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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煤电项目将难获贷款无法并网 新能源限电严峻

2016-10-25 08:43来源:中国企业报关键词:煤电项目火电可再生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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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调控煤电规划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特急文件。《通知》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国煤电过剩风险日益显现,各地违规建设煤电项目情况仍然存在,进一步加大风险预警等级为红色省份自用煤电项目规划建设的调控力度。有专家分析,随着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煤电过剩风险逐步显现。

15项煤电项目遭取消

涉及多家电力企业

为化解煤电潜在过剩风险,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项目开工建设秩序的通知》、《关于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暨发布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等文件,促进煤电有序发展。这些文件内容涵盖了煤电项目的规划、核准、建设、淘汰落后产能等多个环节,以督促各地方政府和企业放缓燃煤火电建设步伐。截至2016年上半年,火电完成投资379亿元,同比下降了6.4%。

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曾在电视电话会上指出,近年来我国煤电装机规模快速增加,煤电产能过剩潜在风险逐步显现。预计今年新增装机规模将超5000万千瓦。如果按这样的发展态势,未来几年,我国煤电行业将会像现在的钢铁和煤炭行业。

9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取消一批不具备核准建设条件煤电项目的通知》,取消吉林、山西、山东、陕西、四川、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省份总投资550亿元、装机量1240万千瓦共15项不具备核准建设条件的煤电项目。其中一些不乏是当地政府的重点项目。涉及国电、大唐、华电、华润、中广核美亚电力等8家大型电力企业。

“但是力度可能还不够。”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凤起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地讲道。

《通知》明确指出,对于存在未按核准要求建设、未核先建及未达开工条件建设等违规建设行为的煤电项目,以及未按煤电有序发展政策措施要求取消、缓建的煤电项目,相应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将不予办理业务许可证;电网企业不得予以并网。

《通知》还提到,存在上述违规建设行为且拒不停工、不接受相关部门处理的煤电项目,相应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应视情况对项目单位施行限批新建煤电项目、开展自用及外送煤电项目优选工作时不予考虑等措施;国家能源局将通报全国;银行及金融机构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停止对其发放贷款。

原标题:违规煤电项目 将难获贷款无法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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