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输配电电力市场大用户直购评论正文

关于《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方案》的介绍

2016-10-14 17:22来源:重庆节能关键词:电力直接交易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电网企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一、关于《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方案》的介绍

8月30日,重庆市政府发布《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方案》,同时《重庆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方案》废止。

(一)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的意义

1、进一步开放电力市场,促进电价形成机制的完善,增加用户购电选择权和发电企业售电选择权,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不断扩大市场主体范围和电量规模,促进电力竞争性业务有序放开、公平竞争和多元化供应,逐步构建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

(二)组织及监管

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由市经济信息委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共同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各部门按各自行政管理职能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电网企业、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作为参与具体交易的三方交易主体。

(三)参与交易的主体准入条件

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供电企业应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1、电力用户准入条件:(1)单位能耗、环保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大工业电力用户可自行参与直接交易;(2)允许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允许组织年用电量3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打捆”参与直接交易。(3)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和工艺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的企业不得参与直接交易。

2、发电企业准入条件:(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取得相关业务许可的统调公用发电企业;(2)火电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容量可放宽至10万千瓦以上)、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具有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并正常投运的发电企业;(3)水电为水库调节能力在季调节及以上,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发电企业。

3、售电公司准入条件:按照《关于重庆市售电侧改革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的指导意见》(渝发改能[2016]450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电价构成

参与直接交易的购电价格,由直接交易价格、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1、直接交易价格由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通过自主协商、集中交易等方式确定,不受第三方干预;

2、电网输配电价按《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重庆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的通知》(渝价〔2010〕179号)执行。其中:电量电价110千伏用户为0.091元/千瓦时,220千伏用户为0.07元/千瓦时,其他用户暂按0.113元/千瓦时。基本电价按最大需量为40元/千瓦/月,按变压器容量26元/千伏安/月。线损电价=直接交易价格×线损率/(1-线损率),线损率按6.87%计算。

3、上述有关价格标准如遇国家电价政策调整,按国家调整后的电价标准执行。

(五)交易实施操作流程

试点原则按年度实施,具体主要有以下环节:一是向区县经信委申请准入。二是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发电企业协商确定交易电力、电量、电价等事宜。三是电力调度机构对协商结果进行安全校核,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发电企业、市电力公司签订直接交易年度合同。四是市电力公司根据年度合同,分月实施。电力用户实际用电量与年度合同电量出现较大偏差时,每年10月底对年度合同电量进行一次调整。市内火电参与直接交易电量规模2016年不低于80亿千瓦时,以后逐年增加;水电参与直接交易电量规模由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每年确定。

直接交易过程如下图所示:

(六)电量调剂

1、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发电企业签订交易合同生效后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在不影响合同已执行部分的情况下,每年10月底前协商提出一次性调整当年合同电量及剩余月份合同电量的调整意向,签订补充协议并报市经济信息委备案。

2、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发电企业实际直接交易电量与合同电量年度允许偏差范围暂定±5%。超出偏差的余缺电量可向国网市电力公司买卖,电力用户的购电价格按目录电价的110%执行,发电企业的售电价格按核定上网电价的90%执行。国网市电力公司由此增加的收益在核算电价时统筹平衡。

3、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涉及的发电容量,在年度和月度发电计划安排时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计量结算

1、发电企业上网关口的计量点、电力用户购电关口的计量点,原则上设在其与国网市电力公司的产权分界点,并按照关口计量点记录的电量数据进行结算。

2、直接交易电费及余缺电量电费采取月度结算、年度清算方式。国网市电力公司与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结算购电电费,与发电企业结算上网电费。国网市电力公司应优先结算直接交易电费。

3、试点过程中需提供辅助服务的,暂不缴纳辅助服务费用。

二、电力直接交易模式的节能减排效益分析

电力直接交易模式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用户直接交易让高耗能企业获得更便宜用电价格,进企业降低能源生产成本。缓解电力过剩与高耗能用电大户建设自备电厂的矛盾,自备电厂一般容量较小,耗煤与污染物排放量高,若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后,一是用户不需再投资建设自备电厂,减少企业成本支出,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排放;二是可有效缓解电力过剩。

延伸阅读:

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方案 2015年6月文件已经废止

更多售电相关信息,敬请关注:

 

原标题:关于《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方案》的介绍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直接交易查看更多>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查看更多>电网企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