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2.国际、国内能源市场供需相对宽松是能源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历史经验表明,在能源需求快速增长、供需偏紧的时期,很难进行能源体制改革,因为保证能源供给,满足能源需求是第一要素。如今,全球能源供需状况和供应格局产生了很大变化,卖方竞争加剧、买方需求不足、供给过剩,如果没有地缘政治的干扰,短期内能源供应将相对宽松。
国内也是如此,经济进入新常态,增速放缓导致能源需求增长放缓,煤炭、电力、石油等主要能源行业产能过剩,难以再像过去那样出现大幅度波动和规模性短缺的现象,此时,为推进体制改革,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创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内外部环境条件。
3.以页岩油气为代表的新能源的发展和新技术的提升,是推动能源体制改革的重要支撑。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美国出现了页岩油气革命,推动了美国能源独立,这显示了能源体制改革对能源安全的重要作用。另外,对于电力行业来说,随着交易平台、智能电网等技术平台的建设和完善,为电力体制改革提供了相对较好的技术支撑。
4.社会对于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感为能源体制改革提供了操作空间。当前,雾霾等环境污染以及日益凸显的能源约束已让公众切身感受到能源消费对环境产生的负外部性,整体而言公众支持通过推动体制改革治理雾霾,缓解能源约束。
一方面会愿意选择更加清洁的能源消费方式,另一方面也会比较愿意为环境治理分担成本。这样,能源体制改革比较容易获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国际经验也表明,民众对清洁发展的认可,可以倒逼政府和企业清洁发展,美国上世纪70年代的环保革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二)不利因素
1.能源体制改革呈现“碎片化”局面。事实上,能源体制改革的口号和具体措施已提出多年,但总的来看,之前的改革过多地局限于某一部分,没有顶层设计,没有形成系统性和全盘性,过于分散和“碎片化”,导致社会存在“体制改革就是涨价”的误解。
2.缺乏一个合理的能源体制改革风险或成本分摊机制。任何一项改革都是既有收益,又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目前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将 面临着降低能源消耗与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矛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与当前国际能源市场动荡的矛盾等风险,对于这些风险,如何应对,成本如何分摊,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详细的共识。
3.能源行业不同主体之间利益博弈。推动能源体制改革,势必会改变目前的利益分配格局,从而带来新一轮的利益博弈过程。之前获得利益的能源企业不愿意因改革带来巨大的利益损失,对推动改革的意愿不强,甚至暗中阻饶。
三、对2015年能源体制改革的展望与建议
初步判断,今年最有可能在能源行业准入和行业结构、价格形成机制、政府调控和监管等方面出台改革措施,某些方面或许有较大的突破。
(一)能源行业可能将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行业进入壁垒将得到有效消除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决定要求“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目前,上海自由贸易区正在进行“负面清单”制度试点。按照今年经济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国家或许公布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或方案,全国范围内将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作为行业垄断程度高,市场竞争不充分,政府干预过多,市场准入门槛高,竞争地位不平等的能源行业来说,最有必要也最应该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二)能源行业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部分环节或领域的垄断局面将会逐步打破,价格日趋市场化
1.油气行业:2015年,油气体制改革将成为能源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在油气产业上、中、下游,可能均会出台一些改革措施:
在上游环节,在国务院授权下,由国土资源部对准入资质做出新的符合现今实际和改革要求的解释。在油气区块的获得资质上,修改之前的行政授予方式,以页岩油、页岩气或新增常规油气区块为突破口,采取招标方式,允许其它经注册登记合法的石油公司进入。
同时,加强对区块开采的监督检查,要求区块占用者必须定期报告工作并上邀地质资料。建议区块依法退出机制,防止油企只占不采、只占不退,导致大量已探明储量长期被空置而不能投入开发、贡献产量。
第三,要求资源勘探开发区块持者在保护商业秘密和权益的年限后按工作阶段上交地质资料,作为国家基础性、公益性信息资源。从事涉及该地该项资源勘探开发和相关研究者都可按规定向国家的资料管理部门申请获得这些资料信息,以节约勘探开发和相应研究经费、不做重复工作。
在中游环节,对于运输管网来说,现阶段将三大石油公司所建管网,分拆出来建立新的管网公司的可能性不大,可以按照“财务独立—业务独立—产权独立” 三步走的战略逐步推进管道业务与生产、配气、销售业务分开,并向第三方公平提供输送和储运服务,出台《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
对于储备库来说,放开投资准入限制和价格管制,引入社会资本多家投资、多家经营,并执行独立核算。在下游环节,放开成品油经营批发资格限制,改变当前城市天然气特许经营机制,改为许可经营制,以促进竞争。
在油气价格机制方面,考虑到成品油定价改革相对比较成熟,社会适应性强,改革难度相对较小,可以试点将将成品油定价权下放给企业,并由第三方机构发布国际原油价格权威信息,增强透明度。尽快实行天然气价格并轨三步走策略(考虑到当前国际油价下跌影响,调整幅度应做适当折中),将增量气和存量气价格并轨后,像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一样择机选择上海、新疆等地实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探索天然气输配气价改革经验。
另外,建议在川渝地区或新疆试点开展能源综合改革试验区,打破垄断,放开价格管制,进行全方位、系统性的改革,以能源改革推动经济发展。
2.电力行业:将按照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确定的改革思路,逐步落实:一是电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范围逐步扩大,更多的地区将实行“直购电”试点,“多买、多卖”的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形成。
