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指导意见》包括前言、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保障共4部分内容。
“前言”阐述了发展储能技术与产业的战略意义、必要性以及编制指导意见的目的和依据。
“总体要求”提出了“适应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着眼能源产业全局和长远发展需求,紧密围绕改革创新,以机制突破为重点、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应用示范为手段,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促进储能技术和产业健康发展,支撑和推动能源革命,为实现我国从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转变和经济提质增效提供技术支撑和产业保障”的指导思想;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新引领、示范先行,市场主导、改革助推,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等4条原则;以及未来10年内的发展目标。
“重点任务”明确了推进储能技术装备研发示范、推进储能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应用示范、推进储能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稳定性应用示范、推进储能提升用能智能化水平应用示范、推进储能多元化应用支撑能源互联网应用示范等5个方面的任务。
“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开展试点示范、建立补偿机制、引导社会投资、推动市场改革、夯实发展基础等7项措施。
四、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指导意见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可作为电力系统储能的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物理储能,锂离子电池、钠硫电池、液流电池等化学储能,超导储能和超级电容等电磁储能,以及储热、储冷、储氢等各种储能技术。由于目前大多数储能技术仍处于技术示范或商业化初期,不同储能技术在不同应用场景下各有优缺点,因此指导意见在制定时主要考虑不同应用场景下基于储能系统实际使用效果的通用支持政策,重在营造环境、设计机制、公平竞争,不做技术路线选择。抽水蓄能虽然已有专门的支持政策,各地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本指导意见中的相关内容加大支持力度。
(二)关于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主要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在储能领域的具体落实。其中“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体现了“开放”的理念;“创新引领、示范先行”体现了“创新”的理念;“市场主导、改革助推”体现了“共享”的理念;“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体现了“协调、绿色”的理念。
(三)关于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中“推进储能技术装备研发示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对能源技术革命“三个一批”的重要论述,按照技术和装备发展阶段结合行业需求,分别安排了集中攻关一批、试验示范一批和应用推广一批的任务。“推进储能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应用示范”、“推进储能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稳定性应用示范”、“推进储能提升用能智能化水平应用示范”、“推进储能多元化应用支撑能源互联网应用示范”等4项重点任务则从储能的主要应用场景出发,安排了相应的机制设计和应用示范任务,突出了储能的实际应用效果,淡化发、输、配、用的环节划分。
(四)关于投资管理体制。
投资管理体制是促进储能投资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导意见》在政策保障部分中的“五、引导社会投资”对相关内容进行了阐述。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应“及时修订并公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除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外,一律实行备案制,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向备案机关备案”的精神,我们研究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其中有关储能的仅包括“抽水蓄能电站: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划核准”。
同时,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以上相关情况,按照简政放权的精神,我们确定相关表述为:“对于独立的储能项目,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已有规定的,一律实行备案制,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企业按照地方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备案”对于与新能源场站、分布式电源及微网、火电厂联合建设的储能项目,根据现行项目实施情况,不单独进行备案。
(五)关于储能产品回收利用。
储能产品的环保体系建设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指导意见》在基本原则中提出要“推行绿色设计理念,研究建立储能产品的梯级利用与回收体系,加强监管,杜绝污染。”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通过开展产品生态设计、使用再生原料、保障废弃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加强信息公开等,推动生产企业切实落实资源环境责任”的精神,参照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在政策保障部分“二、完善政策法规”中提出了“加强储能安全与环保政策法规及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储能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储能系统开发采用标准化、通用性及易拆解的结构设计,协商开放储能系统控制系统接口和通讯协议等利于回收利用的相关信息”等具体措施。
五、意见征求及采纳情况
我们就《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通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函形式征求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单位的意见,并委托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通过电子邮件和网上公开征求了业内相关科研院所、代表性企业的意见,并在会签时征求了局内相关司意见,共收到85条反馈意见(具体见附件2),其中局内相关司意见4条、国家部委意见25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意见21条、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意见8条、科研院所意见8条、企业意见19条。主要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一)局内相关司意见
局电力司、新能源司和市场监管司提出了4条修改意见,我们均已采纳,具体包括:
1、根据电力司意见,在“三、(三)试点示范”部分中“布局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重大储能试点示范工程。”后增加“跟踪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建立健全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主要考虑是:考虑到我局已支持开展的试点示范工作,补充对试点示范项目的跟踪和经验反馈内容。
2、根据新能源司意见,删除“二、(三)推进储能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应用示范”部分“支持在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储电、储热、制氢等多种形式能源存储与输出利用;推进风电储热、风电制氢、光热等试点示范工程的建设”中的“光热”。
主要考虑是:光热电站的储热的主要目标不是为了促进当地可再生能源消纳,而是为了多发自身电力。储热只是光热发电的一个环节,不是光热项目建设的目的。
3、根据市场监管司意见,将“二、(三)推进储能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稳定性应用示范”部分中“探索建立储能参与容量市场的规则机制。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参考抽水蓄能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储能参与容量市场的规则与监管机制,……”修改为“探索建立储能容量电费和储能参与容量市场的规则机制。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参考抽水蓄能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储能容量电费和储能参与容量市场的规则,……”
