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一位名叫洛伦兹的气象学家在解释空气系统理论时说,亚马逊雨林一只蝴蝶翅膀偶尔振动,也许两周后就会引起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这就是所谓的“蝴蝶效应”。“蝴蝶效应”是说,初始条件十分微小的变化经过不断放大,对其未来状态会造成极其巨大的差别。
2003年,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和《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两个范本的发布,使各地电网与电厂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逐步规范化,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厂网双方的问题和矛盾。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5年12期,以《科学合理公开双赢》为题,发表了中电联火电分会购售电合同调研课题组《完善购售电合同范本的建议》,其中对购售合同存在的不尽合理、尚待规范之处,以及一些需要解决的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提出了修改建议。
受此启发,本文以《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中一项并不起眼的规定引发的“蝴蝶效应”为例,说明电力体制改革中“顶层设计”与“点上突破”具有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辩证关系,以及行业、企业的法治环境是技术创新与机制创新至关重要的前提与保障。
《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年少购电量违约金”计算方法,有悖《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立法原则,有必要对相关条款进行适应性修订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3年10月颁发的《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了“年少购电量违约金”计算方法:
年少购电量违约金=年少购电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
上述计算公式的物理意义是:如果电网违约,导致电厂少上网,电网公司每少购一度电,需要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向电厂支付“年少购电量违约金”。
实际上,电网少购(即电厂少上网)的那一度电,并没有从该电厂生产出来,也就是与生产那一度电相对应的燃料、水量,乃至三废处理费用等成本并未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对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上述规定,显而易见,《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年少购电量违约金”计算方法已经明显超出了法律规定。
法治、科学、合理的“年少购电量违约金”计算方法,应该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中剔除相应的发电变动成本。由于是计算年少购电量违约金,因此,相应的被剔除发电变动成本应该是年平均发电变动成本。也就是:年少购电量违约金=年少购电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平均发电变动成本)
如果把“年少购电量违约金”看成一只蝴蝶的话(称其为蝴蝶甲),那么对它的修改,就可以看成是蝴蝶甲“振动”了一下“翅膀”。可见,这项修改必然会引发相应的“效应”,是不是可能引发“龙卷风”,我们不妨继续求证。
怎样科学、合理确定“平均发电变动成本”,成为涉及厂网经济利益的新问题
一旦对“年少购电量违约金”计算方法进行如上修改,毫无疑问,在计算对电厂的“年少购电量违约金”时,电厂必然希望自己的“平均发电变动成本”越低越好;电网企业刚好反之。
显然,怎样核定电厂的“平均发电变动成本”,将顺理成章地成为事关厂网经济利益的新问题。
对政府和监管部门或作为企业的厂网各方来说,修改“年少购电量违约金”计算方法,即蝴蝶甲振动翅膀的效应,必然连锁提出如何平衡和处理厂网之间因“平均发电变动成本”难以核定带来的厂网经济利益问题。在没有找到能被合同相关方接受的更好方法之前,这是一个需要相关方协商、协调的行业管理或企业管理问题。
应该指出,由于计算“年少购电量违约金”时,电厂或电网只可能在违约方,或者被违约方中二选一,不可能出现同一个电厂(或电网)既是违约方又是被违约方的情况。因此,利益相关方希望得到的“平均发电变动成本”要么是比实际趋高有利,要么是比实际趋低有利。虽然“平均发电变动成本”难以科学、客观确定,但是厂网双方通过沟通,或者政府或监管机构参与协调,总是可以解决的。
继“平均发电变动成本”可能虚高虚低的“蝴蝶效应”之后,寻求怎样科学、客观确定“平均发电变动成本”,也就是将上述需要相关方协商、协调的行业管理或企业管理问题,转化成一个相对简单、能够定量、重现的纯技术问题,将成为蝴蝶甲振动翅膀的另一个后续效应。
从技术分析或合同争议的技术鉴定角度看,科学、客观确定机组“平均发电变动成本”是一个主要与机组技术特性相关的纯技术问题。
2007年上半年,国家要求通过发电权转让实现发电侧的节能减排,出台了允许发电权转让的政策
发电权转让是2003年前后因水火电置换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2007年得到管理层和厂网等各方的广泛认同。近年来,发电权转让用于关停机组和高低效机组的电量置换,取得了巨大的节能减排成效。为便于讨论,不妨把发电权转让看成一只新蝴蝶(称其为蝴蝶乙)。
从学术上讲,发电权转让的实质应属于科斯第一定理在发电侧资源配置的具体运用。其前提是相关发电主体必须具有发电权(或称之为发电计划)的完整产权,才能获得该产权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由于发电权源自政府下达的年度发电调控目标,曾有检察机关以倒卖国家计划指标为由,对发电权转让的涉事电厂立案查处。此外,发电权不具有其他财产权那样的完整产权,其中重要因素之一是它的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受制于电网调度。
回到发电权转让,尽管囿于各种原因发电权转让交易开展的还不尽人意,但经过近年的努力,发电权转让(蝴蝶乙)振动翅膀产生的效应是发电权转让所需的相关硬件和软件已经齐备,相关交易规则和技能已为人们所熟知。例如,我国现今在直接交易中广泛采用的边际统一清算与高低匹配清算方法,已成为发电权转让交易中被广为熟知、并被实际使用的方法。
随着关停机组逐步退出运行,发电权转让交易正日渐消退。蝴蝶乙振动翅膀除促进了相关硬软件的建设与发展之外,尚没有引起大的风浪。
在《基于电网节能减排的发电机组实时集中控制方法》实施例的技术基础上,机组的“平均发电变动成本”虚高虚低问题得到有效抑制
2008年《基于电网节能减排的发电机组实时集中控制方法》发明专利获得国内专利授权;2012年,与其同技术主题的技术方案获得美国专利授权。《基于电网节能减排的发电机组实时集中控制方法》的实施例,以一个6机系统、60分钟的时段为例,提出了将传统的竞价上网(或其他上网方式)视为科斯定理的初始分配,将竞耗或根据排放排序的物理上网视为科斯定理的最终分配,并让参与初始分配与最终分配的相关市场主体,在与修改后的“年少购电量违约金”计算方法相类似的框架内,共享资源节约相应权益的技术方案。
