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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

2016-09-26 14:55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售电侧改革电力体制改革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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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存量调整与增量优化相结合,更加注重结构优化、集约发展。着力优化存量,加大力度推进能源行业升级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调整煤电内部结构,提高先进高效环保机组占比。优化发展增量,新建产能以清洁低碳、智能高效为导向,同时把握抽水蓄能、光伏发电发展节奏,促进能源集约有序发展。

坚持市场决定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更加注重经济高效、改革创新。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以提高能源运行效率、降低用能成本为重点,逐步形成及时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符合能源发展特性的灵活价格机制,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持续降低全社会综合用能成本。更好发挥政府对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的引导作用,健全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提高各级政府能源管理能力。

坚持补齐短板与民生优先相结合,更加注重惠民利民、共享发展。重点补齐天然气推广利用进展不快、电网调峰能力不足、优质清洁能源比例不高等短板。努力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推进能源扶贫,发展光伏助农、助困、助村、助学等;推进清洁能源惠民,促进天然气、电动汽车等清洁能源产品扩大利用,实现城乡能源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省能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能源清洁化水平、利用效率和科技装备产业国内领先,能源领域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水平进一步下降,能源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慧多元的现代能源体系初步形成,实现以较低的能源消费增速、科学合理的能源消费结构支撑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1.能源总量目标。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亿吨标煤以内,“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2.3%;全社会用电量达到4220亿千瓦时,“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3.5%。

2.能源结构目标。

——能源消费结构。到202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含省外调入水电)和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20%、31.9%、12.5%和42.8%;发电、供热用煤占煤炭消费比重8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0%左右;人均居民生活用电达到1522千瓦时,年均增长14.2%;城镇人口天然气气化率达到50%左右。

——能源生产结构目标。到2020年,全省一次能源生产量达到3226万吨标煤(全部为非化石能源),年均增长11.9%,其中,可再生能源1805万吨标煤。全省境内电力装机容量达到9400万千瓦左右,人均装机1.67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4665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49.6%。全省平均用电负荷率达到80%以上,供电可靠率达到99.96%以上,配电自动化覆盖率达到91%以上,配电通信网覆盖率达到96%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以上。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实现年产值1000亿元以上。

3.节能减排目标。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指标达到国家要求,单位能耗水平保持在全国前列,能源领域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碳强度达到国家要求。全省6000千瓦以上火电平均供电煤耗控制在295克标煤/千瓦时以下,电网综合线损率控制在4%左右;能源领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2015年削减28%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能源发展布局。

统筹能源资源、能源消费市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外部条件,坚持系统优化,加快能源集聚、集约、高效发展,建设“五基地、五张网、一中心”。

1.打造“五基地”。

——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基地。坚持分散利用与集中开发并举,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多能互补供能,加强综合利用。沿海和海岛地区重点发展海上风电、分布式光伏、潮汐能、风光柴储一体化集成供能等,内陆山区重点发展水电、生物质能、太阳能、风光水储一体化集成供能等,各城市、中心镇结合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屋顶、商业和旅游综合体等推进光伏、光热、地热能等利用,广大农村地区推进太阳能、屋顶光伏、沼气等利用。

——沿海核电基地。利用我省核电厂址资源丰富的优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布局核电站,形成浙北、浙东南、浙南三个核电基地。

——“互联网+”智慧能源实验基地。加快推进我省“互联网+”智慧能源行动计划,探索城市能源互联网试点,逐步实现“源—网—荷—储—用”系统协调优化。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运用,率先探索智慧能源管理平台、智慧能源监测中心、智能电网综合建设工程。依托海岛微电网示范项目和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通过集成新能源、新材料、新设备,融合信息、控制、传感、储能等新技术,积极探索能源生产、传输、消费的智能化、信息化、互动化,实现能源智慧互联、系统优化、效能提升。

——能源综合储运基地。充分利用我省港口资源优势和区位条件优势,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石油、天然气、煤炭储运基地,重点在浙东宁波舟山港建设国际石油、LNG、煤炭储运基地,辐射浙北、浙中和长江沿线省市;在浙南台州港、温州港建设LNG、石油、煤炭综合储运基地,辐射海西地区;在浙北嘉兴港建设煤炭、石油综合储运基地,辐射浙北、苏南地区。依托储运基地加快发展能源储运、加工等产业,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国际进口煤炭集散中心,为东部沿海和长江流域提供进口煤炭配送服务。

——能源科技装备产业基地。依托我省能源科技装备产业基础,推动产业创新升级,优化空间布局,全面实施清洁能源产业工程,建设国家级大型风力发电装备产业化研发制造基地、吉瓦(GW)级太阳能电池生产基地,实现储能装备、大功率风机、核电关联设备、新能源汽车、海工装备、LNG运输装备、海洋能利用、智能电网等制造的产业化,提高我省高技术装备、重大能源装备的研发、系统成套和制造能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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