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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三五”:新增火电装机约1300万千瓦 加快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全文)

2016-08-09 08:1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十三五规划燃煤发电热电联产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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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任务分工

(一)推进创新湖北建设。

1.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建成160家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300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深入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10%以上。推进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推进襄阳、宜昌等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武汉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和襄阳、宜昌分中心建设。建设长江经济带(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打造国家级知识产权展示交易市场。(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知识产权局,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人民政府)

2.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创新型创业。(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

3.构建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创业创新激励政策体系,推动形成要素完备、支撑有力和开放包容的创业创新发展环境。(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

4.推进人才强省建设。深入实施千名创新人才计划、万名创业人才计划和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实施“123”企业家培育计划和“人才强企”战略,实施“金蓝领”开发工程和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

(二)构建发展新体制。

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改进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增强依法全面履职能力。(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2.强化市场主体地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

3.完善要素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区域性金融市场体系,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促进各类要素充分有序流动。(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人社厅、省政府金融办、省物价局、省工商局)

4.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激励惩戒机制,培育规范信用服务市场,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性示范试点。(省发展改革委、人行武汉分行)

(三)推进富强湖北建设。

1.拓展有效需求。破除制约消费升级和有效投资的体制机制,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形成消费与投资良性互动、需求升级与产业升级协调共进的经济增长新动能。(省发展改革委)

2.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工程,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材料、生物技术、绿色低碳、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产业。以大型企业为骨干,加强产业链协作配套,建设全国最大的激光产业基地和存储芯片生产基地,打造千亿元北斗产业集群,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集群。(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测绘局)

3.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突出绿色、特色、品牌、效益、规模,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建成高标准农田3570万亩,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农产品加工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1以上。(省农业厅、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粮食局)

4.提高制造业竞争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型制造工程、工业强基工程。推动电子信息、汽车、装备、食品、石化化工等产业实现规模稳步扩大、竞争力全面提升,培育世界级电子信息、汽车制造产业集群,建成全国有重要影响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实现电子信息、食品产业产值过万亿元。推进冶金、建材、轻纺等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提高在细分市场的占有份额。依托开发区、工业园区,整合打造一批市场影响大、产业配套能力和创新活力强的产业集聚区,建成一批百亿园区和千亿集群。推动建筑业现代化。(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住建厅)

5.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深入实施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建设全国重要的现代物流基地、长江中游区域性金融中心、全国重要的研发设计基地、中部电子商务中心、长江中游商业功能区和中部旅游核心区,推进服务业规模扩大、比重提高、竞争力提升。积极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委、省政府金融办)

6.大力发展信息经济。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大数据专项工程、云计算示范工程、物联网推广工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互联网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加速渗透。实施网络安全防控体系加固、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云计算及大数据安全防护等行动计划,强化信息安全保障。(省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省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

7.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实施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计划。实施品牌强省战略。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行动。(省质监局、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

(四)拓展协调发展新空间。

1.深入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推进“两圈两带”协调发展。深入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全面推进汉江流域综合开发和绿色发展。加快推进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和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民宗委、省旅游委)

增强“一主两副多极”城市带动功能。继续做大做强“一主两副”中心城市,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带动武汉城市圈、襄十随城市群、宜荆荆城市群加快发展。推动3至5个经济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地级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成为新兴增长极。支持20至30个发展潜力大、承载能力强的县市建设成为新的增长节点,开创多级带动、多极支撑的发展格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2.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加快实施《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空间规划体系,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完善差别化配套政策,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的政策导向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

3.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深化与湖南、江西战略合作,共同把长江中游城市群打造成为中部崛起的核心区域、长江经济带重要支撑、全国经济新增长极和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城市群。(省发展改革委)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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