主要考虑是:根据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意见,现阶段对于储能价格政策,主要倾向于根据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形成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并鼓励通过市场交易获得合理补偿。在容量市场全面建立前,容量电费政策有利于促进大规模储能的发展,可根据部分地区情况开展试点探索。
4、根据市场监管司意见,在“三、(四)建立补偿机制”部分中增加“推动储能参与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建立相配套的储能容量电费机制”表述。
主要考虑是:我局已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6]164号),在开展其他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获得合理补偿的政策机制建设的同时,应突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试点工作和相关机制建设内容。
(二)有关财税政策
财政部和发改委就财税政策提出了3条修改意见,我们均已采纳,具体包括:
1、根据财政部意见,删除“一、(二)基本原则”部分“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出台金融、财税、价格等配套措施”中“财税”。同时,在“三、(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加“鼓励各省级政府依照已出台的智能电网、微电网、多能互补、“互联网+”智慧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电网建设、电力现货市场等相关政策对储能进行支持,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台配套政策、给予资金支持和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对符合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储能企业优先给予支持,将储能纳入智能电网、能源装备制造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技术与政策机制综合性区域试点示范,鼓励清洁能源示范省因地制宜发展储能。”表述。
主要考虑是:一是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在部门起草的文件中写入税收政策内容。二是国家已出台的政策中有多项可惠及储能,对于符合条件的储能企业,可依法享受相关政策。
2、根据财政部意见,将“三、(五)引导社会投资”部分中“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和相关专项作用,支持开展储能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修改为“充分发挥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作用,支持开展储能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修改后符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的相关要求和规范表述。
3、综合财政部和发改委的意见,将“三、(五)引导社会投资”部分中“将先进储能纳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内资金重点支持方向”修改为“研究将先进储能纳入中央预算内重点支持方向”。修改后的表述更加符合现行体制。
(三)有关价格政策和补偿机制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3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公布第一百一十一批列入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9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23家售电公司市场准入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交易中心受理了群众以实名书面形式对其中19家售电公司准入申请材料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3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售电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上海复顺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由于企业自身原因,自愿申请注销在上海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市场注册。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和《售电公司市场注册及运营服务规范指引》(京电交市〔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天津、河北、宁夏、蒙东、甘肃等地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合计7家售电公司。详情如下: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的要求,天津电力交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4月售电公司注册公示的通知,2025年4月1日至4月30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受理通过了山西智慧绿能数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41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准入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校核。公示期为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6月12日。现予以公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3日,河南、陕西两地电力交易中心公示恢复交易资格售电公司相关情况,6家售电公司拟恢复交易资格。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对深梦电力有限公司等3家售电公司提交的恢复交易资格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通过核验的售电公司有关信息予以再次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恢复在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广东电力市场2024年未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售电公司予以强制退市的通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4年11月发布《关于广东电力市场2024年售电公司持续满足注册准入条件专项核查处理情况的公告》(广东交易〔2024〕223号),明确对未持续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3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披露广东电力市场2025年1-3月有关投诉情况,涉及用户反映在毫不知情下与售电公司签订了2025年零售合同;系统上注册的企业管理员并非公司员工,且从未获得用户授权办理售电事宜等。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公示拟参与山西电力市场售电公司(2025年第七批)名单,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下列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注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检验,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6月12日。本次公示的售电公司目录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宁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4月市场主体注销情况,4月份,注销售电公司25家,详情如下:
5月9日,国家电投集团在总部召开“锋火相传#xB7;向新而行”五四青年大会,过去一年,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集团“均衡增长战略”落实落地,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会上,集团团委进行了2023#x2014;2024年度“两红两优”表彰,20个团组织获评五四红旗团委,50个团组织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50名个人获评优秀
一、市场成员情况截至2025年4月底,内蒙古电力多边市场主体数量达到3459家,其中发电企业579家,电力用户2758家,售电公司122家。发电企业中,火电企业69家,风电企业221家,光伏企业260家,一体化项目2家,13家独立储能,13家六类市场化项目;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容量:火电4047.5万千瓦,风电2851.826万
自2024年12月31日起,陕西电力现货市场开展了连续结算试运行工作。本文将对一季度陕西市场的供需情况及试运行期间的各项边界条件以及市场出清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以供各市场主体探讨。(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林兵伟)一、市场供需情况1、装机情况概要截至2025年3月底,陕西全省发电装机达到11855.
