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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改革纵深行”系列报道(之七):加强成本监审

2016-09-06 10:48来源:国家发改委关键词:电价改革电价改革试点输配电成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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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绘制了价格改革的新蓝图。文件明确要求,对于极少数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要规范定价程序,加强成本监审,推进成本公开,坚决管细管好管到位。成本监审是政府定价的重要程序,是加强价格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成本监审,积极推动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

依法行政,成本监审制度体系初步建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成本监审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在规范价格决策程序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形成了成本监审、价格制定和价格监督检查统一协调的政府价格管理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制定发布了《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和部分重点行业成本监审办法等成本监审规则,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也相继建立完善了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措施。截止2014年年底,各地陆续出台了成本监审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87部,还针对行业特点明显的重点领域,制定了分行业成本监审办法91部。

大胆创新,成本监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为深化价格改革,通过统筹系统力量、发挥第三方支持作用以及加强信息化管理,大胆创新工作方式,在多个领域开展了成本监审。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2014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累计开展成本监审项目2.6万余个,覆盖教育、城市供水、天然气、有线数字电视、旅游景点和出租车等20多个领域,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7200多亿元。其中,2014年各地开展的监审项目达3696个,比2006年增长近3倍;2014年和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纳入电价改革试点的电网公司,组织开展了输配电成本监审,核减不应进入定价成本的费用约210亿元,为调整电价提供了依据,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消费者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地方还因成本监审结论不支持调整价格,否决了有关方面的提价方案。如广东省通过开展成本监审,否决了有线电视提价建议,还大幅降低了有关服务收费标准,同时要求增加服务内容(项目),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积极探索,成本信息公开试点进展顺利

按照中央28号文件要求,对政府定价按规定实行成本监审的商品和服务,要逐步建立健全成本信息公开制度。成本信息公开是价格管理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涉及社会公众、企业和政府多个方面,需要总结经验,有序推进,逐步规范。为探索成本信息公开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地方先行在城市供水行业开展了试点。截止2015年年底,在新推出阶梯水价的500多个城市中,均已实现了制定价格前的成本公开。经营者通过本企业网站或当地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企业经营情况和成本数据,以及社会公众关心的其他有关水价调整的重要问题。价格主管部门在听证会举行前也向社会公开成本监审报告。推进成本信息公开,对强化社会监督、提高政府定价透明度,以及增进社会各方对价格改革的理解支持,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开拓思路,充分发挥服务监管职能

为适应新形势下价格改革和监管需要,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意见》,强调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是价格工作定位转型的重要方向,对提升政府价格监管水平、推进政府定价公开透明、促进经营者加强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把成本监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依法监审、客观公正和公开透明原则,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方式、加强力量、提升质量,充分发挥服务监管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价格机制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原标题:“价格改革纵深行”系列报道(之七):加强成本监审 助力价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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