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储能是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高占比能源系统、“互联网+”智慧能源(以下简称能源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技术。储能能够为电网运行提供调峰、调频、备用、黑启动、需求响应支撑等多种服务,是提升传统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储能能够显著提高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水平,支撑分布式电力及微网,是推动主体能源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更替的关键技术;储能能够促进能源生产消费开放共享和灵活交易、实现多能协同,是构建能源互联网,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和促进能源新业态发展的核心基础。
近年来,我国储能呈现多元发展的良好态势:抽水蓄能发展迅速;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超导储能和超级电容,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钠硫电池、液流电池等储能技术研发应用加速;储热、储冷、储氢技术也取得了一定进展。我国储能技术总体上已经初步具备了产业化的基础。加快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对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推进我国能源行业供给侧改革、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同时还将带动从材料制备到系统集成全产业链发展,成为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战略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任务,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第十四次会议和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重大决策部署要求,适应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着眼能源产业全局和长远发展需求,紧密围绕改革创新,以机制突破为重点、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应用示范为手段,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促进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撑和推动能源革命,为实现我国从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转变和经济提质增效提供技术支撑和产业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出台金融等配套措施,统筹解决行业创新与发展重大共性问题。加强引导和信息服务,推动储能设施合理开放,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创新引领、示范先行。营造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鼓励各种形式的技术、机制及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试点作用,推进储能新技术与新模式先行先试,形成万众创新良好氛围。
市场主导、改革助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储能领域。结合电力体制改革进程,逐步建立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和灵活性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还原能源商品属性,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加强统筹规划,优化储能项目布局。重视上下游协调发展,优化从材料、部件、系统、运营到回收再利用的完整产业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展储能,健全标准、检测和认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有序竞争。推行绿色设计理念,研究建立储能产品的梯级利用与回收体系,加强监管,杜绝污染。
(三)发展目标
未来10年内分两个阶段推进相关工作,第一阶段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第二阶段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
“十三五”期间,建成一批不同技术类型、不同应用场景的试点示范项目;研发一批重大关键技术与核心装备,主要储能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初步建立储能技术标准体系,形成一批重点技术规范和标准;探索一批可推广的商业模式;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储能产业发展进入商业化初期,储能对于能源体系转型的关键作用初步显现。
“十四五”期间,储能项目广泛应用,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成为能源领域经济新增长点;全面掌握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储能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部分储能技术装备引领国际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技术和标准体系并拥有国际话语权;基于电力与能源市场的多种储能商业模式蓬勃发展;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储能在推动能源变革和能源互联网发展中的作用全面展现。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储能技术装备研发示范
集中攻关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意义的储能技术和材料。加强基础、共性技术攻关,围绕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的总体目标,开展储能原理和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和回收技术研究,发展储能材料与器件测试分析和模拟仿真。重点包括变速抽水蓄能技术、大规模新型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化学储电的各种新材料制备技术、高温超导磁储能技术、相变储热材料与高温储热技术、储能系统集成技术、能量管理技术等。
试验示范一批具有产业化潜力的储能技术和装备。针对不同应用场景和需求,开发分别适用于长时间大容量、短时间大容量、分布式以及高功率等模式应用的储能技术装备。大力发展储能系统集成与智能控制技术,实现储能与现代电力系统协调优化运行。重点包括10MW/100MWh级超临界压缩空气储能系统、10MW/1000MJ级飞轮储能阵列机组、100MW级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大容量新型熔盐储热装置、应用于智能电网及分布式发电的超级电容电能质量调节系统等。
应用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储能技术和产品。加强引导和扶持,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加速技术转化。鼓励储能产品生产企业采用先进制造技术和理念提质增效,鼓励创新投融资模式降低成本,鼓励通过参与国外应用市场拉动国内装备制造水平提升。重点包括100MW级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电站、高性能铅炭电容电池储能系统等。
完善储能产品标准和检测认证体系。建立与国际接轨、涵盖储能规划设计、设备及试验、施工及验收、并网及检测、运行与维护等各应用环节的标准体系,并随着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不断完善。完善储能产品性能、安全性等检测认证标准,建立国家级储能检测认证机构,加强和完善储能产品全寿命周期质量监管。建立和完善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二)推进储能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应用示范
鼓励可再生能源场站合理配置储能系统。研究确定不同特性储能系统接入方式、并网适应性、运行控制、涉网保护、信息交换及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对于满足要求的储能系统,电网应准予接入并将其纳入电网调度管理。
推动储能系统与可再生能源协调运行。鼓励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场站作为联合体参与电网运行优化,接受电网运行调度,实现平滑出力波动、提升消纳能力、为电网提供辅助服务等功能。电网企业应将联合体作为特殊的“电厂”对待,在政府指导下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联合体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应有的义务。
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场站侧储能补偿机制。研究和定量评估可再生能源场站侧配置储能设施的价值,探索合理补偿方式。
支持应用多种储能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支持在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储电、储热、制氢等多种形式能源存储与输出利用;推进风电储热、风电制氢等试点示范工程的建设。
(三)推进储能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稳定性应用示范