近日,国能日新自研「旷冥」大模型完成了自正式发布以来的首次迭代升级,迎来了「旷冥」2.0版本。本次升级,除了对模型稳定性和整体性能进行优化,更是在技术层面全效升级。首先在大模型技术方面,创新采用了多维度patching注意力机制架构,并显式嵌入了平流、对流方程,构建物理驱动的深度神经网络模
136号文(《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和394号文(《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犹如两道耀眼的闪电划破夜空,照亮了新能源全面入市的道路,吹响了新能源市场化改革的号角,标志着新能源电价机制从“计划电”向“市场电”迈出了最关键的两步,预示
近日,重庆市经信委公开征求对《2025年重庆市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参与主体包括电网企业和电网企业经营区范围内的电力用户、虚拟电厂,按照本方案开展需求响应、削峰移峰。其中,电力用户自愿选择参与需求响应、削峰移峰,进行用户注册与响应能力申报,签订和履行协议;准确提
近日,国能日新自研「旷冥」大模型完成了自正式发布以来的首次迭代升级,迎来了「旷冥」2.0版本。本次升级,除了对模型稳定性和整体性能进行优化,更是在技术层面全效升级。首先在大模型技术方面,创新采用了多维度patching注意力机制架构,并显式嵌入了平流、对流方程,构建物理驱动的深度神经网络模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下文简称《规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随着新能源占比不断提高,电力系统对调频、备用等资源的需求大幅增加,需要通过市场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电网调节能力,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与高效。《规则》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4月20日,新疆办市场监管处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部分条款修订稿》意见的通知。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部分条款修订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重要精神,进一步规范新疆电力中长期市场运营管理,维护市场经营
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公司推动构建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促进能源电力资源和相关要素市场化配置,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发展格局下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加快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加快全国统
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背景下,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正崛起成为我国电力系统的主力电源。2025年以来,新能源全面入市步伐加快,灵活调节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也纷纷入市,电力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电力市场步入“3.0”全新时代!2025年4月24日-25日,由中关村华电能源电力产业联盟、
新型电力体制改革浪潮翻涌,市场形势复杂多变。面对挑战,国家电投集团河南公司持续深化改革,扎实开展“一分钱”提质增效专项工作,从“五个强化”全面发力,一季度同比增利1.52亿元。强化市场营销。面对省内电力需求疲软、全产业电价下调的严峻挑战,河南公司积极求变,深化国家电投集团“113”营销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推动虚拟电厂因地制宜发展,针对省级、地市级电力调节需要,培育不同特点的虚拟电厂主体,完善虚拟电厂发展体系。此前,多地已针对虚拟电厂建设和运营开展了积极探索。为了解当前虚拟电厂建设情况,中能传媒记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3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在并网投产前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还应当在并网投产前与电网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典型案例。关于分布式光伏交易、结算方面的案例如下:湖北省黄石市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并网验收意见单、供电企业营销系统中并网容量不一致,分别为1260千瓦、1600千瓦、1600千瓦;某分布式光伏发电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下发《2024年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典型案例》,通报了在河北省等11个省组织开展了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分布式光伏备案方面1.山东省东营市某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求某项目业主单位对接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后方可备案。2.陕西
3月17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启动二〇二五年度第21批集中招标(第一批储能系统设备)。本次储能系统(包含配套储能与共享储能)集中招标总容量为5GWh,区分集中式和组串式,适用于共享/配套储能,包括2h(0.5C倍率)及4h(0.25C倍率)方案。本次集采拟采用直流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并网电压等级为
文丨山东省能源局北极星储能网讯:3月5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提出,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工作按照4类模式组织实施,分别为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其中,自发自用模式和绿电交易模式的一体化项目应根据企业自身需求,自愿合理
3月5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5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提出,结合我省电力市场化改革和电力运行实际,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工作按照4类模式组织实施,分别为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各类模式试点项目实施条件、运行管理等具体要求。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湖北、河北、重庆、湖南等地发布售电公司市场注销公示,涉及5家售电公司,详情如下: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5年3月第一批售电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湖北齐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家售电公司市场注销的申请,经核实该售电公司无尚未履行的购售电合同,现予
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2025年1月)2025年1月,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4〕86号)和《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举报处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4〕87号)正式施行。根据办法要求,现将2025年1月能源监管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一、
2月28日,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公布。2025年1月,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4〕86号)和《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举报处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4〕87号)正式施行。根据办法要求,现将2025年1月能源监管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一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5〕115号),在全国率先启动由电网企业统一规划建设连接电池企业和绿电电源的绿电专线创新试点。旨在通过“绿电直供”模式,提升企业绿电消纳能力,推动全省绿色低碳发展。首批5个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