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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安装屡受阻 政策“组合拳”能缓解问题吗?

2016-08-05 13:24来源:聚充网关键词:充电站充电桩充电桩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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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安装的物业将被扣减信用评分

对此,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萧涵认为,一方面是小区增加充电桩,扩大停车面积对小区绿化、建筑面积有一定影响,或增加小区建设成本;另一方面政府监管存在潜在问题,房地产开发商忽视对充电桩的建设。

针对以上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电网企业应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和“一表一车位”模式,对现有小区车位统一配置8千瓦电能表,中央给予资本金或贴息贷款支持。开发商应为新建小区车位预留线路、电容、电表、布桩点,规划部门应将相关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标准。

萧涵建议,要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充电桩配套供电设备建设改造,对新建小区,要提前预留电表箱、充电桩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这些都应该纳入配电网的建设规划。该项意见有助于加速供电设施配套建设,扫清充电桩建设供电障碍。

同时,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对配套服务管理积极主动,在推动充电桩建设方面成效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并纳入各地充电基础设施财政扶持政策体系当中;对不配合或阻挠充电桩建设的物业服务企业,扣减相关企业和负责人的信用信息评分。”

探索可复制的市场化推进机制

事实上,近年来发布了很多关于充电设施建设的政策,比如2015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与上述政策相比,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更具可操作性。

萧涵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四方进行了明确的权责划分。从制度上保证新建、改造小区的待安装充电桩停车位的比例和供配电的建设。同时,将充电桩管理流程纳入合同,以取得业主和物业支持。”

此外,萧涵还解读了文件的另几大亮点。如:鼓励结合实际条件,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积极探索第三方充电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与车位产权单位等多方参与居民区充电桩建设运营的合作共赢模式,鼓励对现有居民区开展局部区域停车位的集中电气化改造,完善日常运维服务,积极引入智能充电管理等先进运营模式,探索居民区充电桩建设运营的合理收费机制,逐步建立可持续的市场化推进机制。

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出,分批在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地重点城市开展试点示范。未来,各地政府将承担起主体责任,制定充电设施综合试点方案,逐步探索出一套可复制的市场化推进机制,促进全国小区充电设施普及,满足电动汽车快速发展的需求。

此前,国家能源局在4月1日发布的《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2016年计划建设充电站2000多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10万个,私人专用充电桩86万个,各类充电设施总投资300亿元。

截止到2016年3月底,北京、上海、石家庄、广州等18个省市密集发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数量和比例作出了要求。

原标题:充电桩安装屡受阻,政策“组合拳”能缓解问题吗?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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