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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工业发展 到户电价实现0.34元/千瓦时

2017-10-11 14:23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输配电价阶梯电价大用户直购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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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刘川工业园区新增(新建)负荷用电阶梯电价优惠方案

为突破电价瓶颈,有效降低白银刘川工业园区新增负荷用电成本,支持园区工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准入负荷(新建)

2017年7月1日及以后白银刘川工业园区新增(新建)工业用电负荷。

二、准入电厂

白银市辖区内除自备电厂以外的发电企业,具体根据园区新增(新建)负荷确定对应的发电企业。辖区内发电企业不愿参与时,由省内其他发电企业递补参与。

三、阶梯电价递减标准

园区新增(新建)负荷用电实际到户价格由发电企业供电价格和电网过网费(含所有费用)构成。供电价格和过网费实行阶梯递减政策:

(一)过网费。过网费控制在0.1元/千瓦时以内(含所有费用,包括基本电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网损、交叉补贴等)。以园区新增(新建)负荷年用电量为标准,过网费阶梯递减档次分别是:

1.年用电量在10亿千瓦时(含)以内企业(项目),过网费对应为0.1元/千瓦时。

2.年用电量在10亿千瓦时(不含)到30亿千瓦时(含),过网费对应为9分/千瓦时。

3.年用电量30亿千瓦时(不含)到50亿千瓦时(含),过网费对应为8分/千瓦时。

4.年用电量50亿千瓦时以上,过网费对应为7分/千瓦时。

5.园区内其他新增(新建)年用电量较小(不足10亿千瓦时)的企业(项目),由售电公司打包代理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二)火电供电价格。园区新增(新建)负荷对应发电企业(按30万千瓦常规机组等效电量计算)发电小时数3000小时确定为基数,供电价格阶梯递减档次分别是:

1.发电小时数在3000小时(含)以下时,参照2017年直购电交易价格执行。在现有煤价水平下,2017年火电直购电交易价格为0.23元/千瓦时左右。

2.发电小时数在3000小时(不含)到3500小时(含),园区新增(新建)负荷对应供电价格为0.22元/千瓦时。

3.发电小时数在3500小时(不含)到4000小时(含),园区新增(新建)负荷对应供电价格为0.21元/千瓦时。

4.发电小时数在4000小时(不含)到4500小时(含),园区新增(新建)负荷对应供电价格为0.20元/千瓦时。

5.发电小时数在4500小时以上时,园区新增(新建)负荷对应供电价格为0.19元/千瓦时。

(三)反补机制。根据园区新建用电企业产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当企业稳定运行并大幅盈利时,对电网和火电企业启动反补机制,反补标准按让利标准同比例执行。

四、交易方式

园区新增(新建)负荷启动时,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会同白银市政府,组织新建企业(项目单位)与发电厂、电网企业签订供用电协议。确定的发电企业首先参与省内直购电交易,之后再与新建企业(项目单位)、电网签订相关供用电合同。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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