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电改成绩斐然但也存在诸多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刘树杰、杨娟:
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轰轰烈烈,从“降电价”角度看,成绩斐然。但从市场化改革的核心——竞争性电力市场建设角度看,进展并不明显。
第一,大用户“直接交易”有利无责。从遵循“交易自由、自负其责”这一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来看,现行大用户“直接交易”,有“双边交易”之形,无“双边交易”之实:一是发电企业能够与之直接交易的大用户,并非基于市场选择,而是由地方政府确定,具有明显定向优惠性质。二是没有“平衡机制”。被准入的大用户们得到了降价的好处,但不平衡的责任却仍由其他用户承担。因此,这样的“直接交易”达到一定规模后,必将不可持续。“直接交易”的合理归宿,取决于电力交易模式的选择。
第二,“售电侧切入”被称为此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最大亮点,但这一“亮点”并不符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内在逻辑。因为售电侧竞争的前提是批发竞争,未建批发市场而推动零售竞争,零售竞争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以,尽管各试点地区售电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直至今日,真正有电可售的仍如凤毛麟角,各地“售电侧改革”试来试去,最终还是以“直接交易”为主要内容。
第三,电力交易中心定位不清。既然建立跨省区域电力市场,为何每个省都建电力交易中心?这些省电力交易中心与区域电力市场是什么关系?如果这都没想清楚,是不是在浪费公共资源?我国的“电力交易中心”,不应纠缠于“控股”问题,而应把重点放在合理布局与功能定位上。在已布局跨省区域电力市场的地区,不应再建“省级电力交易中心”。在合理布局基础上,还应基于交易模式确定其功能及其与系统运行机构的关系。“电力交易中心”定位为公共机构较为适宜。据此,所有的场内交易(无论是电力库模式的单一现货市场,还是“双边交易”模式中的日前市场和平衡市场),只应由一个机构组织,因而“电力交易中心”应与系统运行机构“合二为一”。
第四,电力市场建设的顶层设计并未得到应有重视。电力交易模式模糊不清、电力市场布局缺乏明确目标与实施路径。
现行输配电价改革与市场化貌合神离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冯永晟:
现行输配电价政策是否与市场化方向相适应?目前来看,似乎很难得到肯定结论,二者之间反而有貌合神离之嫌。正在逐步推行的输配电价仍是基于普通商品规制定价理论的宽泛概念。由于此轮改革尚缺乏清晰的竞争性电力市场蓝图,使所谓的输配电价成为一种混同多种电网服务的“打包电价”(经济学意义上的混同均衡,由于能够分别定价的服务取决于未定的市场机制设计,因此还不宜使用捆绑定价的概念),即将电网企业看作“黑箱”,一头进去发电量,另一头出来输配电量,中间所需的除发电之外的各类系统服务都被包括在了输配之中。遗憾的是,现行输配电价政策显然不是基于电力市场的电网服务定价理念,而是嫁接了普通自然垄断行业的成本加成理念。现行输配电价政策的定价是以传统体制下电网企业定位为出发点,将系统和市场运营功能包括在了所有者功能之中,完全忽略了体制变化对电网企业功能和定位的可能影响,及由此导致的定价依据的变化。现行政策本质上并未体现电力行业和电力商品的特殊性。现行输配电价政策与电力市场设计远未有效衔接,很难称之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一部分,最多是在完成自2002年以来应该但一直未完成的基本财务分离。
输配电价政策的缺陷反映的是整个电改的问题。由于缺乏系统性设计和对各主要改革政策的综合权衡、协调,输配电价、市场交易、交易机构、售电侧等改革实际上都是在各自为战,其结果是随着时间推移,各项改革均暴露出越来越多需要系统推进才能解决的问题,在某些领域,“退”和“进”甚至又重新成为讨论的焦点,这不能不引起重视。更应该重视定价政策效果发挥所面临的困难,以及对电力市场化进程的各类潜在影响,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第一,保持传统电网投资激励,政策推进面临较大难度。第二,缩小竞争性市场设计的可选集合,制约改革路径选择。第三,适应经济形势变化需要,维持电力整体利益格局。
机制有效、可控的前提是让电力市场充分发挥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高级研究员韩文科:
此轮电改新的方向,将是以市场为主导的电力交易模式。没有了政府计划,就得要让机制实施有力、有效、可控。而有效机制的前提,是在把握方向的基础上,让电力市场充分发挥作用。把握方向,即是保证市场化的方式。
在具体领域,就需要让市场规律发挥作用。比如可再生能源领域,我们需要明确“电力市场首先以市场为主”的理念,把可再生能源落实在电力市场的设计中。未来,当电力市场在运行中,不用额外的政策,就可以体现其优先权,让光伏、风电、水电等能源根据不同特点,在市场交易中呈现出自己真正的价值,最终实现更多的消纳。
电力行业作为能源领域的一个核心,与上下游存在着联动作用。因此,只有坚持市场调节,才能以电力改革带动能源行业改革,最终让煤炭、石油、可再生能源等诸多环节进入良性循环中。当前,随着电力市场推动逐渐深入,煤炭行业也已经反馈出很多市场化的信号。比如煤炭的价格、煤炭的供需、煤炭质量要求。
下一步,“接地气”“市场化”带来的新挑战,将是监管。当前,电改相关的政策对于监管的要求非常明确,相对专业、相对独立的管理方式,增加了管理的可信性和权威性。但我认为,监管是否有效,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出手能否及时。在如何及时监管的问题上,美联储的经验值得借鉴。
而电力市场的监管,应该从建立市场的初期同步进行,不能等到市场建立到一定成熟才出现。在监管的模式上,应当坚持相对独立和有针对性的原则,不能笼统化,也不应过于强势。无论是监管还是放松,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不能因争权耽误电改成败要有衡量标准
清华大学教授夏清: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持续至今,售电市场的放开令人瞩目。实际情况是,在售电主体积极参与下,虽然大用户直购电已经形成一定体量,但也暴露出很多问题,甚至可以用举步维艰来形容。
“九号文”发布至今,相关部门出台了很多配套文件,但在改革进行中,有三大矛盾不能回避,在各方博弈中,反而耽搁了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
一是各级政府不同部门间不协同,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内不同部门,地方政府的经信委、发改委之间的不协同等等。
