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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2017-05-26 11:06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电力设施电力工程项目国家能源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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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体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监管工作由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质中心)统一组织、指导有关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开展实施,自2017年5月中旬开始,至9月上旬结束,分工作启动、现场抽查、整改处理以及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启动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上旬)。监管机构对辖区内列入监管范围的电网企业、供电企业以及承装(修、试)企业执行许可制度总体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在此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专项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报资质中心。

(二)现场抽查阶段(6月中旬至7月底)。监管机构按照专项监管实施方案,对相关监管对象开展现场抽查;资质中心针对重点区域及存在问题较多的监管对象组织核查组进行抽查。

(三)整改处理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中旬)。监管机构针对现场抽查阶段发现的各类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及期限,并对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四)总结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上旬)。监管机构对辖区专项监管工作进行总结,编写形成专项监管工作情况报告,于9月9日前报资质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监管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明确监管工作任务,认真研究制定专项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在监管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监管合力,加强与资质中心的沟通联系,对于发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报资质中心;现场抽查阶段结束后,要认真梳理、核实本辖区专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在辖区专项监管工作报告中详细说明有关情况以及采取的处理措施,并深入剖析重点问题,形成明确的监管工作意见;同时,对要求限期整改的问题企业要重点复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各有关电网企业、供电企业及承装(修、试)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监管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专项监管工作所需各类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做好现场抽查、问题整改等工作。

(三)资质中心计划从2017 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许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问题的专项监管工作。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针对辖区内许可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问题持续发力,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明确监管工作重点,不断提升监管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准入秩序及公平竞争环境的不断完善。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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