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储能充换电站市场正文

昆明出台新能源汽车三年行动计划 产值100亿元

2016-07-14 08:21来源:云南网作者:殷雷关键词:充电站充电设施新能源汽车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发展目标:到2018年,整车生产能力7万辆以上,产值100亿元。建设集中式充电站67座、分散式充电桩7700个。

推广

公交车、出租车及旅游景区内新增车辆需100%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60%;新增或更新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50%。

到2018年底,完成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1200辆以上、新能源出租车600辆以上、新能源旅游车辆300辆以上、新能源环卫汽车200辆以上。同时要求,党政机关购买新能源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的比例不低于50%,市属国有企业新增和更新工作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补贴

对符合城市客运需求,从事客车租赁、保障单位通勤的新能源汽车发放“入城通行证”。

日前,市政府正式印发《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下称《行动计划》),力争到2018年,全市形成新能源整车生产能力7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产业年产值100亿元以上,基本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行动计划》明确,昆明将以纯电动汽车为新能源汽车主要发展方向,强化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建设,努力把昆明打造成为我国西南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和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力争到2018年,全市形成新能源整车生产能力7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产业年产值100亿元以上,基本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累计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1万辆,基本实现多领域、多车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累计完成建设集中式充电站67座、分散式充电桩7700个以上,基本建成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在空间布局方面,《行动计划》提出,把杨林经开区作为昆明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主要园区,提升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有效整合相关扶持政策、工业用地指标等资源,引导新引进的新能源汽车生产项目选址杨林经开区。同时,积极推动本地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开展电机、电控、电池、充电设施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应用研究;积极引进省外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项目,形成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配套企业集群。

在基础配套方面,《行动计划》明确,将在2016年7月底前完成充电设施专项规划,对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同时,严格执行充电标准,分类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并在2016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全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政府指导价。

在推广应用方面,《行动计划》明确,市级、县(市)区公交车、出租车及旅游景区内新增车辆需100%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60%;新增或更新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50%。到2018年底,完成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1200辆以上、新能源出租车600辆以上、新能源旅游车辆300辆以上、新能源环卫汽车200辆以上。同时要求,党政机关购买新能源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的比例不低于50%,市属国有企业新增和更新工作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此外,《行动计划》还明确,支持在昆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到2018年底,力争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000辆以上;支持采用分时租赁与长期租赁相结合、直接购买与融资租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创新,大力发展市区短途代步出行新能源汽车自驾租赁服务系统,到2018年底,力争分时租赁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500辆以上。

延展:政策红利加大新能源汽车“马力”

在明确空间布局、基础配套、推广应用等方面目标和计划的同时,《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下称《行动计划》)还用较大篇幅详细阐释了昆明市在产业发展、充电设施建设、推广应用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可谓“干货十足”。

产业发展:最高补助1000万元

《行动计划》明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5亿元(不含)以下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配件生产和研发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地;在项目投资建设期,财政部门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项目贴息或补助,贴息或补助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达5亿元(含)以上的,市政府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政策扶持。

鼓励增加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和研发新能源汽车新产品,对于本市新进入国家《公告》的新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财政补助;对本市其他新进入国家《公告》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财政补助。对于本市企业新进入国家《公告》的新能源乘用车产品(不包括改变产品序号)且上市出售的,每增加1个新产品给予企业200万元财政补助;对其他新进入国家《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不包括改变产品序号)且上市销售的,一次性给予企业100万元财政补助。

对本地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将产品销售到市外的,给予销售补助。其中:新能源客车、专用车年度销售200辆以上,新能源乘用车年度销售1000辆以上的,给予销售收入1%的财政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市本级与属地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各承担50%。

原标题:昆明出台新能源汽车三年行动计划 产值100亿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充电站查看更多>充电设施查看更多>新能源汽车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