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评论正文

【关注】售电公司准入条件大调查 多省市有何差别?

2016-10-27 08:46来源:售电网5SPower公众号关键词:售电售电公司售电侧改革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准入流程方面

国家政策规定: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售电公司,注册暂不生效,售电公司可自愿提交补充材料并申请再次公示;经两次公示仍存在异议的,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能源监管机构核实处理。而安徽则对第二次提交申请的时间做了限制性规定:“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市场主体,可在半年内提交补充材料并申请下批次公示。”

其余的省市区中有小部分在试点方案中略有体现。比如:

浙江省

浙江省特别提到了直接交易用户准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单位能耗、环保排放均应达到国家标准。

(2)拥有自备电源的用户应按规定承担国家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与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

(3)微电网用户满足微电网接入系统的条件。

另外,在准入程序方面,浙江省没有对在公示期有异议的售电公司的处理办法进行规定。

河北省

从业人员方面,河北省要求得比较笼统,“具有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特征的相关专职专业人员”即可。

福建省

从业人员方面,福建省也要求得比较笼统:“具有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特征的相关专职专业人员”即可。

另外,在准入程序方面,福建省也没有对在公示期有异议的的售电公司的处理办法进行规定。

延伸阅读:

售电侧催生电能服务市场 关注新电改大幕下的电力产业机遇

广东电改新规酝酿明年出炉 售电市场或现“大鱼吃小鱼”?

2017年全国电改有望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把握改革方向

原标题:安徽和重庆售电公司准入条件有哪些不同?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售电查看更多>售电公司查看更多>售电侧改革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