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指导意见》包括前言、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保障共4部分内容。
“前言”阐述了发展储能技术与产业的战略意义、必要性以及编制指导意见的目的和依据。
“总体要求”提出了“适应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着眼能源产业全局和长远发展需求,紧密围绕改革创新,以机制突破为重点、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应用示范为手段,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促进储能技术和产业健康发展,支撑和推动能源革命,为实现我国从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转变和经济提质增效提供技术支撑和产业保障”的指导思想;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新引领、示范先行,市场主导、改革助推,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等4条原则;以及未来10年内的发展目标。
“重点任务”明确了推进储能技术装备研发示范、推进储能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应用示范、推进储能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稳定性应用示范、推进储能提升用能智能化水平应用示范、推进储能多元化应用支撑能源互联网应用示范等5个方面的任务。
“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开展试点示范、建立补偿机制、引导社会投资、推动市场改革、夯实发展基础等7项措施。
四、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指导意见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可作为电力系统储能的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物理储能,锂离子电池、钠硫电池、液流电池等化学储能,超导储能和超级电容等电磁储能,以及储热、储冷、储氢等各种储能技术。由于目前大多数储能技术仍处于技术示范或商业化初期,不同储能技术在不同应用场景下各有优缺点,因此指导意见在制定时主要考虑不同应用场景下基于储能系统实际使用效果的通用支持政策,重在营造环境、设计机制、公平竞争,不做技术路线选择。抽水蓄能虽然已有专门的支持政策,各地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本指导意见中的相关内容加大支持力度。
(二)关于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主要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在储能领域的具体落实。其中“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体现了“开放”的理念;“创新引领、示范先行”体现了“创新”的理念;“市场主导、改革助推”体现了“共享”的理念;“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体现了“协调、绿色”的理念。
(三)关于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中“推进储能技术装备研发示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对能源技术革命“三个一批”的重要论述,按照技术和装备发展阶段结合行业需求,分别安排了集中攻关一批、试验示范一批和应用推广一批的任务。“推进储能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应用示范”、“推进储能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稳定性应用示范”、“推进储能提升用能智能化水平应用示范”、“推进储能多元化应用支撑能源互联网应用示范”等4项重点任务则从储能的主要应用场景出发,安排了相应的机制设计和应用示范任务,突出了储能的实际应用效果,淡化发、输、配、用的环节划分。
(四)关于投资管理体制。
投资管理体制是促进储能投资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导意见》在政策保障部分中的“五、引导社会投资”对相关内容进行了阐述。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应“及时修订并公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除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外,一律实行备案制,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向备案机关备案”的精神,我们研究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其中有关储能的仅包括“抽水蓄能电站: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划核准”。
同时,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以上相关情况,按照简政放权的精神,我们确定相关表述为:“对于独立的储能项目,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已有规定的,一律实行备案制,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企业按照地方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备案”对于与新能源场站、分布式电源及微网、火电厂联合建设的储能项目,根据现行项目实施情况,不单独进行备案。
(五)关于储能产品回收利用。
储能产品的环保体系建设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指导意见》在基本原则中提出要“推行绿色设计理念,研究建立储能产品的梯级利用与回收体系,加强监管,杜绝污染。”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通过开展产品生态设计、使用再生原料、保障废弃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加强信息公开等,推动生产企业切实落实资源环境责任”的精神,参照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在政策保障部分“二、完善政策法规”中提出了“加强储能安全与环保政策法规及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储能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储能系统开发采用标准化、通用性及易拆解的结构设计,协商开放储能系统控制系统接口和通讯协议等利于回收利用的相关信息”等具体措施。
五、意见征求及采纳情况
我们就《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通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函形式征求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单位的意见,并委托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通过电子邮件和网上公开征求了业内相关科研院所、代表性企业的意见,并在会签时征求了局内相关司意见,共收到85条反馈意见(具体见附件2),其中局内相关司意见4条、国家部委意见25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意见21条、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意见8条、科研院所意见8条、企业意见19条。主要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一)局内相关司意见
局电力司、新能源司和市场监管司提出了4条修改意见,我们均已采纳,具体包括:
1、根据电力司意见,在“三、(三)试点示范”部分中“布局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重大储能试点示范工程。”后增加“跟踪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建立健全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主要考虑是:考虑到我局已支持开展的试点示范工作,补充对试点示范项目的跟踪和经验反馈内容。
2、根据新能源司意见,删除“二、(三)推进储能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应用示范”部分“支持在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储电、储热、制氢等多种形式能源存储与输出利用;推进风电储热、风电制氢、光热等试点示范工程的建设”中的“光热”。
主要考虑是:光热电站的储热的主要目标不是为了促进当地可再生能源消纳,而是为了多发自身电力。储热只是光热发电的一个环节,不是光热项目建设的目的。