支持储能系统直接接入电网。研究储能接入电网的容量范围、电压等级、并网适应性、运行控制、涉网保护、信息交互及安全防护等技术要求。鼓励电网等企业根据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结合需求集中或分布式接入储能系统,并开展运行优化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支持各类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运营接入电网的储能系统。鼓励利用淘汰或退役发电厂既有线路和设施建设储能系统。
建立健全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参照火电厂提供辅助服务等相关政策和机制,允许储能系统与机组联合或作为独立主体参与辅助服务交易。根据电力市场发展逐步优化,在遵循自愿的交易原则基础上,形成“按效果付费、谁受益谁付费”的市场机制。
探索建立储能容量电费和储能参与容量市场的规则机制。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参考抽水蓄能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储能容量电费和储能参与容量市场的规则,对满足条件的各类大规模储能系统给予容量补偿。
(四)推进储能提升用能智能化水平应用示范
鼓励在用户侧建设分布式储能系统。研究制定用户侧接入储能的准入政策和技术标准,引导和规范用户侧分布式电储能系统建设运行。支持具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和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配置储能,提高分布式能源本地消纳比例、参与需求响应,降低用能成本,鼓励相关商业模式探索。
完善用户侧储能系统支持政策。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允许储能通过市场化方式参与电能交易。支持用户侧建设的一定规模的电储能设施与发电企业联合或作为独立主体参与调频、调峰等辅助服务。
支持微电网和离网地区配置储能。鼓励通过配置多种储能提高微电网供电的可靠性和电能质量;积极探索含储能的微电网参与电能交易、电网运行优化的新技术和新模式。鼓励开发经济适用的储能系统解决或优化无电人口供电方式。
(五)推进储能多元化应用支撑能源互联网应用示范
提升储能系统的信息化和管控水平。在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储能基础设施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支持能量信息化技术的研发应用。逐步实现对储能的能源互联网管控,提高储能资源的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储能系统在能源互联网中的多元化作用。
鼓励基于多种储能实现能源互联网多能互补、多源互动。鼓励大型综合能源基地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实现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支持开放共享的分布式储能大数据平台和能量服务平台的建设。鼓励家庭、园区、区域等不同层次的终端用户互补利用各类能源和储能资源,实现多能协同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
拓展电动汽车等分散电池资源的储能化应用。积极开展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业务,探索电动汽车动力电池、通讯基站电池、不间断电源(UPS)等分散电池资源的能源互联网管控和储能化应用。完善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监管,开展对淘汰动力电池进行储能梯次利用研究。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随着社会对ESG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企业对节能降碳、绿色电力、绿色能源等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垃圾焚烧发电具有稳定性、清洁性、经济性等比较优势,与IDC(数据中心)等高耗能用户需求匹配。日前,“绿电直供”和“隔墙售电”在政策和实践层面落地,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与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成功开展广西、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9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第六十三批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进行公示的通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要求,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下列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注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0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拟参与山西电力市场售电公司(2025年第四批)名单的公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山西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能源电力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0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山西妙福能源有限公司等10家售电公司拟恢复交易资格的公示.。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9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5年第三批注册后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售电公司名单。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要求,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按月梳理了注册满一年且近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售电公司名单,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未进行实际交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7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通报2024年度经营主体信息披露情况。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1月、2月先后两次开展2024年度经营主体信息披露核查,现通报2024年度经营主体信息披露开展情况。2024年,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批发用户在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披露电力市场信息1716条,其中公众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8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四季度全省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信用评价正式评分结果,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对山西省售电公司开展了2024年四季度信用评价评分工作,并于2025年3月10日-12日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间,有1家售电公司提出书面反馈疑义。经核实,对其相应指标重新计算,并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8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第四批售电公司退出售电市场公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文件精神,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重庆遄飞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的市场注销申请。因该企业自身原因,自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7日,江西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实施暂停交易资格售电公司相关情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公司对售电公司参与交易情况进行了梳理。经核实,江西省水投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江西中节售电
中源联盛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中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大兴区中医医院选取售电公司采购绿电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中医医院选取售电公司采购绿电项目项目编号:ZYLS-ZB-202502045项目联系方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公布参与山西电力市场售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名单,山西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3月13日对坤电创新科技(山西)有限公司等2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市场有关方面未提出有效异议,有关公司纳入山西电力市场售电企业目录,具备
新电改10年成绩单一图了解!
