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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十三五”规划:新增火电装机1300万千瓦左右

2016-12-12 14:1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发电火电项目热电联产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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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制废弃物处理领域排放。依据国家新制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探索建立完备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指导宜昌积极开展国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创建,到2020年,示范城市(区)建成区居民小区和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做好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有毒有害垃圾以及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全面实施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健全垃圾减量激励机制。逐步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治理目标。建立生活类、产业类、公共机构类和服务消费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巩固完善以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回收利用基地)为基础的城市三级回收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优先利用水泥窑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协同处置,其次进行垃圾发电,减少垃圾填埋。推广利用先进的垃圾焚烧技术、规模化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和堆肥技术,减少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鼓励企业建设和使用填埋气体收集利用系统,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

4.增加森林及其他碳汇。以植树造林、湿地保护、农田保育为重点,加强生态工程建设,不断增加碳汇。到2020年,全省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固碳功能进一步增强,农田和湿地碳汇能力进一步提高。

增加森林碳汇。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抚育管理、生态治理、绿色通道等林业建设,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长江流域防护林、鄂北岗地防护林带、退耕还林、绿色通道森林景观等重点工程。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深入推进“绿满荆楚”行动。统筹城乡绿化,推进“身边增绿”和城市园林绿化。实施城市森林工程,开展城镇(村庄)配套绿化林、游憩林及绿化进校、进厂矿(企业)等工程。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实施新农村绿色家园建设工程。大力培育能充分吸收二氧化碳的树木良种,以鄂东南幕阜山低山丘陵区、鄂东北大别山及桐柏山地区、鄂西南武陵山地区为重点,扩大油茶、乌桕、油桐等种植规模,提高良种比例,实施油茶木本油料林基地、生物质能源林基地等重点工程。开展碳汇计量监测,鼓励开发碳汇林。开展碳汇造林、既有林碳汇开发试点。深入开展森林碳汇交易试点,积极争取自愿减排造林碳汇项目。

增加农田和湿地碳汇。大力推广秸秆生物质炭、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覆盖免耕等技术,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在抑制氧化亚氮排放的同时,实现直接储碳。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科学施用化肥。采取精准耕作技术和少免耕等保护性耕作措施。完善配套田间灌溉、排水等设施,加强土壤改良、退化防治与修复,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增加农田碳汇。开展湿地资源碳排放和碳吸收的相关研究,探索湿地资源碳排放计量与评估。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增强湿地储碳能力。

(六)倡导节能低碳生活。

树立绿色新风,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上加快向绿色、节约、低碳转变。力争到2020年,低碳发展意识深入人心,节能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逐步形成。

1.鼓励低碳消费。优化市场交易方式,促进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升级,加快建设高效快捷的物流体系。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拓宽节能低碳产品销售渠道。开展绿色采购推广行动,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鼓励企业借助实体店、网店及互联网平台采购绿色、低碳产品,打造绿色循环低碳供应链。以大中型商场为重点,开展绿色商场创建活动,加大节能环保、低碳消费宣传力度。开展绿色消费引导行动,在大中城市开展“城市闲置物品交易大集”活动,鼓励企业开设闲置物品网络交易平台,促进闲置物品流通,实现物尽其用。引导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低碳产品。抑制不合理消费,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塑料袋使用。

2.践行低碳生活。倡导“低碳饮食”,推进餐饮点餐适量化,公务接待简约化,遏制食品浪费。开展绿色餐饮自律行动,鼓励有关行业协会组织餐饮企业开展自查自律。倡导“低碳衣着”,提倡消费者减少不必要的衣物消费,加快衣物再利用。倡导“低碳居住”,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建筑。开展绿色回收进机关、校园、社区、商场等“绿色回收推广计划”主题活动,推进“互联网+分类回收”。结合低碳社区试点示范,深入开展低碳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宣传“节约之星”主题活动,倡导节水、节电、节气、垃圾分类等低碳生活方式。倡导公众参与造林增汇活动,消除碳足迹。

3.倡导低碳出行。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引导公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继续推广使用免费公共自行车。积极开展“每周少开一天车”“低碳出行”等活动。鼓励共乘交通和低碳旅游。

四、适应气候变化

以基础设施、水资源、农业、森林、湿地、人群健康、防灾减灾等领域为重点,加强规划管理,加大保护力度,做好监测预警,不断提高适应气候变化水平。

(一)基础设施。

城乡建设。在城乡相关规划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科学布局、合理配置,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结合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加强供电、供热、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等城乡生命线系统建设,提升建造、运行和维护技术标准,保障设施在极端天气气候条件下平稳安全运行。依托现有城市绿地、道路、河流及其他公共空间,打通城市通风廊道,增加城市的空气流动性,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和雾霾等问题。减少城市建筑、交通、供排水、能源等重要生命线系统的风险暴露度。大力建设屋顶绿化、雨水花园、储水池塘、微型湿地、下沉式绿地、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等城市“海绵体”,涵养城市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全面启动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力争到2020年底完成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将管网漏失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水利设施。优化大型水利设施运行方案,继续推进大江大河干流综合治理,基本建成全省主要大江大河及其重要支流防洪安全保障体系,长江达到防御1954年型洪水标准,汉江达到防御1935年型洪水标准,主要蓄滞洪区正常安全运行。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提高水利设施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保障设施安全运营。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建设。

交通设施。充分考虑高温热浪、低温冰冻、强降雨、雾霾、雷电、大风等极端气候影响因素,优化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管道等线路设计和选址方案,对气候风险高的路段采用强化设计。探索开展交通运输设施安全运行的气候风险评估。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健全交通设施养护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加大交通设施巡查力度,提高安全运输气象服务水平,保障交通安全运营。

能源设施。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联合监测预警、应急保障机制,加强电网在线气象预警和负荷预测,积极采取输变电设备气象灾害应对措施,加强电网安全运行气象服务,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深化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输配电能力建设,提高全省电网的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加快农村电网和城市配网升级改造,促进各电压等级配电网络协调发展。跟踪评估气候变化条件下全省水能、风能、太阳能等资源分布及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高可再生能源设施运行的气象灾害防御和气候变化应对能力,保障可再生能源设施安全有效运行。依托国家天然气主干管网,开展省内支干线、支线管道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加强供气保障。

(二)水资源。

加强水资源管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严守长江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等红线。确定汉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红线。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及节约。坚持“整体、循环、合理、效率”的原则,加强城乡水资源统一调配,实现流域水资源的集中管理。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的新增取水,加强计划用水和取水许可监管。完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制度,推进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征收水资源费制度的落实。建设完善省级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和水资源管理系统,增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完善节水技术标准体系,加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设备和器具。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30%。

加强水资源保护。推进水权改革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受益地区对水源保护地的补偿机制,探索省域内跨界河流、跨区域湖泊生态补偿试点。加强水功能区管理,严格落实主要江河、湖泊生态用水标准,保证合理的生态流量和水位。加强水环境监测与水生态保护,完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以全省170个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为重点,采取隔离防护、污染源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和保护、备用水源等工程措施,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预警与安全应急机制,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地下水涵养与保护。到2020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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