3、根据市场监管司意见,将“二、(三)推进储能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稳定性应用示范”部分中“探索建立储能参与容量市场的规则机制。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参考抽水蓄能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储能参与容量市场的规则与监管机制,……”修改为“探索建立储能容量电费和储能参与容量市场的规则机制。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参考抽水蓄能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储能容量电费和储能参与容量市场的规则,……”
主要考虑是:根据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意见,现阶段对于储能价格政策,主要倾向于根据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形成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并鼓励通过市场交易获得合理补偿。在容量市场全面建立前,容量电费政策有利于促进大规模储能的发展,可根据部分地区情况开展试点探索。
4、根据市场监管司意见,在“三、(四)建立补偿机制”部分中增加“推动储能参与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建立相配套的储能容量电费机制”表述。
主要考虑是:我局已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6]164号),在开展其他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获得合理补偿的政策机制建设的同时,应突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试点工作和相关机制建设内容。
(二)有关财税政策
财政部和发改委就财税政策提出了3条修改意见,我们均已采纳,具体包括:
1、根据财政部意见,删除“一、(二)基本原则”部分“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出台金融、财税、价格等配套措施”中“财税”。同时,在“三、(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加“鼓励各省级政府依照已出台的智能电网、微电网、多能互补、“互联网+”智慧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电网建设、电力现货市场等相关政策对储能进行支持,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台配套政策、给予资金支持和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对符合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储能企业优先给予支持,将储能纳入智能电网、能源装备制造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技术与政策机制综合性区域试点示范,鼓励清洁能源示范省因地制宜发展储能。”表述。
主要考虑是:一是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在部门起草的文件中写入税收政策内容。二是国家已出台的政策中有多项可惠及储能,对于符合条件的储能企业,可依法享受相关政策。
2、根据财政部意见,将“三、(五)引导社会投资”部分中“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和相关专项作用,支持开展储能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修改为“充分发挥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作用,支持开展储能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修改后符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的相关要求和规范表述。
3、综合财政部和发改委的意见,将“三、(五)引导社会投资”部分中“将先进储能纳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内资金重点支持方向”修改为“研究将先进储能纳入中央预算内重点支持方向”。修改后的表述更加符合现行体制。
(三)有关价格政策和补偿机制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宁夏电力现货市场于6月正式开启双月结算试运行,此次参与双月结算试运行的主体丰富多样,涵盖391家发电企业、144家批发大用户、60家售电公司交易单元、2家虚拟电厂以及36座储能电站。此前,宁夏电力现货市场在4月已首次完成整月结算试运行,当时电力供需宽松,现货价格显著下降,日前与实时市场出清均
续接上文已经分析完的中长期交易市场分时现状,我们接下来看看分时颗粒度更细的现货分时以及与用户有关的零售分时和到户分时。(来源:黄师傅说电)现货分时虽然中长期市场交易最终的标的物还是未来某个15分钟时段内的电量,但被分时的电量并不一定都能带有分时的价格,也许很多连续的时段都是一个价,
6月5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售电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北京互联售电有限公司由于企业自身原因,自愿退出电力市场,申请注销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推送的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市场注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受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截至5月底,山西电力交易平台在册市场主体21429家,其中发电企业681家、售电公司440家、电力用户20239家,独立储能企业20家,虚拟电厂6家,辅助服务聚合商39家,分布式电源4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5日,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保底售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保底售电公司每年确定一次,由售电公司申请,电力交易中心开展遴选。年度中长期批发市场交易开展前,电力交易中心按照以下条件公开透明组织开展保底售电公司遴选:经营稳定、资金储备充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据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显示,6月1日起,江苏正式启动电力现货市场长周期结算试运行。此前,江苏省已组织开展电力现货市场3次模拟试运行和6次结算试运行。并且在今年的5月,江苏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江苏省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规则(V2.0版
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目的就是让电力回归商品属性,在购电侧和售电侧形成充分的竞争,以实现发现电力真实价格的目的。整个电力市场可以划分为批发侧市场和零售侧市场,每个市场的买卖主体不同,但也会有像售电公司或虚拟电厂这样的二元主体。(来源:黄师傅说电)不过最终的卖方依然是批发侧的发电企业,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5年第十二、十三批电力市场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2家售电公司注册申请。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对上述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核验,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本次公示售电公司目录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5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下列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对下列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注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检验,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售电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交易注册〔2025〕065号),河北辰睿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售电公司由于企业自身原因,自愿退出电力市场,申请注销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及推送的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市场注册。经核实以上售电公司未在河北电力交易中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西电力交易中心通报2024年下半年经营主体运营评价结果,涉及49家市场经营主体,包括16家发电企业,25家售电公司,8家电力用户。其中,15家发电企业获AA级,2家售电公司获AAA级,8家电力用户获AA级。评价结果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国能发资质﹝2025﹞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从三个方面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党的二
