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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价中的“定价计算方法”就这么“简单”

2016-11-25 08:51来源:能源窗作者:童彤关键词:输配电价输配电价改革定价计算方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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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价是电网经营企业提供接入系统、联网、电能输送服务价格的总称。输配电是电力产业价值链的中间环节,不仅具有通常理解的电能输送和分配作用,还通过坚强网架结构将“点状”分散的用户、电源等连接为统一的电力系统,保证用户获得安全、经济、优质的电能。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将输配电价从形成机制上与发、售电分开,具有重大意义。

2015年1月15日国家发改委批复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核定其首个监管周期(2015—2017)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此举标志我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迈出实质性的步伐,对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2015年10月9日,国家发改委透露,其批复了内蒙古西部电网输电配价改革试点首个监管周期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新电价机制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行。这意味着,内蒙古建立起了我国首个省级电网独立输配电价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通知》,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通知规定,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改革试点。试点范围以外地区也要同步开展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工作,全面调查摸清电网输配电资产、成本和企业效益情况,初步测算输配电价水平,研究提出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工作思路。

2015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通过“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来确定输配电价,保障电网企业在回收合理成本的同时获得合理收益,建立起电网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要有序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核定输配电价。2017年底前,完成分电压等级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输配电价,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相关能源行业专家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确定输配电价是新一轮电改的基础工作,在电力供求形势宽松的背景下,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速度还能再加快一些。

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浙江省输配电价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送审稿)》获批的消息。国家发改委要求浙江省方面按照批复的《试点方案》,抓紧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尽快编制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操作办法和电力市场化改革方案,再上报审核后实施。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的相关规定,为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提高价格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11月16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发布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征求意见稿中用尽五页的篇幅描述了省级输配电准许收入的计算方法,为了便于阅读,本文对定价计算方法进行了简单的归纳和整理,具体详见图1、图2和图3所示:

图1:准许收入计算方法导图

图2:准许成本计算方法导图

图3:准许收益和价内税金计算方法导图

延伸阅读:关于输配电价 必须知道这些名词

【重磅】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

原标题:输配电征求稿中的“定价计算方法”就这么“简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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