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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改综合试点: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附全文)

2016-09-07 13:32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售电侧陕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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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切实加强电力行业及相关领域科学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创新监管模式,根据职能依法履行电力监管职责,开展对电力规划从编制到实施全过程监督和后评价工作。加强对电网公平接入、电网投资行为、成本及投资运行效率的监管。切实保障新能源并网接入,促进节能减排,保障居民供电和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和陕西省电力行业管理部门对市场主体有关市场操纵力、公平竞争、电网公平开放、交易行为等情况实施监管。对电力交易中心和电力调度中心执行市场规则的情况实施监管。

27、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加强市场主体诚信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建立企业法人及其负责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将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使各类企业的信用状况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加大监管力度,对企业和个人的违法失信行为予以公开,违法失信行为严重且影响电力安全的,要实行严格的行业禁入措施。

28、减少和规范电力行业的行政审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按照国家要求取消、下放电力项目审批权限,有效落实规划,明确审核条件和标准,规范简化审批程序,完善市场规则,保障电力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有效落实。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任何电力企业不得对其他公民和法人设定接入电网和输配电服务方面的附加条件,确保电网对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无歧视开放。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陕西省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物价局)、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政府法制办、国家电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全面统筹协调推进陕西省电力体制综合改革工作,研究确定组织实施方案和措施,协调解决电力发展、结构转型、产业升级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

(二)规范推进试点。

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积极稳妥推进各类试点。坚持市场定价、平等竞争、节能减排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专项试点实施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复后组织实施。试点过程中要建立问题发现和纠错机制,灵活应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防范风险,保证电网安全。

(三)营造改革氛围。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加大对电力体制改革的宣传报道力度,在社会上形成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浓厚氛围,加强改革工作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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