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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印发(全文)

2016-08-03 09:5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国企改革电力企业能源央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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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产权保护和监管。健全严格的产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完整保护制度,依法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和知识产权权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监管,加强对改制企业原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改革中出现的违法转让和侵吞国有资产、化公为私、利益输送、暗箱操作、逃废债务等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在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定价、股权托管等方面的作用。规范信息披露和信息公开,加强企业职工内部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组织实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市国有企业改革推进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做好把关定向、配套落实、审核批准、纠偏提醒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守规范,明确责任。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部门要及时跟踪改革进展,加强改革协调,评估改革成效,推广改革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工商联要充分发挥广泛联系非公有制企业的组织优势,参与做好沟通政企、凝聚共识、决策咨询、政策评估、典型宣传等工作。

(二)坚持试点探索引路。尊重首创精神,鼓励试点企业创新途径,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探索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选择有代表性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通过试点破解难题,探寻规律,创新模式,有序推进。

(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坚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导向,加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舆论宣传,做好政策解读,阐释目标方向和重要意义,宣传成功经验,正确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支持改革。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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