二是“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从深圳扩大到内蒙古蒙西电网,如果进展顺利,一些电力资源丰富或消费区域,例如东北区域、新疆或上海等也可能开展此类试点,为准确监管输配电价提供更丰富的素材。
三是电网企业的一些辅助功能,例如规划、设计或房地产、传媒等其他不关联的业务或投资受到抑制,电网企业业务逐步收缩,不再统购统销,主要集中于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等。
四是配售电业务放开,该领域将涌现出非常多的主体,这是新一轮电改所带来的最大红利。笔者认为,今后能够获得售电牌照的主体主要包括:不承担电力输配任务的市县级供电局,重组为独立的售电公司,从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缴纳输电费用,自主向用户售电;以五大电力为主的发电企业,在企业内部组建售电部,直接与用户谈判,在大用户直接交易的同时从事售电或配电业务;高新产业区、工业园区内可以组建配售电主体,为园区或开发区内部企业提供售电打包服务;与电网相关的工程建设公司,与用户贴近的节能服务公司、公共服务行业公司均可有参与售电竞争的机会;分布式电源用户、社会资本成立的独立售电企业等也有望获得售电牌照。
五是电价方面,上网电价更加体现竞价上网,终端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及时联动。在试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深圳、内蒙古等地,终端销售电价有可能下调。
3.煤炭行业:煤炭行业产能相对分散,是相对开放的竞争市场,竞争程度与油气、电力行业相比处于最高水平。
行政性垄断主要体现在进出口方面。目前我国具备煤炭进出口资格的企业只有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五矿集团和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等4家,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煤炭的进出口贸易。虽然国家鼓励进口,但外资企业却未获得煤炭进口许可证的权利,只能和国内煤炭进出口企业合作,显然将阻碍煤炭进出口市场的竞争,可以考虑放开进出口限制。
最后,在当前国内煤炭行业低迷时候,主要的改革措施应是继续执行2014年出台的煤炭行业脱困政策,更多地遵循市场规律,关键要调整好供求关系,重点围绕对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不安全生产、超能力生产和劣质煤生产消费等4个方面严格治理。
(三)能源行业基本市场制度将进一步得到健全和完善
能源行业基本市场制度主要包括能源法律法规制度和能源税收制度。对于前者,无论是从目前的行业管理上看还是从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上看,涉及能源的法规体系都还不够完善,有的要新立,有的要补充修改。
2015年,国家将完成一些法律法规的重新清理、修改和新立,还会为适应新的形势修订和制订过去由能源企业执行的一大批国标、行标和内部规章等,部分行业标准、政策会被废除。对于能源税收制度,主要是执行新的煤炭资源税、成品油消费税政策,并在征收环节、方式,税收优惠方面出台一些细则。同时,进步加强涉及能源行业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基金、收费等清理。例如,各种附加在电力、成品油价格里面的基金、收费项目。
(四)能源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
1.进一步剥离国有油气企业办社会职能,还原其企业的本质职能。例如,扩大国有油气企业“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试点范围;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对原先由企业举办的医院、学校、非专业类消防资产等社会性事务采取关闭、改制、统一管理或移交政府等多种处置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2.继续深化油气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的改革。例如,适当扩大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比例,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岗位分红权等方式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一个能够合理流动,优胜劣汰的企业人才利用机制。
3.出台具体举措让非国有资本既能“进得来、留得住”,还能“过得好”。能源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不是简单地让非国有资本进来壮大其自身的资本实力,而是应相互发挥自身的优势,取长补短,最后达到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双提高”,国有和非国有资本“双赢”的目的。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据北极星氢能网不完全统计,4月共计16个氢能项目传来消息,涉及氢能制储输用多个领域,详情如下:签约4月,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与江苏富仕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建设绿氢智慧能源一体化示范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5万吨绿氢、60万吨绿色甲醇和40万吨绿氨项目。据了解,
4月30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收集《江苏省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规则(V2.0版)》意见的公告,计划自5月份起,参考新版规则开展调电验证。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一类用户、售电公司、电网侧储能、虚拟电厂、微电网等。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根据国家政策参与现货市场交易。其中,参与中长期交易的公用燃煤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4月27日-2025年4月30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65MW/100MWh!广东韶关市浈江区首个电网侧独立储能站开工4月25日上午,广东韶关浈江独立储能项目开工奠基仪式在国粤(韶关)电力有限公司举行。该项目由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国粤(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30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3月省间交易结算情况、市场化发电企业预结算情况、用户侧交易结算情况。详情如下:省间交易结算情况2025年3月,主网外送交易结算电量51.1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9.31%;主网外购交易结算电量26.4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20.97%。2025年截至3月底,主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4月市场化交易加权均价,价格为397.7元/兆瓦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9日,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市场信息简报。文件显示,截至2025年03月底,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主体数量达到3453家,其中发电企业575家,电力用户2758家,售电公司120家。发电企业中,火电企业69家,风电企业221家,光伏企业259家,一体化项目2家,独立储能10家,六类市场化项
