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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报告丨中国碳市场:从地区试点走向全国统一

2016-07-22 08:12来源:兴业研究关键词:碳市场碳排放电力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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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发改委2016年1月发文部署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要求确保2017年启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明确部分管理规则;

全国碳市场设一个还是多个交易平台尚存争议,集中交易便于政策调整,但对交易平台能力建设和规则完善程度提出很高要求;分散交易鼓励优胜劣汰,有利于碳市场自身以及碳金融体系的发展,是目前国际通行的模式,但需保证跨市场的规则统一;

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体系遵循“统一行业分配标准”、“差异地区配额总量”、“预留配额柔性调整”三原则,力求兼顾公平与效率,但实际公平性有待观察;

不同试点地区之间、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之间,以及同一试点市场不同企业之间留存配额的价值不一,配额统一结转难保公平性。由试点市场分别回购剩余配额较为可行;

全国碳市场覆盖所有地区,CCER地域限制将不复存在,电力部门CCER也将部分纳入碳市场,很大程度上降低了CCER对配额市场的冲击;

全国碳市场将为碳金融体系的发展提供重大机遇。碳期货的束缚将消失,可交易的碳金融衍生品有望迎来井喷;需进一步推广银行参与碳金融市场、开发碳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经验,引导更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推动碳市场及碳金融体系深化发展。

以试点地区为中心建设跨区域碳市场,是对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有益探索,也可能是全国碳市场启动之前主要的运行模式;

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可以适时增加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研究可复制、可推广性的排放核算标准及配额分配方案,引导全国碳市场的长期发展。

正文:

随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全国碳市场也已渐行渐近。国家发改委2016年1月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全国碳市场建设做了统一的部署,要求确保2017年启动全国碳市场 ;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列为预备项目;6月13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鹤主持召开发改委改革专题会议,提出要“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全国碳市场建设全面进入快车道。

在此之前,我国已有七个碳交易试点在市场体系构建、配额分配和管理、碳排放测量、报告与核查等方面展开了深入探索,为全国碳市场的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而2016年作为全国碳市场启动前的最后一个履约年度,无疑将成为碳市场从“试点”走向“全国”的关键年度。事实上,2014年底在七个碳交易试点全部启动之后,国家发改委就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从中已经可以对全国碳市场的市场框架以及管理规则管窥一斑。然而关于碳市场交易平台设置、配额分配及使用规则、交易主体准入、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消机制,以及由碳交易市场衍生的碳金融体系发展等关键问题仍存在较大争议,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明确。

本报告拟结合国内试点情况以及欧美碳市场发展经验,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并由此出发展望全国碳交易市场框架与管理体制的设计。

一、交易平台设置

《暂行办法》规定:“碳排放权配额交易平台由国家发改委批准设立。”由于试点阶段的特殊性,目前获批的交易机构共七家,分别位于七个试点地区,独立地承担着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的碳排放配额交易。

全国碳市场建成后,是在一家交易所交易集中交易,还是在统一规则的前提下由多家交易所分散交易,目前尚存争议,但不论是集中还是分散,现有七个试点碳市场的交易平台都在积极扩大影响,争取在全国碳市场中占据更重要的地位。

1. 集中交易模式利弊

集中交易模式的优势是便于统一标准、集中管理,有利于价格发现;同时也契合我国节能减排行动自上而下的推进路径,便于国家主管部门灵活调整,使碳交易机制与其他能源气候政策形成合力。 考虑到我国大部分地区依然处于工业化增长和转型的阶段,经济增速和产业结构调整相对较快,因此保证碳市场配额总量及分配调整的灵活性,对于降低减排政策给宏观经济带来的风险、保障我国长期经济增长的平稳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暂行办法》也明确规定国家配额除向各省市发放之外,国家碳交易主管部门还需预留部分用于有偿分配、市场调节和重大项目建设。在集中交易的模式下,国家预留配额能够直接影响统一市场,保证了政策调整效果的直接和有效。

集中交易的主要障碍,在于我国碳市场巨大的规模对交易平台以及交易规则的设计完善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在市场设立初期,单一交易平台如果存在交易规则的不完善,可能会对市场造成较大的冲击,也缺乏竞争机制,不利于促进规则相关服务的优化。

美国加州碳市场便是典型的集中交易体系,由加州气候交易所(CCX)作为唯一的交易平台。加州碳市场作为一项由州政府发起的自愿性减排措施,设立之初市场规模的交易主体数量有限因而采取集中交易模式。然而,随着2014年加州碳市场与加拿大魁北克省碳市场对接,

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双中心分散交易的模式。

目前我国的七个交易平台在试点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交易管理经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制机制和交易系统,而新设交易平台周期较长、成本较高。因此,未来集中交易的国家碳市场交易平台很可能会在现有的七个交易平台中择优产生。就试点情况看,湖北、深圳、上海和北京的特点比较突出: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在交易总量、总额、累计日均成交量、投资者数量、省外引资金额等主要市场指标方面均位居全国第一。此外,湖北率先启动碳排放配额现货远期交易,为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创新开创了先河。然而,湖北省相对较为薄弱的金融市场基础条件,是其最为明显的劣势;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 交易活跃度最高,主要得益于其较高的市场开放度。深圳最早引入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同时也是目前唯一引入境外投资者的市场。此外,深圳在碳金融创新方面较为活跃,发行了全国第一个碳债券、第一只碳基金、第一个跨境碳产回购交易、第一个绿色结构性存款等,在配额托管制度,质押融资、创新型交易品种的研发等方面也走在前列。但深圳市场小规模、交易主体较多,在全国碳市场的覆盖标准下,纳入的企业较少,这是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的主要劣势;

原标题:中国碳市场:从地区试点走向全国统一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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