这项获得中国和美国的发明专利授权的技术方案,无疑是一只法律意义上的“新蝴蝶”(称其为蝴蝶丙)。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8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发布2025年6月江苏电力运行情况通报。详情如下:一、全省发电情况截至6月底,全省装机容量22816.93万千瓦,含统调电厂14961.82万千瓦,非统调电厂7855.11万千瓦。6月份,全省发电量567.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6%,年累计发电量3215.02亿千瓦时,同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7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具备参与海南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名单(7.16)。为保障海南省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注册并缴纳履约保障凭证,截止2025年7月16日,海南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7日,宁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售电公司注册公示结果的公告。宁夏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15日对受理陕西四为电力能源有限公司申请进行了公示。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陕西四为电力能源有限公司的注册手续自动生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5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虚拟电厂精准响应实施方案》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虚拟电厂精准响应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解读文件提到奖惩机制,精准响应电量激励:对于参与快速响应的虚拟电厂运营
对于全部上网电量即将参与市场交易的分布式光伏,存量和增量项目要区别看待。(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存量项目,全额(多数地区)纳入机制电量,而且同地区单个市场主体的实时交易均价与整个地区同类项目的实时交易均价不会相差太大,虽然在新政下收益虽然会被拆分成场内的实时价格结算和场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5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修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虚拟电厂精准响应实施方案》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虚拟电厂精准响应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提出,虚拟电厂运营商根据下辖资源的实际情况,在每年第四季度以年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7月17日,华电国际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批准关于成立区域售电公司的议案》。
上篇我们聊完“无阻塞vs有阻塞的电价跃迁”,大家已经会用潮流把节点电价算得明明白白。本篇我们把镜头再拉近一点——阻塞盈余。它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以及如何把这笔“过路费”分得体面又合规,一次说透。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7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度中国电力市场发展报告。报告包括2024年电力市场概览、2024年电力市场进展成效回顾以及2025年电力市场建设重点等内容。其中,在监管体系持续健全,市场治理逐步规范中报告提到了电力企业串谋报价等行为整治典型案例。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依法依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成都市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升至40℃以上,用电需求持续攀升。7月16日21时26分,成都电网负荷创历史新高,达2213万千瓦。为保障夏季用电高峰期间电力可靠供应,成都市持续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据了解,装机规模100万千瓦的分布式光伏、20万千瓦的电网侧储能等资源实现顶峰出力。
受持续高温天气影响,重庆市用电需求激增。记者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获悉,截至7月17日中午,重庆电网负荷攀升至2852万千瓦,创历史新高。面对严峻的保供形势,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全力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公司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依托电力大数据提前分析负荷特性,结合气象信息开
7月18日,在第三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上,星巴克中国宣布与全球领先的绿色科技企业远景科技集团达成战略合作。未来三年,双方将在现有绿色门店和低碳咖啡烘焙产业园的合作基础上,基于方舟能碳管理系统,共同构建星巴克中国供应链碳管理平台,逐步覆盖星巴克中国100%的直采供应商和重要的间接采
“关税风险分担”正成为美国储能系统购电协议新常态。7月16日,加州社区选择聚合商(CCA)AvaCommunityEnergy与EDPRenewables签署的两份电池储能系统购电协议(PPA),提交至Ava董事会会议审议。值得关注的是,鉴于投资税收抵免(ITC)激励可能逐步取消等政策风险,其中1份协议中纳入了分担项目成本所
近期,国家连续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以下简称136号文)、《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411号)、《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以下简称394号文)等系列政
7月17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告陕西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书。2025年1月1日起,陕西电力现货市场启动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叠加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及电煤价格下行因素影响,省内电力交易整体价格持续下探,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的累计购电均价从1月0.362元/度下降至6月0.339元/度,降幅达0.023元/度;但是零售
7月17日,InfoLinkConsulting发布最新光伏产业链价格。硅料价格国内硅料企业响应政府“反内卷”持续发酵,企业与协会持续性沟通研拟方案,多家硅料企业反应产品报价将基于“不能低于全成本”为调整主轴,卖方报价块状致密料价格约每公斤47-49元人民币不等,其中部分给予大客户的报价约落在每公斤46-47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7日,山西晋城市司法局《晋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电网企业应当将充(换)电基础设施供电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保证供电容量满足需求且具有包容性;负责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应当设置服务窗口,简化办事程序,开辟电力增
