基地。支持在沿边重点地区优先布局进口能源资源加工转化利用项目和进口资源落地加工项目,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支持企业“走出去”参加与周边国家油气资源开发合作,不断提升进口资源在疆加工比重。支持油气技术服务企业承揽境外工程,鼓励企业在中亚国家建立油气服务和技术装备基地。完善能源安全储备制度,进一步加强国家级油气储备基地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油气商业储备设施。加大煤层气、页岩油、油砂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以准南、库拜煤田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煤层气资源的开发利用。

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

1、油气开发。重点建设西北石油局油气勘探开发项目、新疆油田勘探开发项目、吐哈油田勘探开发项目、塔中西部油气勘探项目、塔里木油田油气勘探开发项目。

2、石油炼化。中国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超稠油加工技术改造及油品质量升级项目(900万吨/年)、宝塔石化800万吨炼油项目、新疆中泰昆玉公司年产120万吨PTA项目、联合股份公司石化下游项目(10万吨/年苯乙烯、15万吨/年烷基化等)、乌苏华泰石油润滑油项目(年产60万吨润滑油、基础油)、荣盛集团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鄯善县美汇特240万吨活性沥青项目、巴州乙烷制乙烯一阶段C3+混烃等项目。

3、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哈密巴里坤太姥页岩油项目、成大宝明(阜康)页岩油项目、克拉玛依油砂矿项目、庆华集团非常规资源利用项目、科林思德煤层气项目、阜康煤层气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吐哈盆地页岩气和准噶尔盆地南缘页岩气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等项目。专栏5

建设国家大型新能源基地

充分发挥新疆风光资源、水能资源等优势,依靠科技创新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兴能源产业降低成本,加大开发力度,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整个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促进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调整。

稳步推进水电项目建设。综合考虑各流域实际情况,有序开发叶尔羌河、开都河、和田河、阿克苏河等9大流域水能资源,建设一批有调节能力的梯级水电站,积极推进阜康、哈密、阿克陶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启动赛里木湖抽水蓄能水电站前期论证工作。

加快国家大型风电基地建设。结合电网条件及电力市场需求,加快哈密东南部、三塘湖-淖毛湖等九大风区风电开发,重点建设准东、达坂城、吐鲁番-哈密百里风区等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和哈密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根据区内电力消纳情况,适时建设阿勒泰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稳步推进达坂城、阿勒泰、塔城等地风电供暖试点。

建设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加快哈密、吐鲁番、巴州、博州、南疆四地州等区域太阳能资源开发,积极落实电力消纳,形成光伏发电“四大集群、两大基地”,积极推进光热电项目试点,有序发展分布式发电项目。

可再生能源项目

1、水电开发项目。重点托什干河亚曼苏(24.4万千瓦)、克孜河夏特水电站(24.8万千瓦)、开都河哈尔嘎廷郭勒水电站(21.9万千瓦)、开都河霍尔古图水电站(42.3万千瓦)、叶尔羌河錾高水电站(19.6万千瓦)、恰木萨水电站(20万千瓦)、布尔津河乔巴特水电站(67万千瓦)、库玛拉克河大石峡(78万千瓦)、阜康抽水蓄能电站(120万千瓦)、阿克陶抽水蓄能电站(60万千瓦)等水电站。

2、风光电开发项目。重点建设哈密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达坂城、吐鲁番、昌吉、博州、塔城、巴州等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加快哈密、吐鲁番、巴州、博州、塔城、南疆四地州等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建设。

建设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

加快油气管道建设,重点建设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西气东输四线、西气东输五线、中俄西线喀纳斯-中卫段等4个输气管道项目(年输气能力1200亿立方米)。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努力推进“疆电外送”工程建设,千方百计扩大“疆电外送”规模,提高内地市场接纳份额。力争到2020年疆电外送规模达到3000万千瓦左右。建成准东-华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哈密北-河南信阳±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启动准东-湖北武汉±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及中巴联网工程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通过兰新二线、将军庙-哈密-额济纳、库尔勒-格尔木、准东-阿勒泰-吉木乃口岸等铁路项目建设,提高新疆能源资源外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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