二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改革目的、手段的理解存在差异。中央政府希望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而地方政府理解仅仅是降电价,希望通过推动电力市场降价,改善投资环境,防止经济下滑,而不是由市场形成价格,让价格调节市场的供求关系。
三是电力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前者希望形成国家与省级市场的架构,而后者则希望以区域市场为主;前者希望成立电网公司全资公司的交易机构,而后者希望成立股份制的交易机构。这些矛盾的本质是争夺对电力资源配置的权利。事实上,交易机构是市场规则的执行者,不应该有任何利益相关方参股;对市场规则的诉求应在市场管理委员会上表达。如果我们在改革的初期,纠缠于交易机构的股权,可能整个改革跑偏、走弯路,而且不要给未来交易机构真正独立留有后遗症。是搞国家电力市场还是区域市场,应该尊重市场成员的选择权和市场自然发育过程,哪一级市场交易量做大了,这个市场就形成了。当前我们不应纠缠于做市场的权利,而是应考虑如何让市场尽快的动起来。
有必要对地方主导的改革进行强制约束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
从具体执行来看,目前新电改似乎主要由地方政府来牵头推进,现在看来存在一些问题。以省为基础进行电力体制改革,主要成果通过交易电价大幅度下降,可能更倾向从地方自身利益、本地供需情况来考虑问题,希望把较低的电价转移到当地实体经济当中去,这与电力改革要打破省间壁垒的初衷可能背道而驰。不过,一旦电力供给紧张,或者煤价再大幅度上涨的话,地方政府会不会倒过来为市场化改革设置各种各样的障碍?因此需要由中央进行有效的顶层设计,电改必须能够推进协调区域之间的能源资源流动和配置,在这些问题上,有必要对地方主导的改革进行强制约束。地方电力改革不能各行其是,甚至可能是绑架电改,让改革碎片化,必须要与中央的电力改革原则和顶层设计的精神保持一致,将地方经济发展纳入整体改革的大盘子统筹考虑,才能实质性推动改革进程,并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
建立对电网企业成本和投资监管的体制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教授郑新业:
电改急需应对的一个挑战,是对电网企业的监管问题。
改革文件对监管要求说得太死了,“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本质上就是成本价格定价法,这种监管方法有一个出了名的坏处:只要核定的收益率比企业融资成本高,企业就有动机去借钱扩充资产,这会导致电网企业的资产不断膨胀,降低其运行效率。这种监管办法还会遭遇“准许成本”不可监管性挑战。
目前来看,电力监管面临着没有法源、没有人力、没有资金的窘境,实际上就是“黔之驴”,根本没有办法对被监管对象形成威慑力。尤其是在电力这种专业性极强的领域,行标就是国标,企业不遵守规则的可能性更大。因此,将更多的激励性监管措施引入电改、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扩充监管力量、培育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是未来落实“管住中间”原则不得不进行的工作。
建立对电网企业成本和投资监管的体制机制。首先,大力加强输配电监管能力建设。其次,开展输配电成本激励性监管试点。由于电力生产或输配企业与电力价格监管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电力成本核算和监审面临重大挑战。从国际经验看,“成本加成”定价法下,电力企业容易产生上下游利益输送等问题。我国地区间电网建设步伐不一致,对电网投资的需求也存在差异,先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输配电成本激励性监管试点切实可行。
再次,探索建立电网投资“准生证”制度。电网输配电价格监审属于事前监管,有效资产、准许收入、准入收益依赖于对监管期内投资、电量的预测。也就是说,未来输配电成本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前的投资决策。
第四,建立电网非输配电资产剥离机制。在改革输配电价形成机制的过程中,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的界定标准逐渐明确,与输配电不相关的电网资产需要从电网企业剥离。为此,要完善输配电成本核算制度、严格输配电成本监审制度,减少可能发生的“利益输送”。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025年,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第10年。10年来,我国构建起了崭新的电力市场格局,电力生产组织方式逐步由计划向市场转变,初步建成省、区域、省间高效协同,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有机衔接的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已经形成,中长期交易实现常态化开市,电力现货市场建
2025年3月15日,是我国新一轮电改的十周年。新一轮电改开启十年来,我国整体建立了初步的输配电价制度,奠定了发用电直接见面的制度基础,新能源和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改革推动80%的装机容量进入市场、80%的用电量进入市场。多个地区电力现货市场机制形成雏形,国内29个省和地区开展了电力现货市场建设。
2025年,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迎来第十个春秋。这场电力行业的系统性变革,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为核心理念,重构电力行业的运行逻辑。十年间,市场交易规模倍涨,市场主体数量激增,“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初步建立,多层次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雏形初现……一系列成果凸显出我国电力体制改
2015年3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9号文),一场电力领域的深刻变革就此拉开帷幕。十年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从理念到实践,从局部探索到全面推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构建起了崭新的电力市场格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市场化交易
新电改10年成绩单一图了解!
今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印发十周年。十年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遵循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全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
