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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印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2016-08-26 08:4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煤炭行业煤炭企业四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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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债务处置政策支持。支持国有企业对关闭退出矿井按照使用收益原则对资产和债务进行分割处置,按政策实行银行债务核销呆账;对改造提升矿井,符合条件的可实施债转股。(责任单位:省国资委,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

(十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煤炭企业缓缴采矿权价款。及时退还关闭矿井剩余采矿权价款,对纳入退出关闭煤矿名单并已实施关闭且已按规定注销采矿权的矿井,采矿权人可按有关规定申请退还剩余储量对应已缴纳采矿权价款。对经营困难企业,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经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同意,可缓交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符合条件的煤矿企业依法依规享受税收“减、免、缓”政策,对企业合并、分立、破产等依法给予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收优惠。重新核定煤矿在用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数字认证收费等服务成本,降低现行收费标准,深入清理违规涉煤收费。

(责任单位: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安全监管局)

(十三)推进企业改革重组和行业升级转型。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15号)要求,有序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煤炭企业并购重组,鼓励大中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地方民营企业,培育一批大中型煤炭企业集团。鼓励煤电、煤化、煤建、煤冶等企业组建各种形式的联合体,火电企业参股的煤炭企业产能超过该火电企业电煤实际消耗量的一定比例时,在发电量计划上给予该火电企业奖励。稳妥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煤炭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

鼓励开展以采煤机械化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按照“存去挂钩”原则,对按规定程序和产业政策标准通过机械化改造提高的能力,通过能力核定予以认可,并给予财政资金支持。进一步优化“十三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相关煤炭矿业权设置区划,支持煤矿兼并重组企业利用空白区和已关闭退出煤矿剩余可实现机械化开采的优质煤炭资源,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对引导退出范围内属于满足林区、边远山区居民生活用煤需要或承担特殊供应任务的煤矿,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暂时保留,保留的煤矿原则上要实现机械化开采。鼓励利用废弃的煤矿工业广场及周边地区,转型发展现代物流、风光发电、养殖业和现代农业。开展低浓度瓦斯采集、提纯和利用技术攻关,提高煤矿瓦斯利用率和防灾抗灾能力。加快煤层气产业发展,合理确定煤层气勘查开采区块,建立煤层气、煤炭协调开发机制,处理好煤炭、煤层气矿业权重叠地区资源开发利用问题,对一定期限内规划建井开采区域,按照煤层气开发服务于煤炭开发的原则,采取合作或调整煤层气矿业权范围等方式,优先保证煤炭开发需要,并有效利用煤层气资源。对具备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条件的退出矿井,保留其采矿权。

〔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

(十四)切实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坚持企业主体、地方组织、因地制宜、依法依规相结合,在制定并落实职工安置方案的过程中严格履行职代会等民主程序,职工安置方案应明确涉及职工情况、职工分流安置方式、劳动关系处理、经济补偿支付、偿还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职工安置资金来源、促进就业等内容,落实保障措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退出关闭煤矿职工依法有序、稳妥安置。原则上未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不得实施。一是支持企业内部分流。支持企业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转岗培训等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暂时经营困难企业可通过协商薪酬、灵活工时等稳定现有岗位。二是促进转岗就业创业。对分流职工实行实名数据库管理,纳入各地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体系,提供针对性就业创业服务,引导其就地就近就业创业。三是实行内部退养。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继续缴纳。企业和个人可不再缴纳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四是托底帮扶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保障零就业家庭至少一名劳动者实现就业。五是稳妥处理劳动关系。企业或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吸纳原企业职工的,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合并计算职工在企业合并、分立前的工作年限;企业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偿还拖欠的职工在岗期间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并做好离职健康检查。六是加强社会保障衔接。招用职工的新企业要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未被招用的人员可按灵活人员办法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责任单位:产煤市(州)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民政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总工会〕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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