今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印发十周年。十年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遵循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全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
市场动态2025年3月15日,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迎来十周年。自201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中国电力行业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为核心,构建了多层次市场体系,推动了能源结构优化与产业升级。(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星”作者:莫岭)一、十年改革的核心成就1.市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部署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任务。10年来,电力生产组织方式逐步由计划向市场转变,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快速推进,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初步建立。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由2016年的1.1万亿千瓦
2015年3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开启了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提出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新思路。十年的时间过去,现在我国80%的发电装机容量参与市场交易,工商业用户电价随供需波动,新能源消纳能力大幅提升,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翻天覆地
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蒙西电力现货市场由试运行转入正式运行的通知》,宣布蒙西电力现货市场在连续结算试运行32个月后,于2月24日转入正式运行,成为国内第五个转正式运行的省级现货市场,标志着蒙西电力市场建设迈入全新发展阶段
2月17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数据显示,2024年新疆新能源年度市场化交易电量达517亿千瓦时,突破500亿千瓦时大关,达到“十四五”初新能源年度市场化交易电量257亿千瓦时的近2倍。新疆电力市场化改革成效显著,进一步推动了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和电量消纳,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疆作为我国重要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正式启动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本轮电力体制改革旨在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采用“渐进式”改革路径,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逐步放开各类电源上网电价。2021年
改革: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加快构建(来源:中国能源观察作者:本刊记者刘光林)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是进入新发展阶段纵深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也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电力资源,提升系统稳定性、灵活性,提速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必须加快建设全国统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决策部署,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深入分析市场建设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持续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深化建设重点工作,并对相关工作进行解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作出明确指示要求。2025年是中发〔20
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党的二十大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支撑社会主义新时代和现代化,电力行业应加快转型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以用户为中心的新型电力系统。为此
2024年,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国网公司工作要求,做好购售电合同签订履约工作,共完成224项电源、储能项目购售电合同签订,总装机容量3685.85万千瓦,高质效服务甘肃省电源高质量发展。优化内部工作机制,拓展对外服务保障,全面提升合同签订质效。建立合同办理工作联系人机制,分片
浙江电力市场交易问答|电网的购售电合同和中长期交易合同有没有冲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19日,浙江能源监管办印发2025年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示范文本。文件包括《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5年版)》、《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5年版)》。其中《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5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11日,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结算指引及零售市场购售电合同(2025年)意见的通知。结合《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内容,首都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编制了《北京市电力直接交易结算指引(2025年)征求
近日,乐山电力四川乐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电新能源)与中创新航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新航)在成都市龙泉驿区签订了用户侧储能购售电合同。本次代理购售电的中创新航龙泉储能系统总规模23.478兆瓦/46.956兆瓦时,自9月起正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结算。据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数据,
合规小课堂|电力市场购售电合同纠纷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能监办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24年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其中包含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版),浙江省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修订版),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修订版),浙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能监办发布关于征求2024年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示范文本意见的函。其中包含浙江省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修订版)、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修订版),详情如下:浙江能监办关于征求2024年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指引》的通知(川监能市场〔2023〕156号),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采用电力交易平台(含e-交易移动端)挂牌交易、邀约交易、双边协商等的方式,依据合同示范文本选择零售套餐类型(包括阶梯价格类、价格联动类、固定代理费类比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地区市场化购售电合同结算确认协议(2024年)》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北京地区市场化购售电合同结算确认协议(2024年)》的通知北京地区各相关市场主体:为落实《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24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绿色电力交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省发改委近期发布关于做好冀北电网2024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的通知。其中包含冀北地区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市场化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版)。详情如下:相关阅读:冀北电网2024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通知:规模暂定为830亿千瓦时[$NewPage$][$NewPage$][$NewPage$]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