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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中心:2016年1-5批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产品需重新审定

2017-01-09 10:15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推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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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极星储能网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获悉,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已发布。《目录》中透显示,2016年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1至5批需重新核定,企业应按照新的技术要求,进行申报;另外,申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产品应符合相关要求,对进入企业与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车辆生产企业及检测机构:

为做好《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等文件的落实工作,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报资料的受理和审查工作。经请示主管部门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要求

汽车生产企业通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目录》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gonggao.org.cn:18082/NERDS/login/login.action。

申报资料应包括:

(1)企业承诺书(见附件1);

(2)《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申请书 (见附件2);

(3)车辆主要技术参数;

(4)产品检测项目(见附件3);

(5)其他证明资料。

二、产品技术要求

申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产品应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1)应符合《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和《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的相关技术要求;

(2)非快充纯电动客车、快充纯电动客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需分别满足“系统能量密度”、“快充倍率”、“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和“燃料电池汽车纯电续驶里程”的要求,相关试验方法应按照《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相关技术指标测试方法(试行)》(见附件4)执行;

(3)新能源汽车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建设和完善新能源汽车企业监测平台;客车产品应符合《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申请《目录》时,企业应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或产品安全监管承诺书(见附件5);

(4)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24Wh/km˙kg的要求不适用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5)在燃气汽车气耗限值标准出台前,燃气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暂不考核节气率的要求;

(6)非快充型电池+快充型电池电电混合纯电动汽车按非快充纯电动汽车相关要求考核。

三、申报程序

(1)企业应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申请书及企业承诺书,并将网上提交后的申请书及承诺书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法人签署,一式两份)后,邮寄至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2)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收到企业资料并核对无误后,开通企业的推荐车型申报系统。2016年已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申请书及企业承诺书的企业,如企业基本信息、生产条件和能力未发生变化,可直接申报产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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