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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文)

2016-09-05 14:01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新能源汽车推广新能源汽车补贴深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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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并送市财政委进行合规性审核后,与市财政委联合下达补贴计划。

(三)拨付。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下达的扶持资金计划,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支付补贴款。

五、实施期限及其他

本政策适用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本市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其中新能源乘用车自2016年9月17日起执行本政策。市财政委和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国家、省政策,以及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成本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补贴政策。

附件:

附件 1

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深圳市财政补助标准

一、购置补贴

(一)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购置补贴标准

单位:万元/辆

(二)纯电动客车购置补贴标准

单位:万元/辆

注:上述补助标准以10-12米客车为标准车给予补助,其他长度纯电动客车补助标准按照上表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和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其中, 6米及以下客车按照标准车0.2倍给予补助;6米<车长≤8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5倍给予补助;8米<车长≤10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8倍给予补助;12米以上、双层客车按照标准车1.2倍给予补助。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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