4月29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与江苏能源监管办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苏发改规发〔2025〕2号),通过优化上网模式、简化备案流程、保障接网消纳、规范整村开发、强化安全管理,多维度破解分布式光伏发展痛点,为企业、投资者及从业者注入信心。上网模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2025年5月工商业电力客户代理购电价格,价格为:335.6元/兆瓦时。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8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发布湖北省电力现货市场发电侧5月新增经营主体名单的通知,总计新增10家,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8日,河南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加大金融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园区、智慧岛与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综合运用信贷、债券和保险等方式,加大对智能电力装备、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的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9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社会民生类项目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侧重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的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和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等项目。项目涵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下文简称《规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随着新能源占比不断提高,电力系统对调频、备用等资源的需求大幅增加,需要通过市场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电网调节能力,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与高效。《规则》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4月20日,新疆办市场监管处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部分条款修订稿》意见的通知。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部分条款修订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重要精神,进一步规范新疆电力中长期市场运营管理,维护市场经营
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公司推动构建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促进能源电力资源和相关要素市场化配置,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发展格局下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加快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加快全国统
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背景下,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正崛起成为我国电力系统的主力电源。2025年以来,新能源全面入市步伐加快,灵活调节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也纷纷入市,电力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电力市场步入“3.0”全新时代!2025年4月24日-25日,由中关村华电能源电力产业联盟、
新型电力体制改革浪潮翻涌,市场形势复杂多变。面对挑战,国家电投集团河南公司持续深化改革,扎实开展“一分钱”提质增效专项工作,从“五个强化”全面发力,一季度同比增利1.52亿元。强化市场营销。面对省内电力需求疲软、全产业电价下调的严峻挑战,河南公司积极求变,深化国家电投集团“113”营销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推动虚拟电厂因地制宜发展,针对省级、地市级电力调节需要,培育不同特点的虚拟电厂主体,完善虚拟电厂发展体系。此前,多地已针对虚拟电厂建设和运营开展了积极探索。为了解当前虚拟电厂建设情况,中能传媒记者
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战略指引下,2024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委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纲领性政策和建设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加强电网调峰储能、智能化调度、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等各电力关键环节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统筹发挥源网荷储各类调节资源作用,加快
