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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案不断发酵 欣泰电气退市渐近?

2016-06-21 14:21来源:证券市场周刊作者:路漫漫关键词:欣泰电气互感器输变电设备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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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第二大欠款客户长春龙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还算比较正常,欠款3571.22万元,账龄一年以内。前五大客户中有四家支付能力出现严重问题,其所欠款项占前五大客户总额的88.02%。

如果发生巨额坏账损失,欣泰电气多年来的经营成果将毁于一旦。从前五大欠款大户的情况来看,应收账款恐怕需要计提50%或以上的坏准准备,那么欣泰电气至少还要补提20700.02万元坏账准备,加上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也面临巨额坏账损失的风险,公司2015年末的未分配利润26538.90万元根本不够用。2010年以来,从未亏损的欣泰电气又有几个年度是真正盈利的?

注销客户神奇回函

审计机构在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时这样解释无法表示意见的原因:我们对大庆欣泰电气有限公司(下称“大庆欣泰”)和大庆新恒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大庆新恒”)实施了函证程序,并于2016年4月15日收到了大庆欣泰的回函,但由于我们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查询到大庆欣泰和大庆新恒的相关信息,为进一步确认函证的可靠性,我们于2016年4月18日前往大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了这两家公司的工商档案资料,查询结果为上述两家公司已于2015年6月工商注销。由此我们认为大庆欣泰的回函很可能是不可靠的。我们于2016年4月17日收到欣泰电气提供的大庆新恒、欣泰电气公司和丹东吉尔电子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署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无签订日期)以及大庆欣泰、欣泰电气公司和丹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署的《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无签订日期)。但我们已经收到的丹东吉尔电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回函显示的欠款金额为3599764.91元,并没有包括上述转让的债权18362580.00元,我们认为再次发函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很可能是不可靠的。由此我们无法确认上述应收账款期末的可收回性,以及对欣泰电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大庆欣泰已经在2015年6月工商注销,但会计师却在2016年4月15日收到该公司的回函。

此外,欣泰电气在会计师要去调取工商档案资料的前一天才把《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交给会计师。这份协议早在2015年5月就签署了,欣泰电气应该在2015年上半年进行账务处理,并在凭证后面附上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作为佐证。然而欣泰电气却一直藏着掖着。当然,这份协议的真实性需要打上大大的问号,如此巨额的债权债务转移理应董事会审批并且需要公告,但欣泰电气并没有。

虽然,欣泰电气从IPO就开始披露大庆欣泰不是关联方,但两家公司之间的交易说不清道不明。

从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来看,大庆欣泰成立于2010年1月22日,注册资本为120万元,住所为大庆市让胡路区未来城居住小区2-3车库3,是一家贸易类公司。大庆欣泰从欣泰电气采购的电容器、变压器等产品基本上销售给大庆油田。自2010年成立至2013年6月末,大庆欣泰一共为欣泰电气贡献营业收入2324.02万元,含税营业收入为2719.10万元。而欣泰电气在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中却称:“大庆欣泰2010年至2014年间共签订销售合同1749.11万元,实现含税收入1749.11万元,累计回款283.51万元,形成应收账款共计1465.60万元。”招股书中显示的大庆欣泰截至2013年6月末累计贡献的含税营业收入比问询函回复的数据多出千万。2013年没有签订的销售合同,但招股书披露大庆欣泰2013年上半年贡献营业收入707.25万元。问询函回复显示大庆欣泰一共累计回款283.51万元,但作为欠款大户的大庆欣泰一直没有在IPO及历年年报的应收账款前五名名单中出现,直至回复问询函时,大庆欣泰欠款1465.60万元才得以曝光。

如果这笔欠款是真实的,欣泰电气这样规模不大的实业公司,为何不积极追讨?为何不采用起诉、仲裁等合情合理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庆欣泰支付能力出现严重问题,为何在拖欠巨额货款的情况下还是不断发货确认收入呢?从种种不合理的迹象看来,这笔欠款很可能是为了虚增大量收入而产生的虚假欠款。最后,这笔债权转到丹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下称“丹东电力设备”)头上,由丹东电力设备来偿还。欣泰电气的理由是,“丹东电力设备的实际控制人与大庆欣泰的原股东系同胞姊妹关系,因此大庆欣泰的原股东将注销前债务转移给丹东电力设备。”

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丹东电力设备没有义务帮大庆欣泰承担债务,且该公司的财务状况也不容乐观,注册资本50万元,营业收入约200万元。这样一家没有实力的公司很难偿还大庆欣泰所欠的1465.60万元。

截至2016年5月11日,丹东电力设备已回款220万元。如果大庆欣泰这笔债权不转移,那么就要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465.60万元,则2015年欣泰电气将亏损。所以,丹东电力设备的这笔回款可以说是雪中送炭。

值得注意的是,徐云芝是大庆欣泰的法人代表,欣泰电气其他应收款中的非员工借款中,也有一人名为徐云芝,欠款3万元,账龄2-3年。

丹东吉尔当冤大头?

问询函回复显示,大庆新恒2009年至2013年间共签订销售合同1511.21万元,实现含税收入1511.21万元,累计回款494.95万元,后因工作人员失误将820万元款误退回大庆新恒,形成应收账款共计1836.25万元,该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于2015年转让给丹东吉尔电子有限公司(下称“丹东吉尔”)。截至2016年5月11日,丹东吉尔已回款130万元。大庆新恒对丹东吉尔没有债权关系。丹东吉尔的实际控制人与大庆新恒的原股东是姊妹关系,并且,丹东吉尔80%左右的合同由大庆新恒的原股东签订,因此,大庆新恒的原股东将注销前债务转移给丹东吉尔。

丹东吉尔注册资本5080万元,营业收入约2000万-3000万元,实力一般,没有义务承担大庆新恒的债务,为何去当这个冤大头?按上述会计师的解释,曾对丹东吉尔发函询证,但应收账款回函显示的欠款金额为359.98万元,并没有包括上述转让的债权1836.26万元。很显然,丹东吉尔也没有承认当冤大头。2016年的确回款130万元,但其实丹东吉尔自己还欠欣泰电气359.98万元。

另外,工作人员的失误太离谱,但更离谱的是,欣泰电气不仅没有第一时间积极追讨,反而将这笔本应该记入其他应收款的欠钱记入了应收账款。

欣泰电气并没有说明何时汇给大庆新恒820万元,从账龄1年以内来看,那就是2015年发生的,但大庆新恒不是在2015年注销了吗?这笔款属于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询函回复显示,这笔债权账龄1年以内,按5%计提坏账准备。2014年以前的欠款成了账龄1年以内,也是离谱。无论是债权转移还是按5%计提坏账准备,也许都是欣泰电气的无奈之举。如果不债权转移,那么就要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836.26万元,2015年千方百计实现的586.24万元净利润就泡汤了。毕竟,被立案调查后,欣泰电气努力保住2015年的盈利非常重要。

大庆新恒与欣泰电气签订的销售合同金额为1266.70万元,2013年6月末,大庆新恒欠款1258.79万元。2010年年末、2011年年末、2012年年末欣泰电气应收账款余额第十名金额分别为250.28万元、373.21万元、361.64万元,但前十名名单并没有大庆新恒。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上半年销售第十名金额分别为373.34万元、517.99万元、574.87万元、347.61万元,销售前十名同样没有大庆新恒,那么其2013年6月末欠款1258.79万元究竟从何而来?

原标题:欣泰电气退市渐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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