市场动态2025年3月15日,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迎来十周年。自201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中国电力行业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为核心,构建了多层次市场体系,推动了能源结构优化与产业升级。(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星”作者:莫岭)一、十年改革的核心成就1.市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部署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任务。10年来,电力生产组织方式逐步由计划向市场转变,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快速推进,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初步建立。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由2016年的1.1万亿千瓦
2015年3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开启了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提出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新思路。十年的时间过去,现在我国80%的发电装机容量参与市场交易,工商业用户电价随供需波动,新能源消纳能力大幅提升,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翻天覆地
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蒙西电力现货市场由试运行转入正式运行的通知》,宣布蒙西电力现货市场在连续结算试运行32个月后,于2月24日转入正式运行,成为国内第五个转正式运行的省级现货市场,标志着蒙西电力市场建设迈入全新发展阶段
2月17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数据显示,2024年新疆新能源年度市场化交易电量达517亿千瓦时,突破500亿千瓦时大关,达到“十四五”初新能源年度市场化交易电量257亿千瓦时的近2倍。新疆电力市场化改革成效显著,进一步推动了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和电量消纳,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疆作为我国重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6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四川电力市场发电企业注册、变更和注销业务指南-20250321版本。本版指南主要根据《电力市场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规〔2024〕76号)文件修订。主要变化为发电企业注册、信息变更原则上无需公示,注册、信息变更手续直接生效。修改电力用户注销的公示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5年3月26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文件明确,市加强与其他地区的能源合作,支持可再生能源基地和可再生能源电力输送通道建设,通过政府间合作协议等方式拓宽可再生能源电力来源;鼓励和支持开展跨区域绿色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印发《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企业参与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氢能、储能系统开发建设。推进氢氧化铝焙烧、铝用阳极焙烧环节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7日,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提醒电力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相关事项的告知书,截止目前,仍有部分市场化用户未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其中包括部分电力零售用户在2025年未选择售电公司及零售套餐、未签订零售合同。按照吉林省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若批发或零售用户未申请办理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7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2月发电企业注册注销情况备案的公告。本月新注册生效2家电厂,总装机容量12兆瓦。其中:用户自备电厂2座。本月新注销生效1家电厂,为已拆除水电站。截至2月底,累计注册生效电厂810家、装机68763.36兆瓦。其中,火电21家、装机3903.3兆瓦;水电1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7日,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发布关于征求《青海电力市场成员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文件提到,依法合规经营,不得利用市场力或串通其他经营主体在电力市场中进行排他性行为、不正当竞争。严格执行国家行政许可有关规定,不超越本单位资质许可的业务范
近日,为进一步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工作,北京市城市管理委邀请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专家组成员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并针对新政策执行中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座谈研究。市发展改革委、华北能源监管局、国网华北分部、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首都电力交易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7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2月份江苏电力市场经营主体目录,截至2025年2月28日,江苏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共计141113家,其中发电企业1808家,售电公司228家,分布式聚合商33家,独立储能企业45家,虚拟电厂17家,电力用户138982家(一类用户41家,二类用户138941家)。