绿色转型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由之路,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系统部署绿电直连,开创了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新模式、新路径,这不仅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重要论述,推动提高
6月3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专题会,听取5月结算试运行总结和6月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前的准备情况汇报,并交流相关意见。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关键任务,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是全国统一
5月28日至29日,国家能源局2025年电力市场建设能力培训班暨电力市场建设工作座谈会在云南昆明举办。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市场化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市场制度规则体系加速成型,市场功能持续深化,中长期、现
136号文出台后,新能源全电量推向市场,不再全电量收购,不再做政策保障下的“巨婴”。这会给作为“新能源稳定器”的新型储能带来什么?近期举办的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上,一场圆桌论坛汇聚了来自储能制造、储能运营、电网企业、高等院校的代表对该问题的思想碰撞。短期利空,长期利好,机遇
绿电直连政策以制度创新“四应”国家大局绿电直连是风、光、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实现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不循旧历,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现“四应”,即呼应社会诉求、响应行业
6月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文件提到,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合理压减承装(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优化资质许可管理制度。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
改革是电力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进入“十四五”以来,在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以及能源安全韧性的拷问下,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提速,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探索适配的“软件系统”。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2025年一季度,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合计新增装机7433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14.82亿千
2015年,对能源电力行业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历史刻度。这一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印发,确定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提出了包括有序推进电价改革、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开放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9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河北省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第一条为充分体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指标体系设有奖励性指标与惩罚性指标。奖励指标是对经营主体积极促进电力市场规范运行行为的激励,惩罚指标是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5日,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保底售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保底售电公司每年确定一次,由售电公司申请,电力交易中心开展遴选。年度中长期批发市场交易开展前,电力交易中心按照以下条件公开透明组织开展保底售电公司遴选:经营稳定、资金储备充足
5月29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根据市内电力负荷分布确定不同上网电量比例,其中:位于主城都市区22个区县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其余区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9日,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备案信息应当包括项目名称、投资主体(自然人投资或企业投资)、建设地点(具体到红线范围)、项目类型、建设规模(交流侧容量)、建设内容(需说明自建或是租赁场地建设)、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3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市场运营机构在现有信息披露基础上,应当增加以下信息内容:1.深度调峰、启停调峰、可调负荷辅助服务市场需求计算方法;辅助服务市场短期可调负荷出清价格及平均中标价格。2.节点分配因子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3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在并网投产前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还应当在并网投产前与电网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典型案例。关于分布式光伏交易、结算方面的案例如下:湖北省黄石市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并网验收意见单、供电企业营销系统中并网容量不一致,分别为1260千瓦、1600千瓦、1600千瓦;某分布式光伏发电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下发《2024年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典型案例》,通报了在河北省等11个省组织开展了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分布式光伏备案方面1.山东省东营市某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求某项目业主单位对接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后方可备案。2.陕西
3月17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启动二〇二五年度第21批集中招标(第一批储能系统设备)。本次储能系统(包含配套储能与共享储能)集中招标总容量为5GWh,区分集中式和组串式,适用于共享/配套储能,包括2h(0.5C倍率)及4h(0.25C倍率)方案。本次集采拟采用直流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并网电压等级为
文丨山东省能源局北极星储能网讯:3月5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提出,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工作按照4类模式组织实施,分别为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其中,自发自用模式和绿电交易模式的一体化项目应根据企业自身需求,自愿合理
3月5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5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提出,结合我省电力市场化改革和电力运行实际,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工作按照4类模式组织实施,分别为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各类模式试点项目实施条件、运行管理等具体要求。源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