01现货运行前市场成交情况分析(来源:微信公众号“淼爸评书”)作为江苏省首次全市场化用户参与的全月试结算现货运行月。从主管部门、交易中心到各发电主体及售电公司,都非常重视。从目前已经公布的交易数据来分析如下:从年度电量预排情况和月竞出清情况来看,各市场主体对现货价格的预期都趋同,主
“命是空调给的”这句话,想必是每个浙江人最近的真实写照。外面热浪滚滚,屋里空调续命。当你我都在惬意享受着清凉时,浙江电网正在经历一场“年度大考”。就在今天中午12时40分,浙江全社会用电负荷飙升至1.26亿千瓦!是的,创历史新高了!先给大家吃颗定心丸:别慌,问题不大,电网稳稳的!你的空调
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战略背景下,售电侧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售电主体多元化格局加速形成。作为直接联系电力用户的关键环节,售电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保障能源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伴随市场规模的扩大与规则的演进,售电市场也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
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了解到,7月16日中午12时40分许,浙江全社会用电负荷达到1.26亿千瓦,创历史新高。目前,全省电力供应平稳有序。出梅后,高温无缝衔接。在经济企稳向好等因素共同影响下,浙江全省用电需求迎来快速、大幅增长。截至7月16日,今夏浙江已经28天用电负荷超过1亿千瓦,浙江电网正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6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绿电直连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有序推进以下4种类型的绿电直连项目:1.新增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2.存量负荷在已有燃煤燃气自备电厂足额清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前提下开展绿电直连,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清洁能源替代
7月14日,甘肃发改委员发布甘肃省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指出,本机制适用于不同类型机组,考虑到风电、光伏在用电高峰时段提供可靠电力供应的能力有限,抽水蓄能电站尚处于建设初期,实施范围暂包括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电网侧新型储能,均不含直流配套电源。容量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批复《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跨电网经营区中长期、绿电、现货等各品种和场景的交易规则。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打通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关键堵点的重要突破性举措,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正式迈入跨电网
我国自2022年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以来,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总体要求下,电力行业加速市场化转型,体制机制不断创新,电力资源正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高效流动与优化配置。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跨电网经营区
云南奔腾的江河之水、广西的好“风光”化身为电能,穿越山河,点亮上海外滩的夜色、驱动浙江轰鸣的生产线、保障安徽实验室的精密仪器用电;广东富余的电能送入福建,变为寻常人家的空调凉风。这场千里奔赴,源于一场电力“全国购”。近日,我国规模最大跨经营区市场化电力交易落地。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4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甘肃省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本机制适用于不同类型机组,考虑到风电、光伏在用电高峰时段提供可靠电力供应的能力有限,抽水蓄能电站尚处于建设初期,实施范围暂包括合规在运的
电力工业关系国计民生,电力行业统计分析是监测电力工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其中,电力生产消费统计数据不仅反映电力需求和供应情况本身,也反映电力供需平衡的基本状态,结合历史统计数据还能反映电力供需波动变化的总体趋势。同时,分行业的用电需求及其变化情况,在反映各行业用电需求的同时也反映行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的复函》(发改体改〔2025〕915号,以下简称《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方案》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建立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深化
7月9日,新疆办市场监管处关于印发《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新疆省调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调,参与疆内电力电量平衡,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的并网公用火电(以下简称火电),风电、光伏、光热(以下风电、光伏、光热统称新能源),全厂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抽水蓄能
山东省作为国内储能发展的先行区域,其政策环境持续引导着独立储能项目的运营形态与收益模式深刻演进。在电力体制改革深化,尤其是电力现货市场全面推进的背景下,山东独立储能项目已从早期主要依赖容量租赁和容量补偿的单一模式,逐步转向更为复杂多元、与市场波动紧密关联的运营格局。本文旨在解读现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迈向常态运行之后,中国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大电网突破经营区域限制,建立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中国统一电力市场“最后一公里”被打通。今年6月底,中国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正式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阶段,标志着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从“试行验证”迈向“常态运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交易范
近日,我国规模最大跨经营区市场化电力交易落地。7月1日至9月15日,超20亿千瓦时来自广东、广西、云南的电能,将通过闽粤联网工程全天候送至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跨经营区电力交易进入常态开展新阶段。这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初步建成的重要标志之一。此次交易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