煤电作为电力安全保障的“压舱石”,其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具有重大意义。自2004年电力用户直接购电试点起步,煤电企业电力交易已历经二十年发展。特别是自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颁布后,煤电企业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比新能源企业经历了更长的市场化路程。本期文章将系统梳理煤电入市的政策和实
3月26日,天津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的“2025年6-9月新疆送天津多月省间外送交易”结果正式发布,出清电量5732万千瓦时。此次省间交易实现了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也为天津度夏期间的电力保供提供强大助力。新疆煤炭储量占全国40%以上,风电、光伏资源全国第二,具备煤电与新能源协同开发条件。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通报2025年4月中长期交易情况:一、年度交易情况2025年4月份年度合同均价为391.16厘/千瓦时。二、绿电交易:1.2025年4月绿电双边协商交易:交易标的为4月的成交电量1.42亿千瓦时(其中由双方约定电能量价格的为0.07亿千瓦时,电能量成交均价386.58厘/千瓦时),绿色环境价值成交均价4.
2024年,在国家能源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湖南能源监管办努力当好湖南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推动者,深入推进湖南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多措并举强化电力调度交易和市场秩序监管,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初步建成的目标实现之年。湖南能源监管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部署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任务。10年来,电力生产组织方式逐步由计划向市场转变,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快速推进,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初步建立。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由2016年的1.1万亿千瓦
3月11日获悉,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于3月初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这标志着河北南部地区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关键一步,电力市场体系全面形成、日趋成熟,资源配置效率和清洁能源消纳水平将实现系统性提升。电力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共同构成电力市场,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如火如荼的两会上,新能源相关话题并不少见。尤其是刚刚公布的新能源入市政策,也是各界热议的焦点。《能源》杂志就获悉了这样一个提案:“关于加快绿电减碳确权、推行绿色产品标识,激发绿电消费活力、促进新能源电力消纳的提案”(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主动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和“内卷式”竞争。这一重要论述,瞄准束缚市场活力的卡点堵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今年全国两会上,关
3月6日晚直播中,我们就《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电价市场化改促进新能源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进行了首次学习。黄师傅根据自己近期的思考和研究,罗列出20项可以探讨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本次学习在总概述后对136号文下的新能源搁浅成本补偿,差价合约与差价结算机制,场内场外的竞价方式这
上文开始,我们进入到日前市场,讨论了日前申报时报量报价与报量不报价之间的区别。从长期看,为了确保发电量,采用报量且报价的方式不论从理论公式的角度,还是从博弈的角度看,都将是维持报地板价这样一个结果。(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而所谓地板价就是当地市场规则所规定的现货市场申报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如下:一、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一年来,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
2025年,中国新能源市场化进程加速,各省份因地制宜推出差异化入市规则。本文梳理湖北、辽宁、新疆、江苏、山东、河北、浙江、广东等多个省份政策核心要点,从入市模式、保量保价小时数、价格机制三大维度展开对比,仅供参考。(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电力公社”)01入市规模:强制、比例与灵活参与并
在《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的当下,电力市场生态或将迎来重构!136号文明确推动新能源公平参与实时市场,加快实现自愿参与日前市场。并且要求,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上
2025年,中国光伏行业迎来“全面入市”的关键转折年。随着国家“双碳”目标的深化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加速,光伏发电从“保量保价”向“市场化交易”的转型已成定局。本文从国家政策导向、地方规则差异、行业挑战与应对策略三大维度,为从业者梳理政策脉络与市场机遇。(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电力公社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