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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原子能机构来华评估团:“中国核安全水平提升了”

2016-10-31 14:05来源: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作者:季天也关键词:核电核安全国际原子能机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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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条建议完成了71条

福岛核事故后,几乎所有的核电国家都在强化核安全监管水平,我国也不例外。比如将核安全纳入国家总体安全观的11个要素之一,大力推进核电站安全改进,建成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并向社会发布环境辐射监测报告,发布了首部核能领域白皮书——《中国的核应急》等等。今年3月,由国家核安全局主导、中核集团承建的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也破土动工。这个基地包含应急监控训练、人才培养和公众开放体验3大板块。

针对我国的核安全监管水平,国际原子能机构评估团给出很高评价,认为第三次评估时提出的79条建议中,中国已完成了71条。中国近几年来核电发展迅猛,在建机组规模居世界第一,但在国际原子能机构评估团看来,中国的核安全监管水平跟得上核电的增速。

当然,剩下那尚未关闭的8条建议,仍需继续落实。环保部核安全总工程师刘华将它们归纳为4个方面:一是关于《核安全法》的制定;二是希望中国制定一个长期的放射性废物管理政策;三是建议中国加快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相关法规的制定;四是关于中国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特别是在放射源应用过程当中,职业照射方面工作的政府协调。

其中《核安全法》的立法工作,一直是我国强化核安全监管能力的大事,也是“十三五”规划中核能领域的重头戏。

追踪性调查评估对核安全监管十分重要

中国核安全顶层大法年底出台

截至今年4月,中国的现役核电机组共有30台,在建机组26台,俨然是核电大国。但由于中国的商用核电站起步较晚,目前核安全领域唯一的专业法律,只有2003年6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下层还有《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核材料管制条例》《核电厂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7部法规,以及27部部门规章和89部导则。体系已经搭起来了,就差一部统筹整个法规体系的顶层大法——《核安全法》,预计今年年内就将出台。

作为核安全监管领域的最高法律,《核安全法》能够规定国家核安全监管体系的地位,对我国核安全水平的升级换代奠定法律基础。更重要的是,有关核安全事故的损害赔偿、核安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内容,也将纳入其中。这可是提升公众对核电接受度的法宝。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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