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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人士公开回应:内陆核电环境安全风险被严重夸大

2016-11-23 11:07来源:知识分子作者:赵成昆等关键词:核电建设核电站内陆核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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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长江流域的核电布局

王亦楠研究员在《十问》中还对核电“安全发展”提出了5点政策建议,在《长江流域建核电站要慎重》中提出了3点政策建议,提出要将长江流域划分为内陆核电厂的“禁区”,这无疑是夸大了内陆核电厂的风险,将会对我国内陆核电发展的布局和安排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由于长江流域在我国国民经济、生态与环境方面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所以中央在长江流域发展核电问题上持十分慎重的态度,这是十分正确的,这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

国家有关政府部门也从我国长远的能源供应安全、改善能源结构、改善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满足区域经济发展对能源迫切需求出发,在过去十多年对包括长江流域在内的内陆核电发展作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中国工程院、有关研究单位、企业集团开展我国内陆地区安全发展核电可行性的深入研究和再研究,结论是正面的、积极的。特别是“两湖一江”地区,由于缺煤少气,严重制约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把它放在了优先发展的地位,批准开展前期工作。

我们认为长江流域有其地域的特殊性,但不能因此就将其简单地列入内陆核电建设的禁区。我们不仅要牢记历史上三大核事故给人类带来的不幸,也要充分注意到三大核事故产生的技术背景(这些反应堆都是上世纪70年代的产品,限于当时技术水平,设计本身就存在缺陷等等)以及事故后包括我国在内的国际核能界在提高核电安全性上所作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重大成果。

基于早期人们对核电的认识,在安全方面人们把注意力集中在一系列设计基准事故的预防上,而对严重事故的发生缺乏足够的认识,更少在预防和缓解措施上下功夫。人们都是在挫折与失败中积累经验和总结教训。所以在过去20多年,国际核能界在严重事故的预防和缓解问题上下足了功夫,采取的一系列经过了科学的论证和严格的试验的措施,极大地提高了核电厂的安全水平。

在核设施的应急响应方面国家也十分重视,应急响应能力得到很大的提升,最近发布的中国核事故应急白皮书也充分反映了这一点。上述这些都充分体现在AP1000和“华龙一号”设计当中,也体现在内陆核电的厂址选择当中。

尽管如此,我们仍不能说“绝对安全”(客观上也不存在绝对安全,安全只反映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对风险的可接受水平)。但我们可以说,即使发生了极不可能发生的严重事故,基于目前的设计和管理水平,我们完全有能力把事故控制在核电站的厂区以内,不会对外部环境造成不可接受的影响,确保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建议有关政府部门:

(1)不要简单地把长江流域划为核电禁区;

(2)在作好充分论证和技术准备的基础上,把内陆核电纳入“十三五”核电发展规划,稳扎稳打,项目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发展初期不在数量上和速度上追求目标;

(3)核电厂址是国家的宝贵稀缺资源,对于条件好的内陆厂址要积极加以保护。

原标题:核电人士公开回应:内陆核电环境安全风险被严重夸大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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