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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印发 再提京津冀电力市场

2017-06-01 17:2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北京市发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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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落实降成本工作配套措施

(三十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积极落实本市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工作的措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国企改革和企业兼并重组。扎实推进京津冀和北京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关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综合改革试点、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等,加快经济、科技、教育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形成有利于企业降成本和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

(三十八)支持创新活动。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不断强化本市原始创新和源头创新能力。加快设立本市科技创新基金,完善国家级、国家地方联合共建、市级创新平台布局,促进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突破。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培育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参与国家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运作,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领域。

(三十九)发挥“互联网+”作用。充分发挥互联网对产业转型的基础支撑和重大促进作用,推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新模式,提升物流智能化、精准化水平,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市场开拓,降低运营、流通和生产经营成本。加快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促进政务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政务服务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四十)利用两个市场。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改革监管模式、优化市场环境,加快服务业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支持、有序引导本市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效降低成本。

(四十一)改进企业管理。在竞争类企业积极稳健扩大深化董事会建设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范围。举办好每年一次的“北京大工匠”评选活动,鼓励用人单位在职工津贴标准制定、技能等级评审、岗位聘用等方面向“北京大工匠”倾斜。鼓励企业单独或联合参与标准创制,提高企业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中话语权。

(四十二)降低监管成本。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价格检查、质量安全监督等市场监管,加强对市场主体和行为的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创新监管方式,拓宽监管渠道,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强化部门内联动与部门间联合,整合优化内外执法资源,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

(四十三)改善公共服务。建设完善本市政务服务平台,延伸服务终端,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加强标准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加快制定公益类推荐性标准和满足市场、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降低市场推广应用成本。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四十四)优化产业布局。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持续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推进“4+N”产业合作平台建设,提高产业发展的配套、协作和集约化水平。强化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

(四十五)分行业降本增效。切实落实国家在物流、电子信息、消费品、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领域转型升级降本增效的专项部署,根据本市发展实际和行业特点,分行业、分领域加快研究本市的具体实施方案或推进举措。

十一、建立健全降成本工作推进机制

(四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北京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本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对接,争取指导与支持,协调推动本市各项任务实施。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国土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商务委、市金融局、市国资委、北京海关、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北京国检局、市统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文资办、市政府审改办、市政府口岸办、人民银行营管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参加。建立降成本工作半年协调、季度调度和月报机制,形成常态化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机制。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健全联动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十七)强化责任督导落实。建立本市降低企业成本监测和评价机制,强化对政策执行效果的跟踪。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每半年将负责事项的落实执行情况汇总,并报至本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四十八)适时评估总结和推广经验。本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每半年组织对各区、各有关部门降成本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阶段性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调查研究工作,高度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形势研判,确保降成本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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