新电改十年历程中,“双碳”目标和体制改革双轮驱动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完成从政策培育到市场化运营的范式转变。在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背景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引发的系统波动性矛盾与灵活性资源结构性短缺,催生了源网荷储协同调节的刚性需求;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制度创新与多层次价格传导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3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的通知。文件明确,重点监管2024年以来市场经营主体公平合规参与市场化交易有关情况。具体包括:市场经营主体串通报价、滥用市场力操纵市场价格、违规开展特定交易或利用“发售一体”优势违规抢占市场
能源法作为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其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能源法律法规在顶层设计上的空白,重构了我国能源法律体系,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法治意义。为贯彻落实宪法法制统一原则,需加快修订电力法,并确保精神与能源法保持一致。加快修订电力法是当务之急能源法是能源革命的顶层制度设计。自20
2015年电改9号文出台开启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已历经十年,处于改革潮头的南方区域从独具特色的省级市场发展为创新融合的区域市场,走过了一条破冰、融合、发展的电力市场化改革之路。正可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让我们重温十年改革历程,总结经验教训,在新的历史起点再出发。(来源:电联新媒作者:梁
自2015年3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电改9号文”)发布以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已走过十载峥嵘岁月。这份被誉为“新电改”纲领的文件,系统提出了“全面实施国家能源战略,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市场主体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作为社会生产力的基本载体,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作用举足轻重。人才是最活跃的先进生产力,市场的基石则在于培育先进的市场主体。当发电企业开始研究负荷曲线,当售电公司开始重视天气预测,当
2023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吹响了号角。在新发布的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表中不再包含线损折价,而是将上网环节线损单列,按综合线损率计算用户应采购的线损电量,以其实际购电价格承担线损费用。《通知
当前,面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日益增强,以及各国政府对低碳经济的承诺,电力市场与电碳协同的议题变得尤为重要。本研究旨在深入理解电力市场机制如何通过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结合,以实现电力系统经济性与环保目标的双重提升。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电力市场与电碳协同的理论基础,构建电力系统
2025年,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迎来第十个春秋。这场电力行业的系统性变革,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为核心理念,重构电力行业的运行逻辑。十年间,市场交易规模倍涨,市场主体数量激增,“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初步建立,多层次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雏形初现……一系列成果凸显出我国电力体制改
2025年,迟迟未能推进的绿电直供、隔墙售电或将迎来规模化落地。新能源消纳问题愈发严峻,出海贸易绿色壁垒逐渐高筑,在绿电供给和需求方迫切寻求匹配的情况下,绿电直供的呼声高涨,从中央文件强调,到地方试点,新能源和电网的博弈开始有了突破。2月13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
当前,面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日益增强,以及各国政府对低碳经济的承诺,电力市场与电碳协同的议题变得尤为重要。本研究旨在深入理解电力市场机制如何通过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结合,以实现电力系统经济性与环保目标的双重提升。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电力市场与电碳协同的理论基础,构建电力系统
作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国电价机制改革向整体和纵深推进,取得一系列积极成效。在国家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背景下,电价机制改革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本文围绕未来一段时期适应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电价机制改革重点问题开展研究,并形成对改革方向和思路的初步思考。(来源:微
在全球能源转型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大潮中,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微电网作为三大关键概念,正逐渐成为行业内的热点话题。它们各自具有独特的特点和作用,又相互关联、协同工作,共同推动着能源行业的变革与发展。本文将探讨这三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及它们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角色与重要性。(来源:
电网输配电业务是典型的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核定独立的输配电价,一方面建立了对电网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由政府核定独立输配电价,统筹兼顾电网投资、电量、价格的关系;另一方面奠定了电力市场化的基础,将过去的电力统购统销转变为由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通过竞争形成的电价。2015年启动的
2023年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用以推动能源低碳转型,促进新能源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加快实现“双碳”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